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长沙县农业和林业局编制。主要内容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长沙县农业和林业局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18年,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长沙县农业和林业局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稿件共计201篇,其中,新闻信息40篇,财政资金公示99条,其他信息62篇。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县农业和林业局依申请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累计数量为1件。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共受理“12345”热线工单118件,答复118件,按时回复率100%,答复率100%,总体回访满意度95%。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县农业和林业局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县农业和林业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当前重点工作安排
2018年,长沙县农业和林业局信息公开工作已顺利完成。今年,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1、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2、强化内容保障,规范信息发布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围绕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拓宽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依法稳慎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仔细把握依申请公开每个环节的工作,依法、认真、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公众依法获取信息的权力。
长沙县农业和林业局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