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通告了《关于松雅湖公园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现就有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告的目的
为适应松雅湖公园建管新形势新情况,并利于松雅湖公园未来建设、管理和发展,长沙县松雅湖管理局、长沙县城市管理局、长沙县公安局、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共同制定《关于松雅湖公园管理的通告》,以规范公园管理。
二、通告的法律依据
依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林湿发〔2017〕150号)、《湖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林护〔2016〕1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长沙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相关制度拟定。
三、通告的主要内容
《通告》共十九条。管理对象主要涉及项目施工单位、游客、经营者等主体。主要目的为加强松雅湖公园的 保护和管理,为市民提供良好的观赏、休憩、游玩场所。
第一条 明确了游客游园的文明游园要求。
第二条 明确了游客游园的安全要求。
第三条至第十二条 规定了公园内禁止的行为。
第十三条至第十七条 规定了公园内未经允许禁止的行为。
第十八条 明确了违法违规者的处理方式。
第十九条 明确了通告执行时间。
长沙县松雅湖管理局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