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2026年面向县内农村选调教师公告

日期:2026-07-09   来源:  长沙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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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调动我县农村教师工作积极性,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城乡教师交流,充实城区学校教育教学力量,根据《关于印发〈长沙县教职工流动调配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县教字〔2024〕10号)等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经研究同意,面向县内农村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选调教师150名(高中教师28名,初中教师110名,小学教师9名,幼儿园教师3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对象

1.城区高中岗位(不含长沙县第一中学、长沙县实验中学)面向农村公办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

2.城区初中岗位面向农村公办初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

3.城区小学岗位面向农村公办小学在职在编教师;

4.城区幼儿园岗位面向农村公办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

城区是指我县下辖星沙、湘龙、长龙、泉塘和㮾梨5个街道。

二、报考岗位及职数

1.城区高中

类别

科目

总职数

备注

面向农村公办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

高中语文

4

年龄不限

高中数学

4

高中英语

4

高中物理

2

高中历史

1

高中化学

2

高中生物

2

高中政治

2

高中地理

2

高中信息技术

1

高中音乐

1

高中体育

1

高中美术

1

高中心理健康

1

合计

28

2.城区初中


类别

科目

总职数

35周岁以下

35周岁以上

面向农村公办初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

初中语文

22

11

11

初中数学

22

11

11

初中英语

20

10

10

初中物理

6

3

3

初中历史

4

2

2

初中化学

8

4

4

初中生物

4

2

2

初中政治

6

3

3

初中地理

4

2

2

初中信息技术

3

年龄不限

初中音乐

3

初中体育

3

初中美术

3

初中心理健康

2

合计

110

3.城区小学

类别

科目

总职数

备注

面向农村公办小学在职在编教师

小学语文

1

年龄不限

小学数学

1

小学英语

1

小学道法

1

小学科学

1

小学音乐

1

小学美术

1

小学信息技术

1

小学体育

1

合计

9

4.城区幼儿园

类别

科目

总职数

备注

面向农村公办幼儿园在职在教师

幼儿园

3

年龄不限

三、报考条件

1.资质要求

(1)专业: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职称证认定的学科与所报科目相对应(其中小学科学岗位可放宽至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学科)。

(2)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岗位的要求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要求具有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岗位的要求具有小学或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岗位的要求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3)学历:报考高中、初中岗位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现任小学教师报考高中岗位则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一年及以上的高中任教经历)。

2.其他要求

(1)师德好,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3)公费定向师范生达到服务期限,引进(招聘)教师在我县农村学校任教时间满5年。

3.不能报考的人员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近5年内考录城区后,申请并已回农村任教的教师;

(4)城区教师交流轮岗或调动到农村任教未满3年的;

(5)乡村学校教师被评定为特级教师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未满5年的;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现场报名(含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表》(见附件1,须学校党组织书记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学历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2张,小学教师报考高中岗位的另需提供高中任教经历佐证材料。每个报考对象限报考一个岗位。

2.现场报名时间:2026年7月15日9:00-12:00;13:30-17:30。

3.现场报名地点: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商务楼4楼连廊会议室二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基础教育阶段所涉及的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五项管理及“双减”等相关内容)。

2.笔试时间:2026年7月20日9:3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本次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三)考察

1.考试结束后,教育局根据岗位所需职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如入围线内最后名次成绩相同且超出岗位职数,按年龄大小决定取舍,取年龄大的,舍年龄小的);

2.所在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教育集团指导监督)要组织全体教职工召开测评会议,对该校入围考察教师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后所在学校、教育集团签署意见,并将《考察情况表》(附件2)交教育局政工人事科。测评票“合格及以上”得票率未达到90%的视为考察不合格,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四)公示

考察合格者即为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长沙县教育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个人放弃或被举报查实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且不再递补。

(五)自主选岗

公示期满后,按县教育局明确的岗位(另行公布),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岗(如名次成绩相同,按年龄大小选岗,年龄大的先选),自主选岗工作由长沙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六)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报有关部门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分年龄段的岗位,35周岁以上为1990年7月1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90年7月14日以后出生。如某一年龄段报名人数未达到职位数,则岗位职数调整到另一个年龄段。具体调整后的计划数将在长沙县教育局官网公示。

2.被录取后的人员受聘到相应教师岗位后,岗位等级按新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3.新单位不负责安排住房或住宿。


附件:1.长沙县面向县内农村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选调城区教师报名表

2.长沙县面向县内农村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选调城区教师入围考察情况表


长沙县教育局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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