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水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20-02-05   来源:  长沙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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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编制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长沙县水利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长沙县水利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聚焦主题主线,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信息公开条例》,全年制作公布规范性文件1个,处理行政许可事项174条、其他对外服务事项915条,公开政府采购项目42项,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375.9万元,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一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0

17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0

0

9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2

1878.3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总计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长沙县水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还不够,比如上级明确要求公开的内容比较重视,没有明确的内容公开不够全面,有些公开的时间虽然符合要求,但是没有做到第一时间进行公开,公开的及时性还不够。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还不够丰富,虽然已满足公开基本条件,但是信息受众不够广,公开渠道不够多。三是信息公开的规范性还有待加强,比如在信息公开的内容上,有些用语不够规范,有些表述比较模糊,有些时间不够明确,这些虽然都在后续的网站扫描中检查出来,并及时进行了更正,但是影响了信息公开的权威性。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如下:

  一是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在政府采购、水利政策法规、水利工程建设、河湖长制落实情况、水质检测、防汛抗旱等方面加大公开力度,利用办公室统管文件办理的便利条件,第一时间进行各方面的信息公开。

  二是在规范信息发布渠道的基础上,尽量统一信息公开媒体,经局党组研究,关闭水利局各类新媒体账号,关闭局网站,全力保障长沙县政府门户网站,做到信息公开渠道规范统一,除政府门户网站以外,涉及重点领域的信息,同步在星沙时报进行公开。

  三是加强信息发布的三级审查制度,局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信息发布专员,所有公开信息需经过内容审查、规范性用语审查、准确性审查等,确保信息公开的权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长沙县水利局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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