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北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山镇项目动土建设事前申报核查备案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9-08   来源:  长沙县北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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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部门单位、办、所、中心:

北山镇项目动土建设事前申报核查备案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县北山镇人民政府

202395

北山镇项目动土建设事前申报核查备案实施方案

根据长县卫检办〔2023〕04号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从源头上遏制违法动土建设的行为,北山镇人民政府制定该实施方案,梳理项目动土建设事前申报核查备案受理事项、业务流程、办理期限、人员分工、资料汇编、责任义务和违法处理措施,确保该项工作能够具体实施到位。

一、受理事项

该项业务受理对象为国有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凡是改变土地表层原貌的动土情况,包括以下四类。  

1.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类。该类包括上级资金支持的乡村振兴项目、美丽乡村项目,村上自筹资金建设的公共建筑(会议室、卫生室和图书室等),经过批准的设施农用地。

2.农村道路类。包括上级立项的县、乡级公路建设动土,专门用于辅助农业种植生产的机耕道建设和拓宽。

3.村民建房类。主要指经过镇政府村民建房联审会议通过,具备建房条件,明确了用地面积和基本范围的自建居住房屋,包括原基改建和新基建房情况。

4.其它类。包括合法建筑所属前坪后院的扩大、本人宅基地范围内的建砌围墙、非耕地上的修塘养鱼等。

二、业务流程

业务流程按申报、受理、现场踏勘、审批签字、巡查监管、建立台账6个步骤进行。

1.申报:采取事前申报的原则,动土前填写《动土建设事前申报核查备案表》的基本信息,包括申请人、动土范围和面积、动土建设内容和方式等。其中公共事业和公益设施类、修建道路由村、社区及集体经济组织填写,并加盖公章。村民建房类、其它类由申报个人自行填写,必要时村、社区可以代为填写。

2.受理:自然资源所采用窗口受理方式,按照时间和片区错峰受理申报,以收到申请核查备案纸质表单为准。具体受理时段安排如下。

周一:北山村、蒿塘社区、荣合桥社区、福高村

周二:新中村、新云村、福安村

周三:明月山村、新桥社区、石常村、牌楼村

3.现场踏勘:收到申报表后,北山自然资源所安排两名经办人员到现场进行规划核实和界限确认。确认方式主要通过查阅自然资源一张图系统、比对施工图纸、卷尺量距等方法核对地类及界限。涉及到村民建房和设施农用地、美丽宜居点的,须农业农村办派一名工作人员参加联合踏勘;涉及其他行业办线的项目,须派员共同参加。

4.审批签字:经办人初步核查后,报北山自然资源所所长审核后盖北山自然资源所公章进行备案。北山自然资源所不能明确界定的,须向长沙县自然资源局相关科室征求意见,相关科室出具意见后方能备案。

5.巡查监管:项目动土后,北山自然资源所联合镇拆违控违办对已备案项目进行周期性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未按备案用途施工或越界动土情况则下达责令停工通知书,并报告长沙县北山森林公园事务中心和北山行政执法队。

6.建立台账: 每月以表格形式汇总制订动土备案台账和项目动土巡查台账,以备随时查阅与核对,同时报送给北山镇人民政府和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三、办理期限

北山自然资源所受理申报后,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核查工作,能进行明确界定的,需当天出具是否能实施动土施工的意见。

北山自然资源所不能进行明确界定的,须向长沙县自然资源局相关科室征求意见,科室应在2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出具意见。

每周对动土现场进行一次巡查,对改变备案用途和超出批准界限的动土项目,北山自然资源所在1个工作日内下达责令停工通知书,拒不停工的在下达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移送北山镇人民政府和北山行政执法队进行处理。

四、人员分工

窗口受理人员1名:负责北山自然资源所窗口收取申报备案表,确认表单填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确认是否是当天可受理的村、社区范围。不符合规定的不予以受理,符合规定的登记并转交给外业踏勘人员。

外业踏勘人员2名:具体对项目动土现场进行规划地类核实、核对施工方提供的图纸,指出可动土范围界限,填写申报备案表的具体意见。负责对批准后的项目进行动态巡查,制作巡查记录,对违规动土下达责令停工通知书。

台账管理人员1名:每月汇总动土核查备案情况,针对是否核查通过形成管理台账。对于巡查中发现违法违规动土的情况,月底形成移送台账,报送至北山镇人民政府和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五、资料汇编

1.申报核查备案表

踏勘人员现场核实当天即出具核查意见,并根据受理时间顺序进行详细编号。

2.责令停工通知书

巡查人员巡查发现违法问题当天出具,通知书编号与送达人姓名应与核查备案表中的内容对应一致,通知书中应指出当事人违反的法律条规。

3.停工通知书送达回执

违规动土当事人在回执单上本人签字,留下联系方式,下发的回执单应注明当事人具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4.动工巡查记录表

体现巡查时间、地点、巡查人员和发现的具体问题,须附有现场拍摄照片。

5.月度受理台账

每月月底对本月受理的情况进行汇总,形成表单台账。台账需要明确受理时间,按村、社区分类,注明动土类型。

6.月度违法动土台账

每月月底对本月巡查中发现的已备案的违法动土情况进行汇总,形成表单台账。

六、责任义务

1.北山自然资源所

负责业务受理,现场核查和审阅备案,做好备案项目动土巡查和管理台账报送工作,对备案项目详细内容具有政策解释义务。

2.各村(社区)

1)对公共事业和公共设施类、农村道路类进行初步核查,未获得应有立项手续、明显占用基本农田和公益林、存在历史纠纷的三类情况,严禁申报。

2)对村民建房类、其它类的动土情况,主动做好辖区群众的宣传工作,提醒群众到北山自然资源所进行申报备案办理手续,警示非法动土的风险。

3.长沙县北山森林公园事务中心

1)代表北山镇人民政府对台账反馈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2)牵头对未按备案要求进行违法违规动土的、又拒不停工或无法整改的情况,进行帮助拆除和移送执法。

4.农业农村办公室

1)参与村民建房类动土申报备案的现场核查,并出具相关意见。

2)参与设施农用地、美丽宜居点进行建设的项目动土现场核查,并出具耕地非粮化的要求及意见。

5.北山行政执法队

1)针对长沙县北山森林公园事务中心移送的违法违规动土进行现场核实和及时立案,对构成行政处罚条件的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2)参与长沙县北山森林公园事务中心组织的违法动土项目帮助拆除工作。

6.其他部门单位

其他与动土主体或动土过程相关的部门单位,须协助完成该申报备案工作。

七、违法处理措施

1.对于已经备案未按照备案要求进行动土施工的,造成影响和破坏较轻的,由长沙县北山森林公园事务中心组织北山自然资源所、北山行政执法队等相关部门进行帮助拆除,并对帮拆工作进行全程跟踪。

2.针对个别影响大、行为恶劣的违法违规动土行为,由长沙县北山森林公园事务中心组织移送北山行政执法队进行立案及处罚,北山自然资源所同步报送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附件:1.动工建设事前申报核查备案表

2.项目动土巡查记录表

3.责令停止违法动土行为通知书及文件送达回执单

4.月度报送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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