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及其他文件相关要求,现公布2020年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31-8401104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办作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加大主动公开、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力度,有效夯实工作基础,各项工作进展明显。
一是进一步夯实平台。推进全县59个县直单位和镇(街)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按统一的标准结构和页面风格,迁移整合至长沙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顺利完成IPV6改造,进一步推进县人民政府网作为信息公开、对外宣传和沟通民意的重要窗口,日访问量达万余次。长沙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在“2020年政府网站精品栏目建设和管理经验交流大会”上,荣获2020年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类精品栏目奖。
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更全面、细致回应广大群众关切,在主动公开各类政策中,要求各单位政策文件的解读材料与规范性文件同步主动公开,做到解读形式多样化、图文并茂,语言简洁直白化,方便群众领会;并做好关联链接,方便群众查阅。
三是拓宽并规范公开渠道。通过印发《长沙县人民政府公报》、投放电子显示屏、政务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群众延伸,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有效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9条,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未出现危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包括机构概况、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财务信息、规划计划、招标采购、人事信息、党建动态等。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2 |
12 |
1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5 |
387252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6 |
9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3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5 |
2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4 |
2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2 |
2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3 |
3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3 |
2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3 |
3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4 |
4 | ||||||
2.重复申请 |
4 |
4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9 |
9 | |||||||
(七)总计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2020年,我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还不够全面,离社会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便民性需要进一步完善。2021年,我办将进一步优化机制、规范流程,多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不断拓展覆盖面,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公共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