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县委中共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1-08-25   来源:  中共长沙县委 中共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字体大小: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9日至11月13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长沙县(长沙经开区)进行了巡视。2021年3月28日,省委巡视组向长沙县委(经开区党工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长沙县委(长沙经开区党工委)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7次、长沙经开区党工委会5次、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19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书记许达哲在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对单销账、真改实改的要求。一是始终扛牢主体责任。成立了长沙县委(长沙经开区党工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长沙县委(长沙经开区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长沙县委副书记、县长任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副县长为成员;长沙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任长沙经开区党工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其他党工委委员、副主任为成员。二是始终压实监督责任。成立了县委(长沙经开区党工委)巡视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适时跟踪督查,确保整改任务落实。三是始终压紧各级责任。对标对表将反馈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制定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各级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能职责,统筹推进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召开了县委常委班子、长沙经开区党工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问题,结合各自思想和工作实际,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工作过程中,始终将落实巡视整改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始终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措施,结合长沙县(长沙经开区)实际,贯彻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加强党建和选人用人工作,努力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推动县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率先打造“三个高地”、建设现代化示范区提供坚实保障,在忠实践行“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湖南中贡献更多力量。

二、长沙县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截至6月30日,巡视反馈长沙县的6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1个,基本完成整改23个,未完成整改2个,长期整改4个;巡视移交的13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巡视移交的368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到位,学深悟透做实不够

(1)理论学习不深入。

整改情况:制定《2021年县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明确2021年重点学习内容。2020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邀请国内知名学者和专家围绕大数据、城市管理、芯片制造、自贸区建设等专题进行授课。2021年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国际关系等开展6次学习,每次学习均安排3~4名成员交流发言。

(2)8个单位学习研讨联系工作实际、解决群众具体困难少。

整改情况: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八条措施》《长沙县党委(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七条措施》,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旁听工作,对各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现场指导。印发《长沙县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工作方案》,要求各党委(党工委党组)高标准开展理论学习、高频次开展理论宣讲、高质量做好宣传阐释、高水平推动成果转化。相关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学习,建立理论学习长效机制,联系工作实际,解决群众具体困难。

(3)学用结合不紧密,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战略定力稍显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编制发展蓝图。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三高四新”战略贯彻落实到我县《“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纲要》是全县各级各类规划的遵循。二是强化规划衔接。发布了《长沙县一核三城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编制相衔接,确保整体一盘棋。三是厘清功能区职能职责。整合开发区管理机构,组建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临空管委会(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管委会、长沙临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积极推进黄兴镇析置街道工作,实时撤销黄兴会展经济区及其管理机构。推进单一行政区内平台(复合)运营模式改革,探索跨片区、跨园区、跨产业的区域复合管运模式,形成1+1+1>3的倍增效应。四是强化规划全流程管理。出台《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全县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通知》,有效解决规划数量、质量、统筹等问题。

(4)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不到位。涉拆信访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管行业必须管信访”,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由分管业务或属地的领导作为责任领导,包调查、包处理、包息诉罢访,实行“一个交办问题、一名领导包抓、一套方案解决、限期办结到位”。二是全面推行“公示拆迁”,严格执行“一线指挥、二轮会审、三榜公示”的流程,让拆迁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三是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问题,出台《长沙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指导意见》。四是对于突破政策红线的信访诉求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5)城区违建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严控新增违建。压实物业公司主体责任,安排专人严控小区材料运输车辆,形成综合监管力量。开展日常巡查和“即查即拆”行动,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整改一起。二是部门联动逐步消化存量。出台《长沙县商品房历史违法建筑处置方案》,分批次逐步对历史违法建筑进行立案调查处理,已立案20起。三是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查处城区规划领域等相关违建案件29起,拆除相关违法建筑。

(6)文教卫事业发展滞后。

整改情况:文体方面,加大投入力度,2021年文化文体活动场所县级投入为7967.7万元,占财政总投入0.52%;15个标准化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已完成54%,23个社区智慧健身中心和4个文旅融合示范点已完成选址,李维汉故居、郑家大屋、熊瑾玎故居修缮有序推进;将县体育中心、县文化艺术剧院、县博物馆等场馆建设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教育方面,强化规划引领,制定《长沙县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化教育强县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2021年,新增学位10380个,彻底解决义务教育城区学位供求矛盾,确保义务教育大班额动态清零;成立5个小学教育集团和六艺天骄幼教集团,让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农村;优化人才队伍,以备案管理教师补充在编教师的不足。卫生方面,持续推进医疗资源补短拉高行动。制定《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医卫健康强县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新建县人民医院,主体结构已封顶,23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210家村卫生室全部达到标准化水平;提升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与湘雅等三级医院建立紧密型医联体26个,县妇幼保健院成为全省首家县级三级妇幼保健院,县一医院积极创建三级医院;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各部门的卫生应急指挥调度中心,提升重大疫情应对能力;全面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安排15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卫健系统人员培训;制定《长沙县紧密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方案》,实现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行政、业务、人员、药械、财务、绩效考核等“六统一”管理。

2.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短板

(7)抓“六稳”“六保”推动复工复产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出台《长沙县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做好当前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选派472名科级干部组团进驻县区446家规上工业企业,组建18个联络组负责32000多家小微企业联络指导。二是加快政策落地。在全省率先出台《有效应对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19条措施》,截至2021年6月,累计减税降费11亿余元,落实惠企政策资金超54亿元,覆盖职工达20万余人。三是优化企业服务。实现1301个事项7天24小时全天候服务。深化“开户即开业”“拿地即开工”“开工即开建”“交房即交证”的“四即”改革,全覆盖64个事项,为企业节约3个月开发周期,项目提前50天开建。将社会和工业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项目审批时间分别压减至60个、25个工作日内。实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个工作日核发。四是形成长效机制。出台《关于深入开展精准服务企业工作的通知》等政策,加大对中小企业、批零住餐等行业的支持。出台《关于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充分就业强县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打好失业保险政策组合拳,助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2020年以来,全县城镇调查失业率5.1%,低于全省5.5%水平,新增失业保险金申领人数同比增速明显放缓。

(8)关于产业结构单一,抗风险能力不强,工业过于依赖工程机械、汽车及零部件产业。

整改情况:聚焦“4+2+3”产业链,分别组织召开工业机床产业链、应急装备产业链等一系列座谈会,实现县域产业转型升级与创新发展。制定《长沙县长沙经开区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瞄准工程机械及先进轨道交通装备产业等“五大”主导产业,实施产业生态构筑工程等“八大”工程建设。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制定《千企技改装备提升三年(2021-2023)行动方案》,2021年拟打造10家以上市级智能制造试点企业,正制定《长沙县中小企业“两上三化”实施方案(2021年-2023年)》,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积极布局和发展数字经济。发布《关于加快湖南自贸试验区数字经济发展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的若干政策》,引导园区企业在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融合创新场景领域系统、全面、深入发展。出台《长沙经开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创新揭榜指南》,在高端装备制造+5G等6大领域实施场景揭榜挂帅。

(9)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用地难”“融资难”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整改情况:关于“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的问题。深入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和综合窗改革,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推行“1325”改革,实现企业开办1日办结、不动产登记3日办结,办结时限全省领先。推行“四减八个一”(减时限、减环节、减材料、减费用,一厅办理、一站导办、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好、一单速达)。推进“就近办”改革,下放297项政务服务事项。投入27台“智能商事登记自助机”,实现企业开办“零预约”“零排队”“零见面”“零提交纸质材料”。建立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机制,交办营商环境问题1493个,整改率达98.8%。首创“公职律师小分队”,形成多元解纷格局,通过诉前调解结案5110件,调解成功率达51.29%。制定《长沙县营商环境优化工程2021年行动方案》《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从提高效率、精准解难、兑现政策、培育商事主体等方面发力,争创国家营商环境改革创新试验区。

关于中小企业“用地难”问题。实行用地报批联合办公,推行“一窗进出、一套材料、一次采集、一个环节、一次办结”的模式,有效缩短办理时间。在保障重点项目用地计划指标的前提下,针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集约节约用地标准、有利于转型升级的中小企业,在年度计划指标分配以及招商准入时,给予优先考虑。结合中小企业在我县经济规模所占份额,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新增用地。推进县、镇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20余个试点村庄规划成果已获批复。正开发用地选址服务平台,通过微信、官网等渠道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的用地选址服务。

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商业银行提高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贷款支持力度。2021年以来,各银行共发布贷款产品180余款,开展银企对接活动24场次,达成授信68.67亿元。截至5月,全县完成中小微企业贷款326.42亿元。加快落实《长沙县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挂牌)实施办法》,落实奖补政策,补助时限缩短至1个月内,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体系,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10)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率不够高。

整改情况:建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定期通报、县长每季度专题调度、分管领导不定期调度的分层级调度机制,协同推进。采取书面填报及现场走访结合的形式,专项督查2016-2020年通过审定且正在推进的招商引资项目,分类施策推进项目。项目落地率由2020年10月的37.7%增加到目前的49.1%。

(11)物流园区管理不规范,存在交通、安全等方面的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取缔关闭一批经营不规范的道路货运经营散户、国土报建手续不全的物流园。二是规范整顿一批报建手续齐全但用地类型不符的物流园。三是推动县域物流产业要素向空港物流园、长沙东物流园两大物流园区集聚,形成两大物流园集聚发展格局。《长沙县物流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已编写完成,大型物流园招商引资取得明显进展。

3.“三大攻坚战”落实有差距

(12)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脱贫人口增收。下发《长沙县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明确“三个一批”工作目标,强化劳动力技能培训。二是全面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18个市级和22个县直单位向40个村派驻工作队84人。高标准建设春华镇万亩高产优质高效水稻种植区、黄花银龙高档优质稻绿色生产示范片和路口—青山铺万亩示范片。制发《关于“慧润模式”集中连片打造工作方案》。以实现“五美”为目标,今年计划创建130个美丽宜居村庄。2020年12月,全县145个村(社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均达到20万元以上。三是强化资金管理。下发《落实中央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进行自查整改。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查找并整改资金使用、资金效益方面的问题。召开专题警示教育学习,改进工作作风。

(13)环境污染防治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拟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2021年长沙县生态环境保护(蓝天保卫战)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压实压紧各级各部门责任。二是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加强中央、省环保督察信访交办、反馈问题整改及专项核查。配合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轮进驻工作,对收到的交办件,拟定《长沙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责任分解表》抓好整改。三是全面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镇、村)创建活动。四是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不断强化扬尘、粉尘污染监督控制,强化移动源和非道路移动源管控,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五是促进河长制工作落实落细。制定《长沙县2021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岸线保护、水生态修护工作。六是进一步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制定《长沙县2021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行动计划》,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项目按时序完成。

(14)城区部分管网未实施雨污分流。

整改情况:一是编制《星沙新城供排水专项规划》《县城区雨污分流研究报告》,针对老城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提出明确规划。二是加强调蓄设施建设。2021年启动的城北污水处理厂6万吨/天扩建,增加城区2万吨/天的调蓄能力,预计2021年底完成。2021年启动论证城西污水处理厂调蓄设施建设。三是有效推进局部改造。在星沙街道1-6区安置区、湘龙街道大塘安置区等部分区域进行局部雨污分流改造。2021年,启动泉塘街道星悦社区、梨街道大园社区局部雨污分流改造。结合城区道路提质改造将雨污分流改造融入项目,推进东八线、盼盼路、万家丽路等项目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15)浏阳河、捞刀河水质常年不稳定。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河长高效履职。二是密切关注水质变化。对重要河段每月进行动态监测,对流域内出现不达标水质的支流断面及时发函警示,今年发函22份。三是强化流域系统治理。制定《长沙县2021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明确综合治理任务,持续推动流域综合治理。四是开展入河排口监测溯源。对捞刀河、浏阳河沿线排口及其支流进行溯源排查,形成“两河”入河排口基础台账。五是推进畜禽污染治理。完成34家规模场配套任务,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为100%。六是强化面源污染防控。印发《长沙县2021年主要农作物科学施肥指导意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约54万亩次,完成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面积1.2万亩,绿色防控面积1.2万亩。七是强化日常执法监管。2020年至今,立案查处涉水案件112起。2021年1-6月,捞刀河、浏阳河长沙县段省控、市控断面水质优良率100%,实现稳定达标。

(16)中央、省环保督察信访交办的机场尾流区等问题整改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情况:坚持按照“搬迁一批,修缮一批,补助一批”思路积极推进落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进行现场调研调度,并坚持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成立问题处置工作专班,并与机场方面多次沟通对接,制定《黄花国际机场尾流区及噪声影响环保验收和信访问题处置工作方案(送审稿)》并于4月中旬呈报给了省机场管理集团,拟定了机场尾流区环保问题处置工作建议方案。有序启动机场尾流区环保搬迁入户调查工作,对确实受影响严重的群众按年度发放隔音降噪补助。

4.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欠缺

(17)重工轻农,发展失衡。

整改情况:一是提出打造乡村全面振兴标杆区,明确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总体思路。出台《关于全面打造振兴标杆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关于全域打造乡村振兴标杆区的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总领全县乡村振兴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机制,明确提高土地出让收入支持乡村振兴的比例。三是适度调整和增加粮食生产投入。四是对在汛期中不同程度损毁的20处小农水设施进行修复。五是每年组织项目受益主体和项目镇村排查统计损毁工程情况,建立小农水设施损毁台账和损毁摸底排查机制。六是制定《长沙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管护办法》,形成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发挥长久效益。

(18)2016年以来,农业项目用地仅占新增用地计划指标的1.37%。

整改情况:一是规划保障。全县农业项目用地布局将在本轮多规合一村庄规划中结合各地实际进行统筹考虑落实。二是全力争取农业项目用地。已从简政放权、乡村旅游等方面向省厅进行专题汇报,争取省、市的政策倾斜。三是服务创新。在优化农业用地项目审批服务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多测合一、多验合一,全面简化工作流程。

(19)扫黑除恶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着力破解“扫黑除恶力度不够”的问题。按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今年以来,县公安局持续加大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办理涉恶犯罪集团案件1起。县交通局集中打击、整治一批违规违章、非法违法行为。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联合县执法局重点查处、打击私屠乱宰等违法行为。县住建局重点加强对在建工地、物业小区的线索摸排,以及行业乱象的督查督办。二是着力破解“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线索摸排不深入”的问题。完善《长沙县公安局涉黑涉恶村“两委”成员预警研判制度》,由各派出所逐村落实“两委”排查,重点排查班子成员是否存在涉黄赌毒、涉黑恶、宗族势力、拉帮结派等行为,对有意愿进入村级“两委”班子的人员重点排查有无前科劣迹,严把入口关。对全县所有“两代表一委员”、支村“两委”共计6000余人,开展摸排“回头看”工作,未发现存在涉黑涉恶的犯罪线索。对2020年下半年以来打击处理的违法犯罪人员进行摸排,对县公安局侦办的25起涉黑涉恶案件人员进行“回头看”,对发现的党员违法犯罪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未发现存在涉黑涉恶的问题。三是着力破解“在‘打伞破网’方面力度不够”的问题。县纪委监委收到公安移送的涉黑涉恶案件25件,在办结的20件涉黑涉恶案件中查处保护伞案件2件4人,给予7人党纪政务处分,给予组织处理48人。四是着力破解“在‘打财断血’方面力度不够”的问题。对全县公安机关侦办的25起涉黑涉恶案件逐一筛查,未发现存在“见黑见恶不见财”的问题。

(20)网络、电信诈骗形势严峻。

整改情况:成立全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定联席成员单位考核办法,定期通报考核情况。成立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心,集“打、防、管、治、宣”五位一体。制定部推线索135机制、两卡线索快打机制、现行案件快破机制、接案试点快行机制等多种机制,深化协同作战、深度经营等各环节工作。2021年以来,破获现行电诈案件224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55人。

(21)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强化党政同责抓落实,建立定期调度考核通报推进机制。印发《2021年度县对镇(街道)及部门食品安全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将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负面舆论事件纳入“负面清单”。成立食安委督查组,由1名县级领导专门负责,对全县镇(街道)及部门履职情况实行“一单四制”管理,全方位督促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强化源头治理,严控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化粮食监管,严把粮食入出库检验关。强化民生关切,全面加强日常监管。推进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冷链食品安全监管、长江禁捕打非断链等专项整治行动,2021年以来,办结一般程序食品安全案件273件,其中办理刑事案件13件,刑拘31人,起诉26人。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01批次,合格率98.4%。

(二)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到位,管党治党偏松偏软,工程建设等领域问题突出

5.落实“两个责任”力度不够

(22)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纳入县绩效考核、党委(党组)书记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制定《中共长沙县委2021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任务计划》。二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认真督促相关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定期组织全体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专题学习活动。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一岗双责”,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三是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

(23)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宽松软”,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成果运用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6年以来党员、国家公职人员涉黄、赌、毒等违法行为未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建立专门工作台账,按照涉黄、赌、毒、酒驾及其他违法行为分类,逐一进行了销号处理。二是针对党员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经商办企业、违规建私房等问题,常态化开展作风建设督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坚决从严处理,对违规占地建私房的6名党员进行了立案。三是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对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提前介入、优先办理、快速查处,2020年以来,根据巡察移送线索先后查处党员干部31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形成了强有力震慑。

(24)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有缺失。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违纪。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三转”情况自查,清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调整派驻纪检监察组综合监督单位,出台《深入推进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建设操作细则》,出台《以规范化建设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大力推进规范化建设。二是坚持刀刃向内。制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责任清单》《长沙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领导班子责任清单》等文件,进一步压实纪检监察干部主体责任。与每名纪检监察干部签订《承诺书》。抓好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完善用好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定期听取特约监察员的意见建议,做好常态化警示教育。针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坚持“有信必查、一查到底”,今年以来共受理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4起,谈话提醒3人、主动约谈3人。

6.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

(25)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整治形式主义任务清单,提出73项措施整治形式主义问题。二是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对部门单位申报的2021年县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计划严审把关,公布《2021年县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对计划之外确需开展的督查,实行“一事一报”。三是大力精简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审批程序,出台《关于全县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事项的工作提示》。四是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纳入县委巡察的重要内容,2021年以来,县委巡察共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1个,着力纠正了一批典型问题。

(26)县残联不按规定上门对评残对象进行筛查甄别,造成漏办残疾人证。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评残医生开展上门评残服务,对372名达到评残标准的残疾人发放残疾人证。二是2020年新增县精神病医院为我县智力、精神残疾初评医院。三是制定《长沙县残联“一站式”上门服务评残工作方案》,建立了上门办理残疾人证长效工作机制,增加上门服务评定频次。四是加强残疾人证办理宣传,印制《残疾人证申请注意事项》海报,通过县残联网站等将残疾人办证流程公开。

(27)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从严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等问题,今年以来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2人。二是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制定《全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方案》,采取明察暗访、片区交叉督查等方式,重点对餐饮浪费、违规公款吃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开展了“四项费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三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查处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进行通报,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今年以来,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典型案例5起12人。

(28)2016年以来,长沙县对津补贴项目设置管控不严,自立名目发放津补贴。

整改措施:对违规发放奖金及津补贴项目,全部暂停发放。全面清理,积极整改,对全县所有镇(街道)发放的奖金及津补贴项目进行摸底、检查,提出进一步规范镇(街道)奖金及津补贴的办法,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全面规范各项奖金及津补贴发放。

(29)县征地拆迁中心等单位违规列支烟酒等费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微信收受红包加快办证。

整改情况:县自然资源局征地拆迁中心对全部酒款进行清退,对相关责任人员开展提醒谈话,严格工作餐申报审批制度,建立健全公务接待用餐制度,严格纪律、控制标准、厉行节约、严禁用酒。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的问题,相关责任人员已受到处理,其中情节较重的由县纪委监委移送司法机关;推行办事公开制度、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联合会审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质量审查制度,规范不动产服务行为;定期、不定期进行人员轮岗。

(30)通过县本级巡察发现涉公款吃喝、变相公款旅游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从严从实抓整改,巡察发现的违规公款吃喝、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已整改到位,健全制度20个。二是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对违规吃喝典型案例和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游玩活动进行通报。三是抓好专项检查,开展“四项费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

7.重点领域监管缺位,廉洁风险较大

(31)财政资金监管不到位,虚报冒领贪污问题频发。

整改措施:一是各职能部门按照“一资金一办法”出台细化的实施办法,2020年9月以来出台办法15个。二是优化预算编制,综合考虑上年执行情况、绩效考核结果等多方面因素,合理安排专项资金额度,最大程度减少虚报项目资金的可能性。三是统筹涉农资金整合激发活力,率先在全省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平台,统一全县部门之间同类型涉农项目的补助标准和验收办法,2021年6月,进一步完善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四是将直达资金、扶贫资金等情况纳入预决算平台集中统一公开,创新绩效评价机制,将评价结果与资金项目安排挂钩,2020年合理调整预算14500万元,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最大绩效。五是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每半年对内控办法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发挥以案释纪作用,促进干部认真履职、规范工作。2020年9月以来,未发生农业项目资金套取案件。

(32)对外投资、补贴、借款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开展“一事一议”回头看。对历次航线补贴拨付资料进行自查自纠。二是已解除北美航线补贴协议。三是县审计局已对某招商引资项目履约质效情况开展专项审计。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航线补贴考核数据中出口客户数据欠准确、北美航线效益有待提高等问题,均按要求扎实整改。

(33)星城发展集团陆续借款给某公司逾期未收回。

整改情况:6月已收回部分借款,加紧催收剩余款项。

(34)工程建设、服务项目领域招投标问题严重。

整改情况:一是整章建制,严格管理。取消县招标采购重要事项联审小组制度,全县所有应公开招标项目均按照公开招标方式实施。二是关口前移,防患未然。对不符合免标、邀标的项目实行零审批,确保应招尽招。三是联合督查,高压严治。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坚决纠正违规招标现象,对发现的违规问题移送纪委监委。四是专项整治,深度规范。进行专项整治,确保“发现一个问题,完善一个制度,规范一个行业”。

(35)工程项目投融资管控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对PPP项目的投融资管控。严格控制现有项目投资规模,严防不合规项目上马,2020年以来,县本级无新增PPP项目。二是对现有PPP项目进行问题梳理和整改。对在库PPP项目责任单位已经聘请咨询机构对各自项目启动中期评价整改工作。

(36)土地闲置、欠缴出让金、低价供地和调规变性等问题较多。

整改情况:前期的土地闲置问题,在2021年底可全部销号,2021年以来未出现新增月清“三地”闲置土地。欠缴出让金问题,2020年12月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低价供地”的问题,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相关文件规定,由县国土会审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依据土地评估价、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土地挂牌起始价,并且土地出让价不低于我县最新公布的基准地价。“调规变性”的问题。强化控规的规划权威性、法定性,规划一经批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规划条件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不得批准。对确实需要修改的规划,须先经规划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按法定程序进行修改,坚持程序合法。

(37)招商优惠存在重大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项目引进和管理长效机制。出台《长沙县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事前评估及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对各个重点环节的具体要求进行约定。在县商务局投资管理科加挂合约监管科牌子,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修改完善《长沙县2021年落实五大专项行动招商引资大比拼实施办法》,将项目管理基础工作、项目落地、合同履约等纳入对部门、镇(街道)、平台的考核。二是建立科学完善的项目台账。招商引资项目管理系统已录入项目167个,项目信息更新频率加快至两个月一次。三是强化监管措施,压紧压实责任。已组织12个镇(街道)、园区、平台开展招商项目廉政风险自查自纠工作,已向7个单位发送履约监管提示函。

(三)反馈问题:党的组织路线执行不到位,机构编制和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干部担当作为有差距

8.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党内生活不严肃

(38)党的领导弱化。长沙县还有部分党支部未达到“五化”标准。

整改情况:一是实行分类定标。制定《关于在全县开展“五化五星”党支部创建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评星定级工作。二是开展分类指导。选派1000余名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基层党支部的党建指导员,实现党建指导员全覆盖,建立党员领导干部“五化”党支部联系点,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分别建立支部联系点11个、7个。三是开展业务培训。分类举办培训班,提升抓“五化”建设的水平。四是实施分类管理。全面推广“三务”积分智慧管理模式,实现党员积分管理的智能化以及考核评价的一体化。针对外来流动党员,建立“动态摸排、精细管理、常态服务”三项“全链条”机制,在主城区三个街道成立3个外来创业务工人员党委。2020年底,未达“五化”标准的党支部已全部达标。目前,成功建设市级示范化“五化”党支部25个,认定县级“五化五星”党支部97个。

(39)组织生活不规范、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拟推行“组织生活包”沉浸式体验模式,作为《关于实施党建美学十大行动落实“党建聚合力”工程的行动方案》的组成部分。探索建立上级党组织派员列席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千名书记讲党课”活动,县委书记率先垂范。二是强化督导指导。用好用活党建重点工作调研手段,依托长沙智慧党建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三会一课”、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的调度掌握,对没有落实到位的及时提醒督促。三是开展批评教育。对不按规定要求开展组织生活,导致不规范、不严肃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处理。

(40)村(社区)带头人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217个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提拔或新进92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龄44.2岁,比上届年轻4.7岁。二是稳步加强村级骨干带头人队伍建设。举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县委书记亲自授课。制定《关于实施“育雁工程”大力加强村级带头人队伍建设的八条措施》,力争通过三至五年的时间,培树一批“讲政治、敢担当、善作为”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加强村级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夯实人才基础。

9.选人用人制度和机构编制政策执行不严

(41)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不到位。研究干部时听取各方面意见不充分,干部反映较突出。

整改情况:对乡镇换届和机构改革过程中人事调整有关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对动议过程进行一一说明;深刻反思人事调整中存在的问题,县委组织部组织部务会成员及有关科室开展深入系统的业务培训,坚决杜绝干部调整缺乏系统性的现象。同时,研究完善干部调整听取县级领导意见建议的具体步骤,确保广泛听取意见,对于不同意见及时沟通反馈,会议结果第一时间通报。今后,将严格落实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和深化干部工作“五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全县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长远规划,进行制度性安排,不断提升干部选任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42)执行选人用人制度有缺失。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不够;干部交流轮岗不充分等。

整改情况:切实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2021年,提拔35岁以下年轻干部25人,占新提拔人数的43.86%,择优提拔4名“91后”年轻干部。建立“3580”干部交流机制,对23名任职时间过长的班子成员进行调整交流或转任职级,督促3家县直单位对内设科室中层干部任职情况进行排查整顿。加强教育培养,开设优秀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将第六期青年干部训练营等纳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对相关业务部门的年轻干部进行针对性专业培训,提升专业水平。

(43)机构编制管理问题较多。

整改情况:县水利局、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交通局、县退役军人局、县总工会已将相关问题整改到位。制定《关于建立健全机构编制核查联动机制的办法》,确保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常态化。

(44)6个单位违规大量抽调人员。

整改情况:对6个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对于违规抽调、长期混岗的工作人员,按编制关系理顺工作岗位,目前6个单位均已整改。制定《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对全县各单位工作人员的借调情况进行规范。

(45)“三超两乱”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不到位。

整改情况:对于因政府机构改革、乡镇合并、派驻纪检体制改革等新增的65名超职数配备干部,采取交流调整、鼓励转任职级公务员等方式,已整改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49人;已完成5个单位违规设置的党委(党组)副书记整改工作,剩余超配职数将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限期内整改到位。

10.一些干部精神状态不佳,履职尽责有差距

(46)少数干部存在“庸懒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全县退出科级领导岗位干部管理动态台账,制定出台《长沙县退出科级领导岗位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督促加强日常管理,开展设岗定责,确保退出科级领导岗位干部在职在岗开展工作。二是充分征求退出领导岗位干部参与全县中心工作意愿,在抽调人员时优先考虑,引导其充分发挥个人特长,更好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21年,共抽调21名干部参与中心工作。三是加强对退出领导岗位干部到岗到位以及履职情况督查暗访,2021年,对10余家单位开展明察暗访。

(47)少数单位和干部主动担当作为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县委主体班课程。二是初拟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容错免责的措施(草案),正征求意见。三是充分发挥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多渠道收集干部监督信息;在干部管理大数据平台构建“一级预警咬耳扯袖、二级预警‘不能上’、三级预警‘可以下’”的干部监督三级预警体系,分类施策精准监督。四是将干部受处理情况纳入组织工作评价标准,按照干部职务层次和受处理类别对单位进行考核扣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48)2017年、2018年县财政局收回县农业农村局闲置两年以上农业专项资金9720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需求编制预算,确保当年预算当年执行完毕。二是科学设定项目进度款支付方式,尽量使用7:2:1比例支付方式。三是完善出台《长沙县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长沙县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加快资金拨付。

(四)反馈问题:党委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等问题整改不彻底

(49)“大量聘用编外人员、三超两乱、违规进人”等3个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出台《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对编外人员计划数及审批、工资待遇、考核等事项进行规定,已开展超额编外聘用人员清理。上一轮巡视反馈的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已整改到位;对于因政府机构改革、乡镇合并、派驻纪检体制改革等新增的65名超职数配备干部,已整改消化49人,剩余超配职数将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限期内整改到位。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已全部解聘、销编。

(50)2017年至2020年,国家审计署对长沙审计延伸至长沙县项目7个,反馈问题18个,截至2020年10月未全部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针对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已制定了桂花冲水库管灌工程管护方案,明确了维修养护标准,由管灌受益村组按照各自辖区分段管理,并落实了管护责任人,确保已建水利设施能够正常运行并持续发挥效益。二是对全县已建成的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开展全面清查,共发现20处小农水设施在汛期中有不同程度的损毁。该20处小农水设施已通过2021年“民办公助”小农水项目等多种资金渠道完成18处的整改,位于北山镇的2处将于2021年10月完成修复。三是强化整章建制。出台并修订了《长沙县水利工程巡查养护技术指南》《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养护考核办法》《长沙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养护补助标准》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小型水库、50km2以上河道、堤防、非县管重点水闸、装机100KW以上的非县管排渍泵站、四座中型水库及团结水库灌区等工程的日常巡查、维修养护、档案管理工作。每年组织项目受益主体和项目镇村排查统计损毁工程情况,建立小农水设施损毁台账和损毁摸底排查机制,并在当年“民办公助”小农水项目计划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小农水设施修复工作。同时,制定《长沙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管护办法》,明确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形成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发挥长久效益。

三、长沙经开区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巡视反馈长沙经开区的6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2个,基本完成整改29个,长期坚持3个,未完成3个;巡视移交的5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巡视移交的52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

1.抓“六稳”“六保”推动复工复产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解决方案。帮助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开通应急转贷和风险补偿基金“绿色通道”。2021年以来共开展6场“金融集市”活动,为企业提供风险补偿授信1.03亿元、发放过桥转贷2.3亿元。二是给予小微企业房租补贴。三是出台政策文件。制定《长沙经开区关于加快湖南自贸试验区建设支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长沙经开区关于推进国际人才港建设加快人才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长沙经开区关于加快湖南自贸试验区建设支持国际先进制造业总部经济中心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政策。四是完善工作机制。以产业发展为导向,建立产业链推进工作机制,组织企业召开产业座谈会,明确支持路径。

(二)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到位,管党治党偏松偏软,工程建设等领域问题突出

2.工程项目投融资管控不够严

整改情况:正在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全面排查2015年以来融资情况,未发现有再接受金融机构所含咨询费等辅助费用的融资方案。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相关公司重组到经开集团,今后不再单独开展融资工作。

3.存在土地闲置等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排查有关情况并作出相应处理,特别是加快闲置用地处置,截至目前,22宗闲置土地有21宗已办理施工许可证且已依法动工建设。制定《长沙经开区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实施方案》,杜绝出现低于基准地价挂牌等问题。

4.招商优惠存在重大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7年以来的工发资金全面自查,未发现超标拨付情况。二是对相关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和自有资金投入使用审计。三是相关案件目前已进入司法调查程序,后续将密切跟踪案件进展。四是制定《长沙经开区招商引资资金管理办法》和《长沙经开区招商引资项目事前评估及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实施细则》,规范拨付程序。

(三)反馈问题:党的组织路线执行不到位,机构编制和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干部担当作为有差距

5.党的领导弱化

整改情况:制订《长沙经开区党工委会议事规则》(审议稿)和《长沙经开区“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审议稿),明确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6.党费收缴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最新标准补缴党费,全区在册直管党员已实现“和包支付”收缴党费100%全覆盖。二是举办2期党务干部培训班、5期“党务小课堂”,提升基层党务工作水平。三是制定《长沙经开区基层党组织党费和党建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等5个基层党建工作制度,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

(四)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7.未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

整改情况:2020年7月30日,已在主任会上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的讲话精神。定期编制《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资料汇编》《机关党支部月度重点工作提示》,及时在决策会议传达,并组织党员学习。

8.园区规划建设水平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成立长沙经开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研究领导小组,统筹园区规划建设前期工作。启动园区控规评估和修编及人民路两厢城市设计工作。下一步:一是加强设计审核,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四精五有”等系列文件要求,提高城市建设设计品质。二是严控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品质,并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及周边居民合理诉求,及时更新调整相关设计,确保品质优良。三是结合控规评估分析结论、上位规划、园区实际和时代发展新要求,形成初步方案、初步成果、正式成果,待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后,按程序申报。

9.招商项目前瞻性、科学性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已制定《长沙经开区招商引资资金管理办法》和《长沙经开区招商引资项目事前评估及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实施细则》;已完成工程机械、汽车及零部件、新一代半导体、集成电路及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四条产业链的招商报告和产业分析报告;已启动专家组评估机制。

10.引进企业创新能力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出台《长沙经开区关于加快湖南自贸试验区建设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科技园区的实施办法》《长沙经开区关于加快湖南自贸试验区建设支持国际先进制造业总部经济中心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措施》。已完成工程机械、汽车及零部件、新一代半导体、集成电路及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四条产业链的招商报告和产业分析报告。

11.平台公司自身造血功能不足,盈利能力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外引活水激发经营活力,大力推进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二是积极推进平台公司下属子公司上市,目前正按照节点开展相关准备工作。三是规范化运作股权(基金)资产,成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出台了投资管理、投资业务操作规程、投资决策委员会实施规则等系列制度。

12.平台公司隐性债务有待化解

整改情况:加快化解存量政府隐性债务,加大政府专项债项目申报,为园区重大项目建设合规储备资金。下一步将根据已制定的化债计划,化解存量债务,控制增量债务。

13.存在某公司借款担保等重大风险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集团公司财务融资管理办法》,从源头防止对非关联方的借款担保,最大限度降低国有资产损失风险。下一步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置,跟进风险问题处置进度,最大程度减少损失。增强平台公司的风险识别、防范和控制能力,建立相关监督机制。

14.存在项目违建问题

整改情况:已根据企业申请,依法依规向上级报告。

15.与企业存在纠纷,导致管委会面临法律纠纷赔偿风险

整改情况:已与企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置换协议》,已退还项目土地款。

16.存在企业违规排放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长沙经开区、长沙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项核查方案》,核查发现3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强化执法监管,开展31次执法行动,检查114家企业,查处17家违法行为,处理747起投诉。

17.雨污分流改造尚未实现

整改情况:开展综合治理,对存在污染的地域开展日常维护、治理。启动污水厂进水管道工程项目建设,预计2022年5月底前完成施工。

18.某地块未解决污染问题即挂牌出让

整改情况:某地块污染问题已治理到位并通过验收。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储用地。

19.部分重点产业创新能力不够强

整改情况:一是每周收集并研究与园区有关的“十大技术攻关项目”进展情况,常态化开展现场调研,督查项目进展。明确《长沙经开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2021年具体工作任务清单,形成《长沙市汽车产业链情况分析报告》。二是组织举办高企申报培训会、科技成果转化及转移政策业务工作培训会、轨道交通产业发展及技术成果对接沙龙、智能制造系列政策解读会。三是制定《长沙经开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应用场景揭榜指南》。

20.综治维稳工作县区职能交叉

整改情况:对于园区企业一般性矛盾纠纷,由区县相关部门共同协调解决;对于园区重大不稳定因素,由县政法委统筹调度,区县部门配合,共同应对,确保园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后续将根据省、市要求,明晰区县社会事务管理职能,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

21.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能交叉

整改情况:出台《长沙经开区(长沙县)安全发展约法三章》,进一步明晰职能职责。加强监管执法,做好分类分级监管。

22.环境治理工作县区职能交叉

整改情况:印发《长沙经开区关于进一步理清理顺园区环境治理工作涉及相关单位职能职责的通知》《长沙经开区配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等文件,进一步理顺职能职责。成立长沙经开区配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明确工作职责。

23.土地批后管理工作存在县区职能交叉

整改情况:制定《长沙经开区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方案》等制度,理顺土地批后监管工作流程。

24.智慧园区建设工作存在县区职能交叉

整改情况:编制了《长沙经开区智慧园区“十四五”发展规划》,聚焦政务治理、惠企服务、产业发展三方面,从顶层设计层面实现区县无交叉重叠。实施了一批智慧园区项目,围绕金融服务、创业服务、人才服务、企业服务等方面加快开发建设,从项目建设层面实现区县无交叉重叠。

25.服务企业不够精准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长沙经开区关于加快湖南自贸试验区建设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科技园区的实施办法》《长沙经开区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及创新创业载体的实施办法》,并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推广使用涉企检查“云备案”平台,避免多头重复执法。

26.工业地产项目管理有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专题会议明确,将已出让工业地产土地价款事项,提交主任会议研究,确立处置措施。二是出台《长沙经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地产发展的实施细则》,从制度层面严防“搞变通”行为。

27.意识形态工作研究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领导机制,成立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党工委就意识形态、党史学习教育等有关内容常态专题研究部署。二是加强风险隐患处置,2021年前三季度共排查风险隐患20余条,已销号10余条;妥善协调处置突发重大舆情2起;及时整治有关网络安全隐患漏洞3个;办结网友留言100余条。三是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网络意识形态)相关制度办法,扎牢制度“笼子”。

(五)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28.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制定《党工委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完善相关工作台账。

29.审计监督责任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相关部门开展自查自纠,严肃处理相关问题,向相关责任部门下发《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醒书》。二是制定《党工委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完善相关工作台账。三是开展4次下基层走访调研和5次明察暗访。四是加大办案力度,今年以来共受理问题线索17件,办结10件,处理6人,其中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2人、书面检查3人。五是将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含PPP项目)和管委会直属企业投资的经营性项目纳入审计监督范围;不再参与项目结算复审、复审金额终审等与审计职责无关且可能影响依法独立进行审计监督的议事协调机构或工作;将“评审结算金额超出合同金额20%以上的项目”列入年度审计计划。多措并举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30.违规发放补贴

整改情况:已按照有关规定停发、退还相关补贴,并从工作机制方面进一步完善。

31.超标发放津贴

整改情况:已按照有关规定停发、退还超标津贴。制定《长沙经开区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管理制度》《长沙经开区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指导意见》《长沙经开区征地拆迁概结算调整资金管理制度》,扎牢制度“笼子”。已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32.超标发放福利

整改情况:已按照有关规定停发、退还相关补贴,从工作机制上进一步完善。

33.编外租车

整改情况:已退还租赁的2台电动汽车车辆。

34.招投标存在应招未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形成了项目自查清单及整改报告,未发现个人违纪违规线索,对4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制定《长沙经开区招标采购项目管理办法》《长沙经开区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办法》《长沙经开区招投标采购操作规程》《长沙经开区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实施细则》,堵塞有关“漏洞”。

35.存在拆分项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形成了项目自查清单及整改报告,未发现个人违纪违规线索。二是对涉及标段划分的项目重点监督,今年未发现违规划分标段项目。三是制定《长沙经开区招标采购项目管理办法》《长沙经开区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办法》《长沙经开区招投标采购操作规程》《长沙经开区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实施细则》,堵塞有关“漏洞”。

36.存在涉嫌围标串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开展调查,未发现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有违纪违规线索及与投标人串通的情形。二是已全面排查,形成了2017年至今参与投标单位30家以上项目的排查评估情况报告。三是开展约谈和警示教育,要求各公司进行书面说明并签署承诺书。

37.项目管理不够规范,竣工后补签合同

整改情况:制定《巡视问题核查及整改实施方案》,成立问题核查小组,形成《问题核查整改报告》。已取消常年服务单位库,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制度》执行。

38.无概算批复建设

整改情况:制定《巡视问题核查及整改实施方案》,成立问题核查小组,形成《问题核查整改报告》。涉及项目问题已整改到位。

39.项目变更管理流程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根据《巡视问题核查及整改实施方案》,成立问题核查小组,形成《问题核查整改报告》。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年度建设项目节点铺排手册》,按节点调度项目进度。

40.超付工程款

整改情况:制定《巡视问题核查及整改实施方案》,成立问题核查小组,形成《问题核查整改报告》。涉及项目已整改到位。

41.PPP项目调整项目内容和投资额

整改情况:根据《巡视问题核查及整改实施方案》,成立问题核查小组,形成《问题核查整改报告》,无主观违纪违规行为。成立长沙经开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研究领导小组,对项目全面计划评估、合理估算。

42.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制定《长沙经开区建设项目结算送审和竣工资料归档管理办法》,明确专人负责结算送审和竣工资料归档管理,建立建设项目结算送审、竣工资料归档台账。

43.超职能范围开展预算编制,结算评审效率较低

整改情况:从2021年4月份起,所有工程建设项目预算由建设单位委托编制,投评中心只负责复核。加快审核工作力度,投评中心未审结44个项目中,现已审结32个,另外12个项目正在复核中。

4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逐一核查2020年度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时整改问题案卷。组织召开行政审批法律基础知识讲座。

45.存在工程建设有关隐患

整改情况:经全面排查,目前,园区139个未补办手续项目中,133个已补办手续,其余6个项目中2个项目无需办理,1个已责令项目停工,1个不符合土地规划暂不能办理,待新一轮规划调整后再完善手续,2个项目预计2021年10月份补办完成手续。制定《长沙经开区建设工程监理巡查服务管理办法》,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质量安全管控力度,严格查处违法建设行为。

46.存在土地纠纷

整改情况:已依法合情合理处理土地纠纷。

47.招商引资工作存在廉政风险,工业发展资金缺乏明确标准

整改情况:对2017年以来的工发资金逐一排查,对存在临时设项、未签订合同的资金,确认拨付依据及程序。制定《长沙经开区招商引资资金管理办法》和《长沙经开区招商引资项目事前评估及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实施细则》。

48.各类企业奖励资金发放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对2017年至2020年8月份的37类项目全面自查,未发现超标奖励情况。制订《长沙经开区“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审议稿),进一步规范奖励资金发放流程。

49.招商决策失败造成资金流失

整改情况:制定《长沙经开区招商引资资金管理办法》和《长沙经开区招商引资项目事前评估及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实施细则》。已启动专家组评估机制。正在筹备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

50.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部分支出采用现金结算

整改情况:严格现金管理,各项资金按要求采取转账等方式支付。对现金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51.企业逾期欠款

整改情况:制定《长沙经开区招商引资资金管理办法》和《长沙经开区招商引资项目事前评估及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实施细则》,从根源上杜绝类似情况。组成清欠小组,按照合同约定,系统梳理未结清项目,建立台账持续动态跟踪管理。

52.上级资金长期挂账

整改情况:已完成政策资金公示,已进入拨款流程。

(六)反馈问题: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53.“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规则不够明晰

整改情况:制订《长沙经开区党工委会议事规则》(审议稿)和《长沙经开区“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审议稿),明确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对拨付给企业的扶持资金、投资奖励,坚持每年进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并防范廉洁风险。

54.编制管理、机构设置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经党工委会议研究同意,已印发《关于明确党工委、管委会各局室内设处室相关事项的通知》(长经开工发〔2021〕9号),明确各局室的内设处室均无行政级别。另根据中央及省、市文件精神,园区中层及以下干部实行职务聘任制、身份档案制,打破人员编制、身份性质等障碍,所有人员的岗位调整,不改变编制属性、个人身份。

55.干部队伍结构不够合理

整改情况:2021年2月,对外招聘的37名高级雇员正式到位。37人中,研究生学历22人,本科学历15人;中级以上职称(职业资格证书)8人;4人具有海外留学经历;平均年龄28岁。此37人,整体年纪轻、学历层次高、专业素养较好、岗位历练较丰富。

56.干部选拔方式更需多样

整改情况:2021年至今,结合年度考核、干部试用期满考核、部门绩效考核等情况,党工委先后6次讨论干部工作,将2名表现优秀的干部交流到更重要的部门,将1名不适合现岗位干部调整到其他部门。

57.人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要求,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对档案资料不齐的问题,已按规定补齐,对个别同志档案学历存疑的问题,已按规定重新认定学历。

58.存在一人双岗现象

整改情况:经查,无兼任和违反不相容岗位分设要求的情况。

59.园区企业党建虚化,“机关+企业”党支部互联共建成效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开展长沙经开区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企业党组织整改工作的通知》,按要求组织不合格企业党组织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扎实开展整改。二是集中撤销处理企业党建工作基础薄弱的党组织,开展联点结对指导。三是印发《关于2021年加强党建工作片区建设工作的通知》,设立37个党建指导小组,从机关选派10名党员干部兼任片区党委第一书记及党群服务中心主任,选派36名兼职党建指导员,联系指导719家企业员工,实现党建指导全覆盖。四是完成2020年互联共建联组及企业党建工作考核,8家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企业党组织,其中3家被撤销,5家纳入整改名单。

(七)反馈问题: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等整改责任方面

60.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牵头部门、单位加大整改力度,目前2个问题整改到位,其余4个纳入《重点问题整改推进表》,持续跟踪督办直至整改完成。二是将整改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畴,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61.巡视共性问题整改有所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8年和2019年巡视反馈共性问题全面“回头看”,找出具体差距和具体表现,明确整改责任部门。二是督促责任部门重新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整改情况纳入部门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

62.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成效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二是根据时间节点,适时跟踪,汇总进度,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按时按质完成。三是根据各问题完成时限,组织力量深入现场检查验收,确保检视问题见成效、不反弹。

(八)反馈问题:巡视移交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方面

63.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

整改情况:集中人力和精力,组建专案组,查办省委巡视移交的3件问题线索,目前2件已办结,1件结合区内巡查工作积极推进。后续根据调查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64.信访件办理仍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已办结52个信访件。二是对所有不满意的信访件,由相关责任部门、单位持续深入做好政策宣讲,引导信访人依法依规维权。三是修订《长沙经开区信访工作制度》,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完善有关工作。

四、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目前,长沙县(长沙经开区)的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统筹推进深层次问题整改还需加大力度,各级党组织务必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中央、省委部署要求,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始终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对整改落实事项实行台账管理,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紧盯整改任务,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对于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快工作进度;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加强跟踪问效,把巡视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全面改进和加强各项工作,切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对标对表交账,真正以巡视整改为抓手,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体现巡视整改的成效,助推县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项社会事业蓬勃发展,确保县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提升,“在星沙,都挺好”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84012157(长沙县)、0731-84012342(长沙经开区);邮政信箱: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路71号中共长沙县纪委信访室(长沙县)、长沙县星沙街道三一路2号行政楼505办公室(长沙经开区);电子邮箱:xfs84012157@163.com(长沙县)、157809941@qq.com(长沙经开区)。

中共长沙县委

中共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1年8月25日

相关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
  • 政府查号台

    政府查号台

  • 站点地图

    站点地图

  • 总访问量

    今日访问量

    今日访客数

  • 长沙县网上群工部
  • 长沙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主办:长沙县人民政府
承办:长沙县大数据中心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731-84075602
网站标识码:430121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