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我镇政府采购工作,强化政府采购管理,提高采购效益,实施阳光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长沙县财政局《关于规范乡镇(街道)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长县财〔2015〕2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现就有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金井镇
二、《管理办法》的实施时间是什么?
2021年8月23日
三、《管理办法》的组织机构是什么?
组 长:镇长
常务副组长:分管财经副镇长
采购小组成员:分管党政办副镇长、党政办主任、财政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管理办”),负责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项目申报审批和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相关事宜。财政所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办线主任为成员,财政所明确一名成员担任采购专管员,并明确一名机关支部干部任物资专管员。
长沙县金井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5日
网站首页
县政府
星沙要闻
政务公开
解读回应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星沙





关闭
打印


湘公网安备4301210200021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