2022年度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部门决算

日期:2023-10-15   来源:  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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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本级机关的机关事务保障和服务工作,制定本级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制度,确定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维护机关工作正常秩序。  

(二)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使用指导,负责县直机关院落办公用房、附属用房、相关土地资产权属的调配、处置,以及办公用房和附属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与改造工作。负责全县机关单位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机关资产的管理和处置。  

(三)负责由本单位管辖的县直办公院落的物业管理,指导考评物业服务单位的工作,负责县直机关单位的卫生健康服务工作。  

(四)负责全县公务用车平台的车辆及驾驶员日常管理;负责指导全县公务租赁用车的使用、报备。  

(五)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交办的会议服务保障工作,负责由本单位管辖的机关干部职工食堂的运营指导和协调。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内设机构7个包括:办公室、财务部、安全保卫部、工程管理部、物业管理部、长沙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长沙县机关后勤保障中心。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51人,实有人数47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5,235.13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78.23万元,下降6.61%。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因为压减公用经费开支及 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5,235.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35.1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5,23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5.53万元,占15.86%;项目支出12,819.6万元,占84.1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235.13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78.23万元,下降6.61%。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因为压减公用经费开支及 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235.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78.23万元,下降6.61%。主要是因为主要是因为压减公用经费开支及 项目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235.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82.72万元,占98.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17万元,占0.37%;卫生健康支出30.54万元,占0.2%;住房保障支出165.7万元,占1.0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509.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23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0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70.93万元,支出决算为2,16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2.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产生的经费以及正常增资、绩效考核奖金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新增线上长沙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16,640.91万元,支出决算为12,817.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0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机关服务经费等。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离退休支部工作补贴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6.17万元,支出决算为5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0.54万元,支出决算为3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11.14万元,支出决算为108.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减少及基数调整。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9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产生的购房补贴开支。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15.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19.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

公用经费195.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75.63万元,支出决算为375.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2万元,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0.53万元,下降30.2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由于疫情等原因减少了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74.41万元,支出决算为374.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343.39万元,下降47.8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公务用车运行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2万元,占0.3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74.41万元,占99.6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2个、来宾132人次,主要是上级调研工作、物业考核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74.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未变化。更新公务用车14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4.41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加油费用、日常维修费用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4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5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8.37万元,下降8.5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节约机关运行开支。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支出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无会议费支出;2022年本部门培训费支出0.92万元,用于开展2021年度新增线上长沙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人数28人,培训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等相关知识。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9.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5.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4.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9.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5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1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共有车辆94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9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长沙县公务用途派送;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1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基本支出2415.52万元,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支出:

(1)人员经费支出2219.95万元,用于根据国家规定安排的工资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

(2)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195.57万元,用于按国家规定开支标准安排的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手续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行政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维(护)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支出等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

2.项目支出(包括项目资金、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12819.6万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机关服务一般性项目支出10325.79万元,主要用于星沙商务写字楼及市民服务中心租金,县委、县政府大院及机关事务中心所辖院落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维修维护费,平台公务用车运行经费等支出。

(2)机关服务基本建设项目支出2493.81万元,主要用于县政府及机关单位办公院落日常维修维护;长沙县人武部安沙训练场改扩建工程;长沙县人武部“四个秩序”规范建设项目;长沙县智慧城市指挥运营中心建设项目;2022年前已完工需支付尾款项目等费用。

3.“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加大对“三公”经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三公”经费各项要求落到实处。2022年我中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1802万元,实际支出总额613.7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实际支出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1800万元,实际支出612.54万元,占全年预算的34.03%,未超预算。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2万元,实际支出1.22万元,占全年预算的61%,未超预算。

2.预算配置评价(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等)。

(1)在职人员控制率

2022年度我中心在职人员47人,人员编制数51名,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2%。

(2)“三公经费”变动率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1802万,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722万,“三公经费”变动率为149.58%。

3.预算执行评价(预算完成率、支付进度率、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等)。

(1)项目资金预算完成率

2022年年初财政批复的预算数为16640.91万元,年中因县级财力紧张,按财政要求调减本年部门预算3821.31万元,预算完成数为12819.60万元,预算完成率为77%。
   (2)公用经费控制率
2022年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为195.57万元,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为213.94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91.41%。
    (3)“三公经费”控制率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1802万元,实际支出数为613.76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34.06%。
    (4)政府采购执行率
2022年年初政府采购预算数为240万元,实际政府采购数为439.27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83%。
   (二)预算管理评价(管理制度健全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公开性等)
    1、管理制度健全情况
    为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我中心制定了《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年度收支预算编制制度》《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资金管理制度》《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四项费用管理制度》《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长沙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合同管理制度》《长沙县机关事务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合法合规、较为完整的管理制度,并切实加强各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工作,以确保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资金使用合规性
   (1)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3)经费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4)单位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1)已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
   (2)已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三)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四)资产管理情况
    反映部门资产的配置、管理、处置等综合情况。包括制度建设、管理措施、配置处置的程序等。
   (五)职责履行评价(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等)。
    我中心在2022年度县直单位绩效考核评分中,工作目标得96分(总分100分)。
   (六)履职效益评价(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1.夯实政治思想基础,着力提高后勤队伍素质
一是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基础。中心党组坚持学原著、悟原理,通过开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等一系列理论学习活动,不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向深入。组织党员干部围绕党史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金秋五课”、“党课开讲了”等谈体会,话发展,并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党组会,支委会、党员大会、后勤队伍的学习内容,思想上高度重视,学习上全面覆盖,全年共计撰写心得体会100余篇。中心紧扣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到部署工作贯彻二十大,保障服务落实二十大,让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后勤队伍中走深走实。二是落实“三会一课”,提升党性修养。中心党组织科学有序完成了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共召开支委会12次,党员大会4次,党小组会议22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按照征集意见、直面问题、直接短板,在自我批评时亮丑揭短,在相互批评时坦诚相待,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发现并整改问题60余条,大大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和党性修养,共同促进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不断规范。结合党员积分智慧管理系统和支部“三务”积分管理办法,督促党员将“三务”积分落到实处。经过思想训练、政治淬炼,大大激发了党员的干事创业热情。三是强化为民宗旨,锤炼担当品格。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疫情防控期间,我中心共400余人次党员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切实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筑牢疫情防控第一关。组织党员深入各街道、各社区、中心管辖的各院落,采取查验双码、核酸点检测志愿服务、提供防疫咨询等方式,先后前往了20余个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并组建“星锋”党员志愿服务队,召集16名党员干部职工下沉一线支援三一收费站常态化定向支援重要交通卡点。8名年轻党员同志主动报名支援社区开展排查工作,完成房屋摸排300余户,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积极护航。
2.坚持优质精细服务,全面推进后勤工作实效
(1)物业服务工作精益求精。一是日常管理方面。坚定不移做好我中心所管辖机关院落的日常办公环境管理、维修维护等服务,及时解决了县委、县政府人工湖护栏除险、文化广场安全通道及地下车库通风口破损等问题,全年完成各机关院落墙面补刷、水管维修、换锁换灯等各类维修维护保障工作共计2000余次。开展卫生整治行动,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全年对各机关院落外围地面冲刷300余次,清理沟渠200余次,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及市民服务中心片区全年开展卫生大扫除共计100余次。积极做好春节、“五一”、国庆花卉布展工作,持续打造大院绿化景观效果,全年完成县委、县政府大院花卉更换共计48000余株,第二综合办公楼共计9000余株,补植草皮3000余平方。二是节能降碳方面。认真落实全县关于节能降耗工作部署要求,节能宣传周期间组织中心干部职工观看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启动仪式共计35人次、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讲堂共计18人次,在县政府机关大院、市民服务中心片区等院落制作张贴,并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海报,提高干部职工节能低碳意识。
(2)机关食堂管理科学规范。自2021年3月食堂自营改革以来,机关食堂食材采购试运行一年已到期,现已通过确定采购需求、招标挂网等系列工作于2022年3月中旬完成公开招投标工作。优化食堂采购、出入库、财务、考核等系列管理制度,规范食堂内部管理。注重提升菜品品质,从源头对食材进行把控,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每日均对采购食材进行抽样检测,全年农残抽检样本1478个,畜禽、水产样本363个,检测结果合格率达100%。  

(3)公务用车管理优化创新。积极发挥公车管理职能,抓好落实公车制度建设,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不断加强公务用车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优化平台建设,在原有平台管理系统基础上开发新增“车辆安全状况自检”新功能,通过新功能可实现每天详细了解车辆安全情况,确保平台车辆安全运行。对全县各类公务用车申请事项严格把关,依法依规完成76台公务车辆控购以及141台上交车辆集中拍卖、报废、处置等手续,并在节假日期间通过公车平台系统线上监管和现场抽查相结合方式进行公务用车专项监督检查,有效防止“车轮上的腐败”。强化公车调度与监管,积极保障了239家参改单位安全、便捷出行,为县内“自建房百日攻坚大排查”、两会、“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等大型活动提供用车服务2.6万余次。
(4)会务服务保障优质高效。积极推行会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做到勤抓细管。严格按照防疫要求保障用会安全,落实会场消毒、查验“双码”等各类防护措施,加强会务服务人员的相关知识培训和自我防范意识,确保防疫无死角;落实会场设施维护管理,坚持每季度安排技术人员到各个会场进行巡检;严格执行会务管理制度,积极提供优质会务保障,全年共接待会议675场次,其中大型会议演出114场,累计接待人数约7万余人次,圆满完成各类会议、各个环节的衔接和服务保障工作。
3.规范机关事务保障,着力提升后勤管理水平
(1)办公用房合理配置。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合理调剂的原则,先后对县政务中心办公用房进行重新调配,协调做好工商局、两治办、县纪委和组织部、行动办和蓝天办等单位办公用房调配事宜。
(2)工程维修应保尽保。2023年重点推进了智慧城市指挥运营中心、人武部安沙训练场改扩建、人武部“四个秩序”规范建设等项目10项,完成小型应急零星维修项目60余项。及时解决了县政府办党建活动中心、长沙县接待服务中心、第二综合办公楼等院落屋面渗水、外墙玻璃破损及其他办公用房零星修缮等问题,确保各机关院落日常办公正常进行。利用假期时间加班加点完成了第二综合办公楼电梯安装、人武部“四个秩序”规范建设项目、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施工等多个项目,为推进项目进程,确保各机关单位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3)机关院落安全稳定。2022年2月成立安全保卫部,专门负责落实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保卫工作及各项安防制度。压实安全监管责任,根据职能调整制定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职能职责。推行安全生产早班会制度,全面压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召开安全专题教育培训会6次,领导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6次,专项监督检查30余次,共检查相关部室和服务单位60余家/次,排查安全隐患近200条。并汲取2023年以来发生的几起较大事故的经验教训,对中心管理区域开展隐患排查,多次踏勘潘家坪老县政府部分老旧建筑,开展房屋质量鉴定,同时对行车、房屋建筑、用气、水域防溺亡等涉及中心管理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作出重点提醒,将安全生产落实到日常管理和考核中。

二、特色亮点工作

(一)牢固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垃圾分类抓好抓实。

作为全县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牵头单位,中心注重以节约型机关建设为抓手,加强全县机关的指导和监督。成立四个检查组,坚持每月组织对84家党政机关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检查,有力督促了20余家公共机构提升了分类效果,实现党政机关考核覆盖率100%。突出抓好市、县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统一制定并印发了全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方案,今年在全县创建18家县级示范单位,并有18家公共机构分别申报了省、市、县级示范单位,积极发挥了示范带动效应,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垃圾分类氛围。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我中心开展了“垃圾分类党员带头,示范引领机关先行”志愿服务活动,现场参加人数达300人,真正做到了带动一个单位,影响一个家庭,辐射一个社区的效果。并通过志愿者开展日常督导、桶边值守、宣传引导,实现全县公共机构垃圾分类覆盖率100%。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深得市机关事务局领导肯定,深入干部职工人心。

(二)强化廉政建设体制,推动清廉后勤走深走实。

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支部党员作风建设。对中心所有部室进行廉政风险排查,排查廉政风险30余条,针对风险点制定了相应40余条防控措施。坚持每周2次开展作风建设督查,突出抓好干部职工党风廉政教育,不定期推送上级廉政警示教育典型案例,重要节假日加强了干部职工廉政提醒。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了警示片,通过身边的典型案例释纪说法、以案为戒,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同时紧紧围绕“打造清廉后勤 保障机关运行”主题,将清廉文化与后勤文化有机融合,在中心办公区域及各管辖院落围墙、走廊、楼梯间等公共区域制作主题墙贴、立幅100余幅,布置于墙面,营造良好的清廉文化环境,让机关党员干部接受廉政文化熏陶。2022年3月我中心顺利获批全县“清廉机关”,形成了很好的清廉示范效果。

(三)规范公务资产使用,确保公车公房合规合理。

今年5月以来联合县发改局、财政局、县纪委监委等部门开展了“全县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专项巡检活动”,对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开展巡检工作,共对52家单位约520间办公用房、32家单位公务车辆使用台账进行了专项巡检,收集汇总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及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形成相应台账记录,并督促使用情况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整改,确保县内办公用房及公务用车管理标准化、监督常态化。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后续工作计划。

1.从严机关内部管理。突出党建引领,以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和市民服务中心片区为重点,持续推进“清廉机关”、“清廉星沙”建设宣传工作,突出抓好党员干部日常教育与培养,提升干部能力、作风和素养,着力打造一支能力较强、实力过硬的“后勤铁军”。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和制度,建立完善机关事务资产管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后勤服务等标准体系,对安保、会务、保洁、餐饮、绿化、设施设备管理等服务内容进行完善、修订,对管理和操作流程标准进行梳理、明确,进一步提升机关后勤服务品质。

2.健全信息后勤建设。进一步将信息化手段充分运用至后勤管理实践中,深化“互联网+机关事务”,推动工作方式从传统分散式、经验式、粗放式向现代集约化、科学化、精细化转变,逐步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公务用车管理系统、机关节能检测平台等系统,有效提升业务工作效能。

3.强化公车平台管理。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发挥公务用车平台管理职责职能,强化公务用车平台建设和管理,逐步减少对外租赁车辆数量,有效保障平台公务用车整合、高效、安全运转。

4.坚持节能机关建设。深化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推进合署办公院落节能改造,实现公共机构节能分户、分类、分项计量能耗数据的要求。深入推进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日常督导检查,提高干部职工投放准确率,充分实现垃圾分类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包括资金安排、使用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等)我中心在预算编制和执行率、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还有待改进和完善,整体支出绩效报告也是在初步摸索的过程中编制的,需要不断地规范和完善。下一步,我中心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和约束机关理财行为和程序,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支出改革的特点,不断更新管理思路,在规范收支和控制经费增长上,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和完善财务管理办法。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牢固树立行政成本意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单位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度预算草案,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2、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进一步探索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关注绩效管理理论与实践发展的新思路、新动向,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可信度。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按程序、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3、统筹协调,厘定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的关节点。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找到突破口与关节点。财务工作的关节点很多,找到问题的节点,才能对症下药,采取得力措施,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真正做到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这也是财务工作需长期破解并一以贯之研究的课题。

(三)其他。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出租出借和收入管理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4、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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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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