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信箱”是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及时高效地处理群众诉求,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按照《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信箱”信件办理工作的通知》(长县政办函〔2013〕38号)、《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信箱”信件办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长县政办函〔2015〕36号)文件精神,结合重点建设中心实际,特制订以下工作流程:
一、明确专人负责,登录长沙县政府门户网站(拓尔思集约化智能门户平台)信件处理平台受理群众来信。
二、对群众来信反映的事项,不属于我中心职责范围之内处理的,按照“领导信箱”管理办公室的制度,在3个工作日内填写好退信理由及时退信。
三、对群众来信反映的事项,确认属于我中心处置范围之内的,按照规定时限及相关流程办理。
四、群众来信内容较为复杂、需调查研究、无法按时办结的,及时上报中心分管领导批准后,申请延期回复。
五、信件处理部室经办人需注重调查研究、客观公正处理来信人反映的问题,回信内容做到事实清楚,有理有据推辞得当。不得敷衍回复,避免重复来信及引起网络舆情。对属于本部门职责,但办理存在困难的疑难信件,应及时汇报分管领导,拿出解决方案。
六、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不能办理的事项和难以回复的问题,应及时与“领导信箱”办公室或来信人取得联系,详细说明理由并做好解释工作。
七、信件回复内容经经办人处理后,交由部室长及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经济技术章,转专人回复并送审。
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