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应急部门监管执法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 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和《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湘应急发〔2020)5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长龙街道2021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分类分级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原则要求,确保重点单位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全覆盖和一般单位“样本全覆盖下的双随机",发挥有限执法力量的最大执法效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压减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为建设现代化长沙县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全力消除事故隐患,努力做到“三坚决 两确保”,即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坚决压减一般事故、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导致较大及以上人员伤亡,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培训和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有力地促进街道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冶金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坚决遏制和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坚决遏制和杜绝事故的发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章生产经营行为;继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营造更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三、执法检查方式、对象及频次
(一)执法检查方式
执法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年度执法计划于年初在街道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执法检查对象
街道应急办主要依法对本辖区内省、市、县应急管理局直接检查以外的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纳入计划执法检查的工商贸行业企业共54家(具体名单见附件)。
未纳入2021年监督检查计划的工贸行业其他直接监管生产经营单位按双随机、专项整治的安排进行。
(三)执法检查内容及频次
根据规定,重点执法单位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内容进行执法。频次按《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行政检查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保障措施与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大举措,要高度重视执法计划编制工作,将其列入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内容,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
(二)严格落实执法计划。要充分做好执法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保证执法计划落到实处。如遇到资金、技术装备等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报告,争取支持解决,不能以人员、装备、经费不足为由而影响执法计划的实施,确保执法计划的严肃性。对执法计划有重大调整的,要将调整后的执法计划报街道办事处批准并报上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三)严格考核与结果应用。要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严格遵守计划执法的各项规定;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的,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和省市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长龙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