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顶】长沙县松雅湖公园活动申报制度及流程

日期:2023-02-28   来源:  松雅湖生态新城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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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制度

凡在长沙县松雅湖公园开展活动,都必须严格遵守《关于松雅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的通告》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申报流程报长沙县松雅湖湿地公园事务中心批准后方可举办。

二、申报流程

1、简易活动申请程序:此程序适用于参加活动人数为100人以内(含100人,不设置舞台、背景等,无物资、车辆入园),按要求填写《松雅湖湿地公园简易活动申请表》、《松雅湖湿地公园活动责任承诺书》、活动申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提前3个工作日交长沙县松雅湖湿地公园事务中心公园管理部报备。

2、一般申请程序:此程序适用于参加活动人数达到100人以上,按要求提交《松雅湖湿地公园活动申请表》、《松雅湖湿地公园活动责任承诺书》、活动申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提前10个工作日交长沙县松雅湖湿地公园事务中心公园管理部报备。(活动人数超过1000人以上须先向长沙县公安局备案)。

3、上述申报材料送达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未通过的由公园管理部回复申报单位,审批通过的安排专人与申报单位联系活动开展事宜。

长沙县松雅湖湿地公园事务中心公园管理部办公地址:松雅湖公园礼乐广场宣教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731-86800005。

三、具体要求

1、纸质版材料填写不符合规范的不予审批。

2、活动开展在不与松雅湖区域的公务活动相冲突的前提下,按照活动申报时间的前后顺序和活动地点统一调度安排,原则上一天之内只安排两个单位开展活动,同一地点一天之内只安排一个单位开展活动。

3、根据活动人数及场地布置的规模,每次活动由物业公司收取环卫活动保证金1000至10000元不等,并办理相关手续,实施全程监督。活动开展过程中造成公园的任何损失由物业公司在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向开展活动的单位追偿。

4、活动过程中不遵守公园管理规定或要求、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序良俗、过失损坏公园设施设备未及时修复或赔偿、故意损坏设施设备、未按照要求清场打扫或其他对公园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活动举办单位,将其列入不诚信名单,此后不再批准其在公园举办任何活动。

申请表样表及要求见附件

相关附件下载:
松雅湖湿地公园活动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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