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关于印发《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工程造价审核制度》的通知
各部室、二级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审核的程序,及时、准确、科学地做好工程造价控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造价控制的实际,特制定《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工程造价审核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2022年5月19日
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工程造价审核制度
第一条 职责内容
工程的造价审核。包括对造价咨询公司、施工单位报送的造价编制成果进行初审以及零星项目的造价编制工作。
第二条 预算分级管理
1.工程费:60万元以下预算由工程管理部室编制、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复核;60—1000万元工程由工程管理部按党组会确定的咨询单位进行预算编制;1000万元以上的由县投评机构选取咨询单位进行预算编制。
2.服务费:50万以下的预算由工程管理部室编制、建设服务中心复核;50万元以上的预算由工程管理部室编制或者委托造价咨询公司组织编制。
第三条 预算审查程序
3.60万元以下的工程费预算:收集图纸、工程范围、方案等预算资料(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编制工程预算→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复核。
4.60万—1000工程费预算:收集图纸、工程范围、方案等预算资料(工程管理部)→确定造价咨询单位(建设工程服务中心)→签订合同并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并进行交底(工程管理部)→组织咨询单位踏勘现场(工程管理部、建设工程服务中心)→组织编制过程中相关问题的讨论会(工程管理部、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对造价咨询公司成果进行初审后报送县投评中心(工程管理部)→与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对审(工程管理部、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预算定案表及报告(工程管理部)→评审报告存档(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5.1000万以上工程费预算:收集图纸、工程范围、方案等预算资料(工程管理部)→确定造价咨询单位(工程管理部在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抽取)→签订合同并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并进行交底(工程管理部)→组织咨询单位踏勘现场(工程管理部、建设工程服务中心)→组织编制过程中相关问题的讨论会(工程管理部、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对造价咨询公司成果进行初审后报送县投评中心(工程管理部)→与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对审(工程管理部、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预算定案表及报告(工程管理部)→评审报告存档(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6.50万以下服务费预算:工程管理部确定工程服务的相关方案并依据方案编制工程服务费用的预算→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复核。
7、50万以上服务费预算:收集图纸、方案等预算资料(工程管理部)→组织编制过程中相关问题的讨论会并送审(工程管理部、建设工程服务中心)→与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对审(工程管理部、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预算定案表及报告(工程管理部)→评审报告存档(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第四条 结算审查程序
8.30万元以下服务费、50万元以下工程费:按中心相关程序确定造价咨询审核单位,由承包人报送相关结算资料经工程管理部室初审合格后,按结算资料清单的要求胶装成册报至建设工程服务中心,由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委托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核。5—30万元服务费、10—50万元工程费的评审结果应报县投评中心进行备案,并接受县投评中心的监督;5万元以下服务费和10万以下工程费用也可由建设工程服务中心按照相关收费标准出具简易评审报告。
9.30万元以上服务费、50万元以上工程费:由承包人报送相关结算资料经工程管理部室初审合格后,按结算资料清单的要求胶装成册报至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服务中心进行结算复核后报送县投评中心进行结算审查。
第五条 定案表会签程序
10.县投评中心出具的预结算定案表:由承包人、工程管理部、项目分管负责人、中心主任、建设单位负责人签认加盖公章后由投评中心出具结算报告。
11.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和中心出具的结算定案表:由承包人、工程建设管理部、建设工程服务中心、项目分管负责人、中心主任、建设单位负责人签认加盖公章后出具结算报告。
12.所有项目预结算报告及自出报告的结算资料由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存档。
13.本制度试行一年,自发文之日起生效,如有上级政策调整则进行相应调整。
附件:
1.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审核报告
2.外委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
3.外委工程预算审核定案表
4.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预算送审表
5.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结算送审表
6.服务费结算送审资料清单
7.工程费结算送审资料清单
附件1
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工程(服务)费审核报告
编号:长县重工投〔*〕 10号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施工(服务)项目 : |
施工(服务)单位: |
施工(服务)内容概况: |
审核依据: |
计算过程: |
审核结论: 日期: |
施工(服务)单位: 日期: |
工程建设管理部: 日期: |
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日期: |
项目分管副主任: 日期: |
主任: 日期: |
注:本表适用于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自出报告
附件2
外委工程造价评审定案表 | ||||||
建设单位: |
评审类别:结算 | |||||
项目名称: |
单位: 元 | |||||
编号 |
送审造价 |
审定造价 |
增减额 |
备注 |
建设单位意见: | |
施工(服务)单位意见: | ||||||
合计 |
||||||
咨询单位 意见 |
初审人: |
代建单位 意见 |
工程建设管理部: | |||
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 ||||||
复审人: |
项目分管副主任: | |||||
主任: | ||||||
1.本表一式四份,适用于代建项目。 2.50万元以内的工程费和30万元以内服务费结算。 |
外委工程造价评审定案表 | ||||||
建设单位: |
评审类别:预算 | |||||
项目名称: |
单位: 元 | |||||
编号 |
送审造价 |
审定造价 |
增减额 |
备注 |
建设单位意见: | |
年 月 日 | ||||||
施工(服务)单位意见: | ||||||
合计 |
年 月 日 | |||||
咨询单位意见 |
初审人: |
代建单位意见 |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
工程建设管理部长: 年 月 日 | |||||
复审人: |
项目分管副主任: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单位负责人: |
主任: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1.本表适用于代建单位为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的项目。 2.由造价咨询公司评审的专业工程。 |
附件3
附件4
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预算送审表
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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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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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项名称 |
|||
设计单位 |
负责人及 联系方式 |
||
工程造价 编制单位 |
编制人及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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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金额 |
申报日期 |
||
工程造价 初审单位 |
编制人及 联系方式 |
||
初审金额 |
初审日期 |
||
经办人意见: 签名: 时间: | |||
工程建设管理部意见: 签名: 时间: | |||
建设工程服务中心意见: 签名: 时间: | |||
项目分管副主任: 签名: 时间: | |||
主任: 签名: 时间: |
附件5
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结算送审表
建设单位 |
|||
建设项目名称 |
|||
子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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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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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合同金额 |
增补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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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金额 |
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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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金额 |
审核人及电话 |
||
经办人意见: 签名: 时间: | |||
工程建设管理部意见: 签名: 时间: | |||
建设工程服务中心意见: 签名: 时间: | |||
项目分管副主任: 签名: 时间 | |||
主任: 签名: 时间: |
附件6 服务费结算资料目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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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结算资料 |
是否有 |
页码 | ||
1 |
结算目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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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结算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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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立项、可研(有金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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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项目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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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标通知书或非标手续(2015.8.1日以后项目提供党组会议纪要) |
□ |
|||
6 |
合同 |
□ |
|||
7 |
经审批的检测方案(检测费评审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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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检测报告(工程管理部室需签署“同意按此报告进行结算”意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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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本服务费的预算报告和预算书 (招标项目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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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项目工程费预算评审报告(监理费、设计费评审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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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工程竣工验收验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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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监理、设计单位履职情况说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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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监理企业建设项目考核评定表(监理费评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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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项目履约检查情况说明(监理单位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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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工程建设管理部签“同意送审”及送审意见并盖章且胶装成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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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送审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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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工程师: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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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单位: |
联系电话: |
附件7 工程费结算送审资料目录表 | ||||
序号 |
资料名称 |
是否有 |
在本册内的页码编号 |
备注 |
1 |
立项批复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显示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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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报送资料(除立项、中标通知书外)都需原件 2.工程通过公开招标的项目监理费必须同时送审 3.资料送审需由建设单位报送 4.安装费用20万元及以上的结算书必须分册胶装(包括竣工图) | |
2 |
中标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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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批复文件(免招标、非标工程备案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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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开工报告(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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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施工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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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地下管线覆土前测量资料接收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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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竣工验收证明(单)(见注4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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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业主提供甲供材料清单及安装方式,如无则出具说明无甲供材(签字、盖章) |
从第 页到第 页 | ||
9 |
相关会议纪要(定案、变更、政府常务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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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抽芯报告(面积>500㎡的道路、地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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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份报告需工程管理部和代建服务中心签“情况属实”签名并盖章 | |
11 |
保温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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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工程变更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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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并胶装成册,封面需工程管理部和监理现场代表签署“该项目签证及竣工资料为本人所签,无伪造”并盖章 | |
13 |
工程洽商纪录(参建各方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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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工程经济技术签证单(参建各方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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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竣工图(参建各方签字、盖章、施工单位 加盖竣工图章、填写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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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原件、列图纸清单并分类成套线装 | |
16 |
地勘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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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单位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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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装成一册 | |
18 |
工程结算书(含编制说明、取费程序表、造价计算书、工程量计算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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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部签“同意送审”及送审意见并盖章、编制人签名、盖执业章、胶装成册 | |
19 |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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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装成册 | |
20 |
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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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装成册 | |
21 |
设计图纸(可代竣工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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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原件、列图纸清单并分类成套线装 | |
22 |
苗木移交清单(或移交前中间验收表、承诺函) |
从第 页到第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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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补充资料:1、项目履约检查情况说明 |
从第 页到第 页 |
补充资料必需胶装成册 | |
建设单位签名及联系方式: |
日期: | |||
施工单位签名及联系方式: |
日期: | |||
监理单位签名及联系方式: |
日期: | |||
注:1.本资料目录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分别装订到结算送审资料中。2.结算送审资料除工程图纸(序号14和20项)外均需胶装成册(按此表目录顺序装订)、每册连续编号、每册首页建本册资料目录清单及页数。3.本表中“本册中是否有该资料”栏可用有打“√”,无打“×”来标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