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长沙市关于编制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法制宣传,联系电话:0731-8401176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公开目录,深入拓展公开渠道,持续丰富公开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实效,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实现新的突破。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8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8条,其中,工作动态类38条,通知公告类489条,法规文件及解读4条,水质量信息12条,业务信息及其他类信息15条。
1.及时公开机构概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要求,在机构改革完成后,第一时间更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局机关网站公布。
2.及时公开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七)款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细化公开内容,让公众看得懂。
3.按月公开水质量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要求,按月动态更新长沙市(涵盖长沙县)水质量信息,维护了公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4.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同步制定发布政策解读文件1件。就《长沙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解读,同时就重大政策文件和社会公众关注的问题进行转载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依申请公开情况。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其中现场申请1件、信件申请7件,内容主要涉及企业环评信息等方面。
2.申请处理情况。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按时办结8件,按时办结率100%。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件,部分公开1件,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6件,。
3.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流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具体经办人员、科长、分管领导三道审核把关机制,重要信息须主要负责人把关审签,最大限度保证公开内容经得起审查。
二是严格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相关部门工作要求,暂未开设自媒体平台。
(五)机构建设及人员配置情况。
按照机构改革要求,结合内部科室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局系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分管负责人,全面负责做好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法宣科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同时,局内各科室也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规定动作,适合公开发布的信息及时主动报送法宣科,确保信息准确性和时效性。
(六)监督保障情况。
1.强化考核监督。坚持提高站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激发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抓好队伍培训。积极参加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主动对各科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七)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结果追究结果情况。
1、主动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及时公开监督建议电话、邮箱和单位地址,对于县长信箱、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中收到的信件及时处理、答复。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的,及时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积极接受社会评议。
2、责任结果追究结果情况。2020年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没有因政务公开工作受到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 |
增3 |
54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增3 |
8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780.82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1 |
0 |
0 |
1 |
0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1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0 |
0 |
0 |
1 |
0 |
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6 |
1 |
0 |
0 |
1 |
0 |
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没有完全跟上,局内部分职工对其系统性认识不够深刻。
二是公开工作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完善。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还需完善,公开渠道和形式需要进一步创新。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环保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加强对于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力度。
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环保相关板块建设,及时准确地发布环保信息。加大生态保护新闻发布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环境新闻。
三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 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报告事项。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