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部门决算

日期:2022-11-07   来源:  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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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本级机关的机关事务保障和服务工作,制定本级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制度,确定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维护机关工作正常秩序。

(二)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使用指导,负责县直机关院落办公用房、附属用房、相关土地资产权属的调配、处置,以及办公用房和附属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与改造工作。负责全县机关单位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机关资产的管理和处置。

(二)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使用指导,负责县直机关院落办公用房、附属用房、相关土地资产权属的调配、处置,以及办公用房和附属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与改造工作。负责全县机关单位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机关资产的管理和处置。

(三)负责由本单位管辖的县直办公院落的物业管理,指导考评物业服务单位的工作,负责县直机关单位的卫生健康服务工作。

(四)负责全县公务用车平台的车辆及驾驶员日常管理;负责指导全县公务租赁用车的使用、报备。

(五)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交办的会议服务保障工作,负责由本单位管辖的机关干部职工食堂的运营指导和协调。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部、安全保卫部、工程管理部、物业管理部;两个非独立预算二级机构:长沙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长沙县机关后勤保障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独立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6313.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29.24万元,增长(减少)82.61%,主要是因为:一是人员工资、奖金经费增加,二是项目经费增加,主要是中心所辖院落租金、平台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经费、长沙县智慧城市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专项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6313.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13.3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6313.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3.26万元,占13.2%;项目支出14160.1万元,占86.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313.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29.24万元,增长28.61%,主要是因为:一是人员工资、奖金经费增加,二是项目经费增加,主要是中心所辖院落租金、平台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经费、长沙县智慧城市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专项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313.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29.24万元,增长28.61%,主要是因为:一是人员工资、奖金经费增加,二是项目经费增加,主要是中心所辖院落租金、平台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经费、长沙县智慧城市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专项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313.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313.36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149.3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31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0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201.25万元,占99.31%;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12.11万元,占0.69%。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936.63万元,支出决算为204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7.9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产生的经费以及正常增资、绩效考核奖金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12212.75万元,支出决算为14158.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9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产生的机关服务经费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支部工作补贴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2.1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增加及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53.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48.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51%,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04.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22万元,支出决算为719.55万元,完成预算的99.6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75万元,完成预算的8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720万元,支出决算为717.8万元,完成预算的99.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公务用车运行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2.75万元,增长0.3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管理车辆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5万元,占0.2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17.8万元,占99.7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为0个,因公出国(境)团人数为0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2个、来宾436人次,主要是用于公务接待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1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7.8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管理的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车辆运行费用,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3.2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053.86万元,降低83.02%。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分项目支出,均纳入公用经费,本年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分开。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06万元,用于开展退休人员老年大学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68.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7.6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69.7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191.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6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5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176%,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8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组织对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共计33个,共涉及资金1416.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

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2021年年初财政批复的预算数为12212.75万元,年中追加预算3096.44万元,预算完成数为14160.10万元,预算完成率为92.4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物业服务力求精益求精。强化物业日常管理。积极保障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市民服务中心片区等11处院落日常物业服务,对机关大院进行不定期巡查,推行“日巡查、季考核、勤讲评”,做到发现问题,立即反馈、整改,实现了大院绿化维护、保安保洁及日常维修服务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解决;二是食堂餐饮服务破旧立新。2021年3月以来,中心改变食堂餐饮服务模式,大胆推行食堂自营改革,采用“劳务外包+食材自采”模式为机关干部提供就餐服务;三是公车服务实现管理效能增强/<表述不通顺>。优化平台建设,强化精细管理理念,运用信息化、平台化、统一化管理手段,有效防范公务用车廉政风险,全面增强/<表述不通顺>管理效能;四是会务保障致力专业规范。积极推行会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做到勤抓细管;五是垃圾分类深入人心。作为全县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牵头单位,中心注重以节约型机关建设为抓手,加强全县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六是产管理规范统一。坚持“应调尽调”“不超标配备”的原则进行办公用房调整,先后完成县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集中用房,县工业局、县现代服务业、县妇联、团县委等单位办公用房调整;七是工程管理应保尽保。设立了“党政机关办公院落维修维护”专项资金,对13个院落常规改造及服务保障单位提出的维护项目进行打捆招投标,对应急抢险除危类与县委中心工作保障类按照相关单位来函请求及会议纪要要求实行“一事、一议、一报”制度推进实施;八是安全管理从严从紧。压实安全监管责任,积极落实安全生产各项举措和要求,引入安全生产服务外包协调机制,实现“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的精准化有待进一步增强/<表述不通顺>;二预算编制的精准化有待进一步发展;三是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二是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三是统筹协调,厘定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的关节点。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见附表《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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