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松雅湖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2018-02-23   来源:  长沙县松雅湖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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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1)编制、申报松雅湖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协助编制、申报松雅湖区域建设管理、规划、审核申报基建项目。

  (3)对松雅湖区域内企业进行服务、指导和监督。

  (4)配合做好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与交流工作。

  (5)负责松雅湖生态公园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协调相关单位的有关工作。

  (7)协助做好区域内拆迁安置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机构设置

  本单位设置五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室、招商产业部、规划建设部、综合管理部、财务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只有本级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为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292.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92.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05.55万元,主要是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292.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292.9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05.5万元,主要是项目资金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92.9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83.3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109.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松雅湖湿地公园工作经费95万元,用于松雅湖国家湿地公园基础设施维护、生物监测研究、生态平衡保护、宣教活动开展等工作经费;松雅湖商务区规划宣传经费82.6万元,用于松雅湖商务区区域规划与产业规划、经济发展协调和信息平台建设、主题活动组织、商务形象宣传等工作经费;招商引资经费36.8万元,用于松雅湖成湖区域内相关招商引资项目的推介策划、信息发布、节会活动和松雅湖整体形象的宣传工作经费;园林绿化和市政设施维护费245.9万元,用于松雅湖公园内环湖道路、景观道路、南部园林、北部园林的设施维护和捐赠树木的保养管理等工作经费,捐赠树木正常死亡的补栽;生态保护经费94.9万元,湖中设置浮岛,用于水鸟的栖息,防外来物种蓝藻暴发、投放鱼苗;城管工作应急经费42.7万元,用于松雅湖项目拆迁维稳协调、城管应急处理等工作经费;物业管理费936.2万元,维护良好的公园环境与秩序,为招商项目落地提供良好的环境,为市民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松雅湖安保服务493.3万元,维护良好的公园环境与秩序,为招商项目落地提供良好的环境,为市民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办公室物业管理及租金82.2,主要是保证我局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良好的工作环境所需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我局本级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6.2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78万元,下降1.3%。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8.5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5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3.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3万元,主要是2017年度是松雅湖国家级湿地公园成功验收的第一年,迎接了国家、省、市级领导的监督和同行们的参观学习等。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43万元。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我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292.9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83.33  万元,项目支出 2109.6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92.93万元。

  2018年我局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2109.6万元,其中:松雅湖物业服务外包经费 936.2万元,松雅湖安保服务外包经费493.3万元,松雅湖公园管理专项工作经费680.1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09.6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长沙县松雅湖管理局

  2018年2月23日


相关附件下载: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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