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3-05   来源:  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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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

《长沙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225       

长沙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升全县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根据《湖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管理办法和湖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标准》、《湖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评价验收工作方案(2019版)》和《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开展第三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的复函》(湘食安办函〔20204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创新监管机制,严格监管措施,构建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形成属地责任落实落细、部门严格履职履责、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社会各界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通过示范引领,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推动全县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认真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全县创建工作,各镇(街)及黄兴会展经济区、各创建成员单位是创建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创建工作。

(二)群众满意。坚持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检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衡量标准,注重收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并开展集中整治,定期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提升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获得感。

(三)问题导向。紧紧抓住食品安全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县域特色,大胆改革,积极创新,勇于突破,探索符合县域实际、富有成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新举措、新模式、新机制,有效提高监管效能。

(四)突出实效。以开展创建工作为契机,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政策措施,创新监管机制,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五)社会共治。充分调动全县各部门的力量,整合全县资源,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效发挥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多措并举,多元共治,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三、创建目标

通过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推进全县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大幅提升,依法治理成效明显,突出问题有效解决,违法行为得到遏制,食品安全状况有序可控,食品安全指标综合评价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一)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全县食品安全总体水平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各类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食用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达98%以上,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

(二)食品安全监管到位。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健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保障监管所需的人、财、物投入;监管机制运行协调,安全追溯体系完善,工作保障可靠有力,监管能力大幅提升。实现食品安全网络化监管、监管执法全面覆盖、风险隐患排查到位、问题治理及时有效、应急处置快速高效、生产经营依法诚信、社会共治格局形成,在全市食品安全综合评议考核中排名前列。

(三)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有序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面提质,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大幅提升,培育一批优质食品品牌。食品小作坊管理规范。食用农产品及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业多元规范发展。

(四)群众认可不断增强。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公众食品消费信心明显增强,对食品安全满意度持续提高。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12月底以前,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创建专题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二)组织实施。20212月至20227月,各镇(街)及黄兴会展经济区、各创建成员单位对照创建标准制定行动细则、明确责任分工,具体组织实施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三)自查申报。20227月至8月,组织开展自查自评,报请长沙市食安委初评,初评合格后向省食安办提出评价申请,上报申请评价验收的文件、自查自评报告、社会公示情况报告等材料。

(四)考核评价。20229月至11月,市级初评合格后,向省食安办申报省级综合评价,按上级统一安排部署,接受省食安办的评审,依次开展材料审核、满意度调查、现场评价、综合评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长沙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导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镇(街)及黄兴会展经济区、创建成员单位要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切实把各项创建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镇(街)要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详细具体的创建工作举措,负责组织实施好本地创建试点工作。各部门要对照创建工作标准,根据各自责任分工,扎实落实各项工作举措,确保创建工作落实有力,推动有序,成效明显。

(二)落实工作保障。各相关单位要统筹兼顾,将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各镇(街)要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满足本地监管实际需要,并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管理,确保经费使用依法、规范、高效。县直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创建合力。

(三)营造创建氛围。各镇(街)及黄兴会展经济区、各创建成员单位要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创建重点和创建标准等内容,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舆论环境。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总结创建工作,提炼先进经验,有效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积累好经验、提供好模式。

(四)强化督查考核。建立月督查、季考核等常态工作机制,采取日常检查、定期巡查、明察暗访、联合督查等方式,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定期通报创建试点工作情况。加大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力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县、镇(街)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所占权重不低于3%。在创建过程中对取得显著业绩的部门和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长沙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及工作职责

2.长沙县2021年创建湖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目标

任务分解表

长沙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docx

长沙县创建湖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目标任务分解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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