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塘街道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60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日期:2020-11-09   来源:  泉塘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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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汲取怀化市中方县“10·22” 脚手架垮塌事故、长沙县“10·26”雨水收集池土方坍塌事故以及近期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2020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特制定泉塘街道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60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60日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督促各项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促进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成立泉塘街道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60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李文杰

副 组 长:各党政领导

成员单位: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城市人居环境建设服务中心、泉塘行政执法队、各社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城市人居环境建设服务中心,由周霄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范围

(一)街道为业主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街道属地管理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四、整治原则

对于街道为业主的在建项目,街道城市人居环境建设中心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于街道属地管理项目,按以下整治内容履行属地安全管理职责,并加强与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联系,参与其组织的安全整治行动。

五、整治内容

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各项规定,领导小组重点对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有限空间作业消防安全、临建设施、混凝土搅拌站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深基坑整治重点

未按要求组织深基坑、高边坡、桩基础施工专项方案的编审、论证;施工单位未按设计文件及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内支撑架设、支护施工不及时,未按要求分层开挖、分层支护;放坡坡率、基坑支护结构不符合设计要求;土方开挖施工不规范,未按要求分层、分段、均衡开挖,在支护结构未达到设计要求强度前提前开挖下层土方;基坑顶部和底部、人工挖孔桩的降排水措施不符合要求;基坑边违规堆载,荷载超过基坑支护设计允许范围;未对基坑、边坡的周边环境进行调查核实,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保护措施未到位;基坑支护未组织联合验收,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建设单位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深基坑、高边坡监测,监测单位未按方案和规范要求实施监测,监测项目不全,监测频率达不到要求,监测数据不真实,监测报告不及时;监测数据异常或报警,建设、施工、监测等单位未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二)建筑起重机械整治重点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是否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权备案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单位是否与使用单位签订安拆合同,且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安拆单位是否按程序编制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否按程序进行审批、是否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设备进场后各责任主体单位是否对设备构配件组织进场验收;设备安装前是否按程序进行基础验收,隐蔽工程资料是否齐全;预埋件及地脚螺栓是否有产品合格证;安装(拆卸)及操作人员是否有资格证件,是否按程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监理单位是否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件进行网络查询,是否按照“四证合一”要求进行管理;安装(拆卸)前是否按要求办理开工条件审查;安装(拆卸)设备的构配件是否为原厂构配件,构配件编号、型式是否与产权备案时的构配件编号、型式一致,是否存在私自改装和随意安装行为;安装(拆卸)过程中安拆单位管理人员是否在岗履职使用单位项目经理、机械员、安全员是否在岗,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旁站。

(三)脚手架及高支模整治重点

排查脚手架和高支模的扫地杆、连墙件、剪刀撑、横向斜撑等构造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检查架体基础排水是否通畅,钢管、扣件等原材料是否经进场验收合格,材质是否达标;检查架体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违规堆载,操作人员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检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拆、提升、下降作业是否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专项方案是否按程序编审,超过一定规模的是否组织专家论证,是否严格按方案施工。

(四)有限空间作业整治重点

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有限空间作业的作业空间通风、通讯、有害气体检测、消防等情况;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编审和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五)消防安全整治重点

检查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可燃物清理及易燃、可燃物按规定集中堆放并苫盖情况;检查各类储气罐规范存放和使用情况;检查消防水源和水管的配备情况;检查临时用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严查临建设施违规用电用火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临建设施整治重点

临建设施选址是否妥当,是否违规设置在滑坡体等危险区域、易积水或洪水位以下低洼地段;临建设施主要受力结构是否存在变形,是否安全牢固;临建设施消防设施配备不足。

(七)建筑市场整治重点

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要求,加大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依法给予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暂停执业、上报失信行为等处罚。

六、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10月28日-11月6日)

要求街道内各施工、监理企业要认真组织对本企业所辖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对项目检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和责任清单,要督促项目部认真整改。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11月7日-11月30日)

街道及各成员单位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0年12月1日-12月31日)

街道及各成员单位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加强标杆企业和良好监管经验的推广宣传,推动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七、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强化监管。街道及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设单位要落实项目管理首要责任,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不得违法违规发包,任意压缩工期。施工单位要落实项目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实现安全行为规范化和安全管理标准化,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

(二)全数检查,严厉查处。街道及各成员单位组织专业力量对街道职责范围内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全数摸排,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期限,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问题的项目要责令停工整改,对拒不整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移送县行政执法局严肃查处,并纳入“一单四制”管理。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予以通报,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三)认真分析,及时总结。各相关单位要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查找不足,巩固成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于2021年1月5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总结报送至泉塘街道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60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泉塘街道办事处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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