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6]15号)文件要求编写的。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0日止。
一、概述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和《通知》,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司法宣传的力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责任,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明确了各科室、中心、司法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公开。我局通过局网站、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群众延伸,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1月至今,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9条,政策法规类4条,规划计划类1条,司法行政工作动态5条,其他类10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1月至今,司法局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截至目前,我局未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司法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审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2016年,我局计划对局网站进行创新建设,适应当前政法信息公开发展的新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