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山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12-14   来源:  长沙县北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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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发〔2021〕88号

中共北山镇委员会

北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北山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办(所、中心):

《北山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长沙县北山镇委员会

长沙县北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3日

北山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镇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功能,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2021〕20号),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办〔2021〕30号),中共长沙县委办公室、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县办〔2021〕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指示精神,按照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和综合治理要求,在北山镇范围内全面推行林长制,制定森林保护总体目标,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划定片区监管范围,明确人员具体分工,执行森林资源专题公示,加快推进北山镇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宜居乡镇。

(二)基本原则

摸清底数、形成专题。全面调查和整理全镇范围内的森林资源分级分类现状和区划范围,形成森林资源现状一张图,在专题层面摸清森林资源资产底数和面临的问题,以便森林保护目标切实制定,管理队伍的有效组织。

依法管理、保护为先。坚持法律指导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森林法体系进行管理,以森林保护为优先考虑,重点关注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森林生物多样性等要素的保护,生态修复和森林防火防灾等工作的开展。

科学区划、合理论证。以科学的方式制定林长制管理体系,结合森林的面积、林种、蓄积量、平均海拔、地形坡度和已有的林业相关工程,合理论证形成管理人员配比和实际网格划分。

主动公示、因地制宜。不定期的主动公示林长制管理责任和人员分工,突出林长制落实具体到人、具体到点的严格态度,并听取当地群众的实际反馈,动态进行信息更新和调整。

领导牵头、部门联动。加强党委领导,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统筹各部门力量,协同推进林长制工作。

(三)主要目标

建立健全林长制工作体系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制度机制,实现森林资源“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确保生态系统持续向好,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出积极贡献。

到2021年12月31日前,全面建立镇、村(社区)林长制工作体系,基本建立配套制度。构建“一长三员”(林长+护林员+监管员+执法员)分区负责的网格化管护体系,初步建立“天空地”一体化森林资源监测监管平台。

到2025年,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天空地”一体化森林资源监测监管平台有效运行。生态系统整体性功能明显提高、稳定性明显增强,林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明显提高。

到2035年,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更加完善,“天空地”一体化森林监测监管平台作用充分发挥。镇域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等稳中有增,森林等生态系统整体性功能全面提高、稳定性全面增强,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二、组织体系

(一)设立镇、村(社区)两级林长

镇级设立林长,由党委书记担任;设立第一副林长,由镇长担任;其他党政领导均为副林长;

村(社区)设立林长,由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设立副林长,由各村(居)委会成员担任。

护林员:主要负责对管护网格内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进行巡护,及时发现火情、林业有害生物和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等违法行为并进行劝阻,及时向相关林长报告情况。

监管员:主要负责对护林员日常管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护林员进行业务指导,并对本乡镇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负监管责任,及时发现、制止责任区内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并立即向执法人员、镇级林长等报告。

执法员:主要负责接收上级交办和护林员、监管员或群众反映、媒体披露的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案件线索,组织核实并依法办理等。

(二)建立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

镇林长制工作办公室(简称“镇林长办”)设在北山自然资源所,由分管林业的副林长兼任林长办主任。镇政府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共同推行林长制工作镇,其余各县局派出机构参照所属职能开展日常业务指导、相关应急演练和毁林滥伐联合执法等工作。

(三)明确责任区域

两级林长实行分片区负责,根据行政区域,综合考虑资源特点和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确定责任区域,确保镇域全覆盖。全镇范围内依据地形地貌和连片成林的特点划定网格区,至少明确落实责任到一名村级林长和指定护林员,并落实一名监管员和一名执法员协助开展相关保护和治理工作。

(四)构建网格化管护体系

以镇管、村社区用为原则,配齐配强护林员网格队伍,原则上每名护林员管护面积不超过1万亩,根据镇域实际,全镇共配备护林员14名。同时,抓好执法员和监管员配备工作,建立起“责任网格化、巡护常态化、监管全域化”的基层监管体系。

三、工作职责

(一)林长职责

镇级林长负责组织领导本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相关规划计划,推动制度机制建设,统筹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全面加强生态保护修复、落实森林防灭火、重大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和措施,负责护林员、监督员、执法员等网格化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

村(社)级林长负责在本区域内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建立林业巡查登记台账,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并迅速向上级林长报告,林业相关政策的宣传和公示。

(二)林长制协作单位任务分工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对林长制工作有关问题进行协调,配合收发文件资料和大型会议活动。

县监委派出北山镇监察办公室:督查镇林长制协作单位和镇对林长制工作执行落实情况。

基层党建办公室:负责与县对接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等工作。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镇域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等工作。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公路两侧及输油气管道设施设备等用地范围内绿化,按国家规定加强林场林区道路建设等工作,负责涉及林地使用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信息公布、共享,配合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做好重点建设项目涉及的林业前置审批与监管。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积极参与国土绿化以及森林资源保护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水土保持、水库大坝堤防管理范围内绿化用水等工作。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将森林有害生物灾害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做好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和指导森林火灾综合防控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扑救及应急救援等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督促电信、移动、联通和铁塔长沙县分公司等单位排查治理山边林内通信设施设备的森林火灾隐患负责林业科技创新、选派林业科技专家队伍,。

北山森林公园事务中心:负责北山森林公园的日常管护工作。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镇属媒体林长制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相关宣传负责指导、协调林长制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相关宣传教育、舆论引导等工作。

财政所: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监督涉林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负责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等工作。

长沙县公安局北山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治安刑事案件等工作。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北山行政执法队:负责实施森林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林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北山自然资源所:负责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监督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控制度的落实等工作,负责镇域森林资源监督管理,组织森林草原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宣传、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指导负责森林有害生物治理工作。具体负责护林员的日常管理和工作业绩的考核工作。

(三)林长办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镇级林长会议研究决定的各项决策部署;向镇级林长报告全镇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承担镇级林长会议、镇级林长交办的有关事项;拟定全镇林长制相关配套制度、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全镇林长巡林、调研、督查、考核等工作;承担镇林长制日常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生态保护。将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实施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相关专项规划。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用途管制,严格落实森林采伐限额。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管理。加快构建以森林公园等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评估,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建立健全古树名木、珍稀濒危树种种质资源保护管理体系。强化森林资源督查,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二)加快实施生态提质。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定生态用地,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行动,优先将工矿废弃地等规划为异地复绿、补植补造地块,确保林地资源动态平衡。适时开展生态系统退化修复。加快生态廊道建设。深入实施义务植树活动,开展生态系统碳汇提升行动,提高森林质量和碳汇能力。

(三)着力推进生态惠民。构建以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引导发展特色产业。建立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逐步提高公益林、天然林补偿标准,探索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制度。

(四)全面强化灾害防控。建立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地方政府责任制,将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突出抓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坚持森林防灭火一体化,推行网格化管理,加强预案体系、巡逻管护及灭火救援队伍等建设,全面提升火灾综合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健全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渠道。培育和扶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探索政府赎买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创新生态保护和林农利益维护双实现机制。

(六)建立智慧林业体系。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林长制智慧平台,推进森林资源,生物多样性及疫源疫病监测监管,客观评价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绩效,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

(七)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按要求组建专职护林员队伍,加强对护林员、监管员、执法员的日常管理、培训和考核。抓好基层林业站建设,加强林区基础设施建设。

(八)强化科技支撑。重点在良种选育、产品开发、经营管理等方面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提升主导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大对林业、林区的科技服务和支持力度,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林业科技成果产业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是推行林长制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安排,狠抓责任落实,保障工作经费,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林长会议制度,林长会议制度,林长巡林制度,健全部门协作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工作考核制度、工作通报制度等。确保林长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森林资源生态保护修复财政扶持政策,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加大公共财政投入,为林长制主要任务完成提供资金保障。

(四)强化督导考核。制定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将林长制推进情况纳入林长责任制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加强林长制工作宣传和舆情引导,增强公众生态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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