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物业服务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日期:2020-01-17   来源:  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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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沙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长住建发〔2020〕3号《长沙市物业服务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本县物业服务行业消防安全工作,提高物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物业服务项目安全平稳运行,在全县住宅小区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积极配合县人民政府深入发动物业行业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部门联动排查和联合执法,集中消除物业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高物业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建设管理水平。

二、工作职责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行业监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指导镇(街)物管办开展物业服务行业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指导、督促全县物业行业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镇(街)物管办 :负责指导、督促辖区内的物业行业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落实以及对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应急疏散通道、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等进行集中排查。

业主委员会:组织、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消防安全事项;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村)民委员会开展消防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负责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及时劝阻业主(使用人)楼道堆物影响消防安全等行为,督促、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履行合同约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制度等。

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按照“消防安全组织制度规范化、标准悬挂统一化、设施器材标识化、重点部位警示、培训演练定期化、检查巡查常态化”的六化要求,认真排查所管物业项目存在的消防隐患问题。对物业住宅小区内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针对各物业项目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检查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消防管理制度、消防设备设施和火灾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火灾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切实提高灭火实战能力。要组织专门人员重点对重点部位进行的安全检查,特别是要逐层逐个清理楼梯间、强弱电管道井杂物,规范管道井强弱电线路敷设及相关设备安装。对物业服务小区内改变住宅使用性质设置餐饮、旅馆、培训学校等公共聚集场所的违法行为,及时劝阻并向镇(街)和相关部门报告。对于拒不配合的违法单位或个人,应及时报告镇(街)消防、公安等相关单位进行执法。

按照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要求(见附件)划设消防车通道 标志标线,对于住宅小区消防通道不畅的,如在消防通道内随意 摆放物品妨碍消防通道畅通以及在小区内设置隔离桩、随意停放车辆等影响人员疏散和消防车辆通行的,要及时进行整改、疏通,拒不配合的,及时劝阻并向辖区派出所和消防部门报告;对住宅小区内堆放大量杂物、纸盒等易燃物品、管线井内堆放杂物的,要即时清除,杜绝火灾隐患的发生;加大对业主的宣传力度,温馨提示业主及时清理堆放阳台的杂物。

三、工作班子

组  长:肖  勇

副组长:王  芳、唐  波、王  博、龙国煌、周  兵

组  员:范  琰、罗思雨、向胜男、柳思垚、彭冬阳、各物业专职社工

四、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1月23 日)。镇(街)物管办、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阶段性工作重点,明确具体步骤,迅速动员部署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月23至3月15日)。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各镇(街)物管办、开展检查,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抽查方式确定检查对象。针对突出风险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发出提示函、建议书,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各物业服务企业对存在的问题,要积极落实整改。同时,将专项行动与重要节庆安全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确保重大节日、重要节点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各镇(街)物管办2020年3月15日前将各物业服务企业消防通道划线完成情况及时报送至县住建局物管办。

(三)总结验收阶段 (3月15日至3月25日)。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物管办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督促辖区内各物业企业落实有关物业服务区域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对发现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组织消防安全隐患检查和未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等情况的,要及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到位。

(二)依法从严治理。各单位要充分运用行政手段,加大执法整治力度,确保形成惩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的严管高压态势。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记录诚信档案;并在住建委曝光台予以曝光。在专项行动期间疏于管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发生有影响火灾或较大以上火灾的,将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广泛开展宣传。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采取多种方式在所管项目内开展《消防法》、《长沙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针对业主缺乏逃生经验、不会使用消防器材等问题,开展宣传和培训,以提高预防、扑救火灾和火灾逃 生技能。要充分利用各种板报等宣传手段,积极主动做好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预防火灾事故的防范和应对能力。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镇(街)物管办要结合部门职责,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销号,每月15日前镇(街)物管办向县住建局物管科,报送阶段性工作情况。

附件1: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进一步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若干措施通知(应急消( 2019)334号)

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17日

相关附件下载:
消防救援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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