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沙县城市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完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公开载体等方面取得一定进展。
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59条。其中,公开机构职能2条,领导信息5条,政策法规7条,工作动态85条,通知公告11条,规划计划1条,人事信息2条,资金信息6条,政府采购1条,应急管理1条,统计数据2条,办事事项11条,监管信息3条,重大项目4条,其他信息18条。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份。
2、各二级机构印发《办事指南》、《致市民公开信》、《城市管理系列宣传册》等资料1万余份。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共受理县长信箱、“问政湖南”投诉、“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诉求等252件,全部及时答复处理。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收取申请公开人的任何费用。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2016年工作推进情况
1、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3078人次,其中现场咨询2192人次,电话咨询881人次,网上咨询5人次。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3、年初组织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及培训会议;全年公开没有未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未经审查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没有未经审查公开国家级秘密的政府信息;没有未经审查公开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三、2017年工作安排
1、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导,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2、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促进机关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效率化。
3、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深入开展“全民城管”宣传工作,采取印发宣传手册、开展市民座谈、设置城管咨询服务台等方式,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长沙县城市管理局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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