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塘街道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日期:2020-12-16   来源:  长沙县泉塘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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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深刻吸取“11.29”湖南省耒阳市源江山煤矿透水事故和“11.18”汨罗市液化气罐泄露燃爆事故教训,根据《长沙县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并结合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排,在全街道开展岁末年初燃气液化气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细排查、重整治的要求,通过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的事故隐患,整治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努力推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促进我街道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1、重点对各燃气企业液化气储配站、输配管线、调压站、供应站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落实。主要检查燃气企业、供应站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各种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及演练;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消防设施是否灵敏好用;输气管线的占压情况;员工是否培训持证上岗和按章操作;防雷电、静电设备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2、依法查处异地充装、倒灌液化气钢瓶等违规行为;

3、依法查处无证无照(无燃气经营许可证、无工商营业执照及证照不符)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取缔非法供应站点;

4、依法查处燃气企业使用不合格、超期、报废钢瓶充装的违法行为,违规充装非本企业钢瓶的行为,违法向未取得燃气供应许可证的经营者提供经营性气源的行为;

5加大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做到有计划、分步骤,力求连续性、系列化。做好燃气企业、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三、组织实施

为了更好的开展燃气行业“大排查、大管控、大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经局党组研究成立泉塘街道城管执法局燃气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织机构

长:李文杰

副组长:

成员单位:泉塘街道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行政执法局泉塘中队、新安交警中队、泉塘市监所、泉塘派出所、新安派出所、各社区等。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由张书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整治重点

(一)充装环节。

检查重点:

1、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2、站内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年检;

3、场站设备、设施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相关规定;

4、是否存在充装非自有产权、过期、报废钢瓶的行为;

5、液化气槽车卸车时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二)销售环节。

检查重点:

1、三级供应站点周边环境是否发生变化;

2、是否存在超量存储的情况;

3、是否按要求开展入户安检、登记销售台账等情况;

4、是否存在销售非自有产权和过期、报废钢瓶现象;

5、站内设备设施是否齐备、完好。

(三)职责分工

1、泉塘街道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组织辖区燃气的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信息收集;负责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发动企业摸排收集违法违规运输、储存、销售液化气行为的线索,组织开展检查督查;全面摸排辖区内城镇燃气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拉网式清查,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2、应急管理办:负责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做好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指导做好消防安全;依法查处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3、行政执法局泉塘中队:依法查处燃气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及移送的各种非法、违法经营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4、市监所:负责液化气钢瓶的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无证充装、违规充装、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钢瓶等违法充装行为,依法查处使用、流通环节中的不合格钢瓶;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相关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灶具、热水器、减压阀、软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短斤少两、掺杂掺假等损坏消费者利益行为。

    5、新安交警中队:负责城镇燃气运输的安全管理。将发现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瓶装液化气运输的企业和车辆、燃气运输中违反道路危险货物规定等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执法部门。

6、泉塘派出所、新安派出所:负责城镇燃气行业涉及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治理,配合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储存、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为;依法查处为非法经营者提供场所和违规大量储存燃气、倾倒残液、倒卖报废钢瓶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行为;依法查处抗拒行政执法或者暴力抗法的行为;对非法经营液化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7、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负责做好本企业城镇燃气储存、充装、运输、销售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做好入户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和隐患整改等指导工作,督促指导用户安全用气。

8、各社区:负责全面摸排辖区内燃气使用单位底数,负责辖区内燃气使用单位(用户)全面排查隐患,

9、其他部门:按照管行业管安全的原则,对各自管辖的行业企业使用城镇燃气进行检查,督促各单位规范使用城镇燃气。

(四)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12月15日前)。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各办所与各社区要认真总结分析研究薄弱环节,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治理纠正涉及安全生产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近几年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问题频发路段、问题人物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2、全面检查,集中打击阶段(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1月14日)。健全完善安全隐患和制度措施,细化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深入企业推动开展对标检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狠抓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加大对非法违规行为惩治力度,由城管办牵头,联合行政执法队泉塘中队、相关社区对摸排上来存在的问题单位(用户)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3、暗访督查,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春节前)。领导干部带队督导检查,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综合督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督导检查,并认真总结分析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各办所与各社区要开展回头看工作,全面回顾总结专项整治情况,总结和推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成果,找出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逐步建立长效安全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分管办线部门要按照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部署,成立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

(二)细化方案,落实措施。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治方案要求,认真分析安全生产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因地制宜,层层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实施步骤,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整治活动稳步推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全社会打击燃气市场违法经营行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有利于燃气市场安全、健康、有序发展的社会氛围。要指定专人及时收集汇总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并按规定时间上报。

(四)依法整治,加强指导。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方面的指导,积极主动帮助企业查找薄弱环节,当好参谋,搞好服务。

(五)跟踪督查,狠抓落实。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燃气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对隐患跟踪复查,督查,及时整改,务求实效,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泉塘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20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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