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特困人员认定、救助供养金给付办事指南

日期:2024-04-18   来源:  长沙县湘龙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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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条件:

1、长沙县户籍;

2、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一是无劳动能力、二是无生活来源、三是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二、承诺办结时限:

37个工作日

三、申请材料:

1、长沙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书: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

2、长沙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收入和财产申报表:真实;

3、长沙县特困供养申报家庭诚信承诺及授权声明:原卡,份数:1份,镇街窗口领取;

4、长沙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家庭及赡养、抚养、扶养关系人户籍信息表;

5、其他医疗诊断证明、残疾证等;

6、长沙县“惠农补贴”存折账号:复印件,份数:1份,申请人自备;

7、特困人员户口簿:复印件,份数:1份,申请人自备;

8、特困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份数:每人1份,申请人自备。

四、现流程简示(申请人角度):

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请及时补齐正确——村社或镇街受理——等待资金发放。

五、是否收费:

六、办理地点:

村(社区)便民服务站

七、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八、咨询电话:

0731-8401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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