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教育基金会2022年扶助困难大学生实施办法

日期:2022-06-20   来源:  长沙县教育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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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县教育基金会服务广大学生的帮扶作用,资助全县困难大学生顺利入学,促进教育公平、实现心中梦想。经县教育基金会理事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2022年继续开展扶助困难大学生活动。

一、资助对象

家庭困难的学生,以大学新生为主。

二、资助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建档立卡的大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大学生,农村特困求助供养的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大学生(以大一新生为主),家庭因天灾人祸等原因而交不起学费且未接受社会资助的大学生。(含个别因天灾人祸、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高中生)

三、资助标准及要求

1、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大学生,由县教育基金会实行一次性资助,每人3000元。

2、今年的扶助金额一律采用汇款形式进行,受助学生必须为本人的身份证在星沙农商行各镇街支行(原农村信用社)的开户,以便支付扶助款,受助学生必须认真填好申请表中的每个栏目,特别是农商行账户(社保卡)、身份证号、姓名不能写错,并交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卡(社保卡)复印件各一份,大学新生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各专干填汇总表时必须认真核对学生的申请表中的每一项再准确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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