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2021-02-22   来源:  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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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一、负责本级机关的机关事务保障和服务工作,制定本级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制度,确定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维护机关工作正常秩序。

二、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使用指导,负责县直机关院落办公用房、附属用房、相关土地资产权属的调配、处置,以及办公用房和附属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与改造工作。负责全县机关单位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机关资产的管理和处置。

三、负责由本单位管辖的县直办公院落安保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相关部门维护县委、县政府大院的环境稳定。

四、负责由本单位管辖的县直办公院落的物业管理,指导考评物业服务单位的工作,负责县直机关单位的卫生健康服务工作。

五、负责全县公务用车平台的车辆及驾驶员日常管理;负责指导全县公务租赁用车的使用、报备。

六、负责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会议服务保障工作,负责由本单位管辖的机关干部职工食堂的运营指导和协调。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机关事务中心内设六个职能部室: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财务部、资产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物业管理部;两个非独立预算二级机构:长沙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长沙县机关后勤保障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3149.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149.3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142.6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24.2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018.3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3149.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6.63万元,项目支出12212.75万元。基本支出较去年增加124.27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奖金经费增加。项目支出较去年增加1018.37万元,主要是增加中心所辖院落租金、平台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经费、2021年前已完工需支付尾款项目、长沙县智慧城市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专项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149.3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936.6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2212.7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性项目支出10953.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务中心所辖院落物业管理费、所辖院落租金、县直机关14个院落水电气费用、平台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党政机关办公院落日常维修抢修(含采购)、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中央空调改造、垃圾分类专项工作经费等方面;基本建设项目支出1259.25万元,主要用于长沙县智慧城市智慧中心建设项目、2021年已完工需要支付尾款项目、2021年度县政府及机关单位办公院落日常维修维护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局本级等1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149.3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142.64万元,上升9.5%。

2.“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万元,公务用车集中平台管理运行经费属于部门专项,未纳入单位“三公”经费范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0年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61.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81.27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20年9月1日,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81 辆,由公务用车平台集中管理,主要为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公务出行服务,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81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3 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在除去去年既有的设备外,没有预算安排新增国有资产。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3149.3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36.63 万元,项目支出12212.75 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2212.75 万元。

2021年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12212.75 万元,其中:一般性项目经费 10953.5万元,基本建设项目经费 1259.25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2212.75 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单位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1、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2、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3、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4、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0、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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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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