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泉塘街道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日期:2021-08-24   来源:  泉塘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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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刻汲取天心区“65”、雨花区“718”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控火灾事故,根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切实整治一批突出的消防安全问题隐患,健全“多合一”场所、仓储物流场所、电动车、高层建筑电缆井管道井等监管机制,为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和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二、组织领导

成立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指挥部,由党工委书记蒋炳桃任顾问,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李文杰任指挥长,党工委副书记李志明任常务副指挥长,各行业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各社区和街道消安委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街道消安办负责攻坚行动的综合协调和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职责分工

由街道消安办总牵头,各社区、消安委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本辖区、本行业攻坚行动,具体分工如下:

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区级列管单位的消防安全整治,指导公安派出所、街道、社区、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有关部门移交的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经督促拒不整改的单位,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牵头负责机械、轻工等八大工贸企业仓储场所,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领域消防安全整治。

行政审批办:牵头负责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包括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培训、邮政快递等)的消防安全整治;牵头负责楼盘小区消防安全整治。

经济发展办:牵头负责商品流通、商贸服务和再生资源回收领域的消防安全整治;牵头负责大型商场、超市、卖场的消防安全整治;牵头负责成品油市场消防安全整治。

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城镇燃气领域消防安全整治;负责查处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的违法建设工程,依法组织有关部门实施拆除,并对违法建筑拆除过程实施消防安全管理;负责户外广告、招牌等设施和户外宣传活动的消防安全整治。

新安、泉塘派出所:负责仓储物流企业易制毒、易制爆和剧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负责仓储物流场所日常消防检查和宣传;负责对小宾馆、小饭店、KTV、网吧、麻将馆等消防“五小”、人员密集和大型群众活动举办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整治。

泉塘行政执法队:负责依法查处有关部门移送的职责范围内的消防违法案件;负责长输管道、天然气、液化气等领域消防安全整治;负责查处城市绿化用地、城市花草树木、绿化设施围内的消防违法行为。

城市人居环境建设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修领域的消防安全整治。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校车等消防安全整治;牵头负责文化(网吧、KTV、电子游艺场所等)、体育(健身房、游泳馆等)、社会公益文化事业(产业工人活动中心、图书馆等)、营业性演出场所(含临时搭建舞台的大型演出活动)消防安全整治;牵头负责街道旅游行业(大型酒店、旅游服务机构等)消防安全整治。

社会事务办:牵头负责日间照料中心、彩票投注站消防安全整治。

基层党建办:牵头负责新闻出版机构、广播影视机构、印刷经营单位、出版物经营单位等消防安全整治;牵头负责民族宗教有关构建物、活动的消防安全整治;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新闻媒体加强消防安全公益宣传与舆论监督。

泉塘市监所:负责查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与充电器销售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泉塘中心学校:负责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校车等消防安全整治;负责组织开展校园、校车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

经开区供电服务站:加强用电审批管理,对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予供电。

其他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和“三个必须”要求,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配合牵头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

四、重点任务

(一)仓储物流整治

1.仓储物流场所。对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多合一,擅自将丁戊类厂房仓库改为丙类以上使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消防设施设备等进行重点检查整治,进一步完善消防设施设备,强化消防宣传教育,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由行政审批办组织排查,排查情况报物流专委办汇总,同时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区消防救援大队、行政执法队、区供电服务站等部门负责问题核查并对相关单位依法处理。

(责任部门:行政审批办具体组织实施。)

2.机械等八大工贸企业仓储场所。对老旧厂区、“园中园厂中厂”、工贸企业出租场所、仓储场所等进行重点检查整治。由应急管理办组织排查,对未办理消防审批手续、火灾隐患等移交行政执法队、消防救援大队查处。对一般隐患督促限期整改。

(责任部门:由应急管理办具体组织实施。)

3.大型商场超市卖场。对堵塞、占用消防通道,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进行重点检查整治。由经济发展办组织排查,对未办理消防审批手续、火灾隐患等移交行政执法队、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查处。对一般隐患督促其限期整改。

(责任部门:由街道经济发展办具体组织实施。)

(二)小区楼栋整治

1.消防畅通行动。由行政审批办牵头,联合消防、公安、行政执法、交警等部门对堵塞、占用住宅小区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消防车道,设置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建(构)筑物等进行排查整治。

2.电缆井、管道井整治行动。由行政审批办牵头,联合住建、消防、供电、通信等部门重点整治电缆井管道井未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防火封堵,或后期改造施工破坏原防火封堵的;井内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的;电缆井管道井防火门缺失破损、无铭牌标识、耐火极限低于0.5小时,未关闭上锁、门缝未作密封处理的;井内电线电缆老化、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以及不安全接线方式接电的;弱电井内违规加装强电设备的;井内火灾自动探测报警和自动灭火设施遮挡或损坏的。督促物业公司规范电缆井管道井施工管理,督促施工人员按技术规范施工,对已敷设的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线路进行整改。

3.设施设备行动。开展消防设施自查自纠,小区微型消防站、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配备到位,确保具备及时发现、处置火灾隐患的能力。

4.电动车消防综合治理行动。由市监所负责查处电动自行车以及电池与充电器销售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由行政审批办牵头开展物业小区电动车消防安全整治,指导物业小区实施电动车充电桩和专位规范化建设,实行电动车停放、充电集中管理。由消防救援大队依法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5.入户宣传行动。充分利用短信、微信、楼宇广告、宣传海报等方式,把宣传落实到每个社区业主群、学生家长群,各楼栋电梯口、楼梯口常态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实现入门入户、入脑入心。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应急演练,确保居民熟练掌握消防自防自救常识。

(责任部门:小区消防整治工作由行政审批办牵头具体组织实施。)

(三)学校(含教育培训机构)

对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校车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存在的消防问题隐患。

(责任部门:由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四)文化娱乐旅游体育场所

对网吧、KTV、电子游艺、景区、文博单位、体育场馆等文旅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存在的消防问题隐患。

(责任部门:由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五)其他行业领域

“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以门店为重点开展排查,对照整治要求核查自查自纠和公开承诺情况,建立隐患治理清单(见附件7),制作发放《“多合一”场所隐患整改告知单》(见附件8),告知当事人隐患问题、整改要求和时限,同步开展逃生器材和灭火器具使用及其它消防安全培训。民政、卫健、宗教等重点行业部门要开展行业系统内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填好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健全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固化“风险自知、问题自查、隐患自改”承诺管理机制,推动行业标准化管理。

五、攻坚步骤

(一)排查体检阶段(即日起-2021年8月31日)。各牵头部门对负责的专项整治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各社区、相关部门对照整治内容及标准,整合力量,攻坚克难,对本辖区、本行业所有场所开展地毯式排查。

(二)重点整治阶段(2021年9月1日-30日)。对发现的隐患原则上做到即查即改,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采取约谈责任人、行政处罚、停业整顿、移送执法单位立案查处等刚性措施,倒逼整改落实。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1年11月15日前)。结合检查督查和整治进展情况,分析问题,查找不足,认真总结经验,切实巩固消防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成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由街道消安委办统筹协调,各社区、各牵头部门必须按照全街“一盘棋”的要求,强力推进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按照分类分级的原则,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排查,形成工作合力。

2.强化监管协作。各牵头部门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涉嫌违法建筑案件移交自然资源部门,涉嫌未经消防审核、验收的建设工程案件(含新建、改建、扩建)移交住建部门,经自然资源、住建认定后移交行政执法依法查处。已办理消防审核验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案件移交消防救援部门。能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对重大火灾隐患实行“一单四制”管理。保持监管执法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失信、久拖不改的,列入“黑名单”。

3.严格讲评通报。由各牵头单位汇总所负责行业领域整治的有关报表,按照要求报指定邮箱(详见表格下方备注);典型案例、整治效果、工作履职等情况每月形成小结,报街道消安办。联系人:曾成13786106326,杨年13677322008。

4.浓厚宣传氛围。充分利用短信、微信、电子显示屏、宣传阵地、培训讲座等形式,加大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行动,积极举报风险隐患,筑牢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防线。

泉塘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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