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湘龙街道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3-01-30   来源:  长沙县湘龙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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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文件精神,湘龙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扎实有效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现将湘龙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等情况,以及省(市、县)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县)委员会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会议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近两年共集中学习4次;扎实落实学法制度,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法治专题学习,如学习了《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信访工作条例》等,进一步坚定法治信仰、增强法治观念、健全法治体系、维护法治权威,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法治保障。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发挥党工委核心作用。切实发挥党工委在推进街道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提高党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党工委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将法治建设纳入街道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充分发挥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组织、指导、督办、检查法治建设工作的职能作用,统筹推进街道法治建设。

2.重视法治人才培养。高度重视干部队伍法治能力建设,在干部选任工作中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把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标准,贯穿到选人用人工作的各个环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目无法纪的干部坚决不用。

三、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1.持续深化政务公开。 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积极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将297项就近办事项、47项社区高频政务服务事项、115项街道权责清单、部门决算公开目录等分批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健全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坚决杜绝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禁止变相审批或者许可事项,同时依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让干部干事有法可依,让群众办事有据可查,让依法行政不留死角。

2.严格执行法定程序。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要求,制定《湘龙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实行专门管理。印发《湘龙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本街道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保障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民主、合法性,提高行政决策质量。

3.推进规范公正执法。湘龙街道办事处作为长沙县政府的派出机关,只有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和长沙县卫生健康局委托的部分执法权,为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街道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人员着装规范、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4.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职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签订合同等进行法律论证和风险评估,防范行政决策风险。共有15位律师担任湘龙司法所和街道所辖18个社区的法律顾问,实现了“一社区一法律顾问”,通过开展法治宣传、举办法治讲座、协助化解矛盾纠纷等,为社区居民提供免费公共法律服务。

5.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贯彻“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针对自身行政执法范围,结合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广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讲活动。2021年以来,街道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91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份,受教育群众22700余人。通过法治宣传活动的开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6.注重联动化解纠纷。强化依法治理能力,坚持把法治作为深化治理的重要手段,建立完善以人民调解为主体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优化湘龙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湘龙街道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安排专职人民调解员全程参与湘龙商会商事调解室纠纷调解和接受县法院诉前调解委托,2021年以来共调解矛盾纠纷340余起。

四、存在的不足及措施

1.法治思维有待强化。个别领导干部权由法定、依法行政等基本法治理念尚未根植于心,视法为器,认为法律仅仅是工作的一种方法、手段的现象依然个别存在。将持续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长效机制,抓好“关键少数”,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湘龙街道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于5月11日在长沙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晚于4月1日规定时间。

2.法治人才相对较少。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专业性、行业性领域的法律问题越来越多,对政府法治机构的专业性要求越来越高,但街道法律专业性人才较少,对法治政府建设缺乏系统研究、推进,行政决策风险防控能力不足。要不断加强法制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街道法治力量,加强对专职法治审核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养,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才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组建由专家、学者、律师等参与的法律顾问团队,深度参与街道合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诉讼、复议、重大行政决策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

3.法治宣传力度不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主要还是利用传统的发放宣传单、法治讲座、集中学习等方式开展,缺乏创新,普法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不够广泛。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创新学法、普法的载体。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宣传法律知识,进一步扩大普法教育的覆盖面,提高普法教育传播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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