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1-2022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的公示
根据长县自然资政发﹝2021﹞100号和长县自然资政发﹝2021﹞146号文件精神,经镇街及县林业事务中心验收合格,现将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257.851608万元予以公示,具体金额见附件。
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致电形式向长沙县林业事务中心或长沙县财政监督检查局反映。
长沙县林业事务中心 电话:0731-84019035
长沙县财政监督检查局 电话:0731-84011710
长沙县林业事务中心
2023年10月12日
附件:1.长沙县2021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第一批)资金拨付表
2.长沙县2021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第二批)资金拨付表
3.长沙县2022年度春季义务植树基地建设项目资金拨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