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泉塘街道夜市经济示范街建设实施方案

日期:2021-07-11   来源:  泉塘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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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9〕47号)和《长沙县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要求,进一步激发夜市经济发展活力,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分类培育、彰显特色的原则,充分挖掘夜间消费资源和消费动能,着力发展“青春时尚型、融合发展型、便民服务型”夜间经济形态,营造开放、活跃、规范、有序的夜市经济环境,擦亮“星沙商圈”夜经济名片。

二、工作目标

按照“让城市更亮、让市民更潮、让消费更火”的工作思路, 打造多业态融合发展的夜经济集聚区,建设具有带动辐射效应的夜市经济示范街,培育具有区域标识度的夜经济场景,形成标准化管理的示范街。

三、组织机构及分工

成立泉塘街道夜市经济示范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文杰

常务副组长:李志明

副组长:龙青松、陈展、陈雅婷

成员单位: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食安办)、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基层党建办、泉塘市监所、泉塘行政执法队、新安交警中队、泉星社区、行业协会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食安办):牵头负责示范街建设工作,统筹、调度各成员单位开展示范建设,联合市监指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制定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街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户外广告等工作,划定经营区域,街区两头设置明显标识标牌,每周牵头组织街区内摊贩治理工作。

经济发展办:负责鼓励、支持、引导知名餐饮品牌店入驻街区,每月牵头组织夜间消费体验活动。

基层党建办:负责示范街区建设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开展线上线下联动宣传,引导消费者开展夜间消费,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开展专题报道一次以上。

泉塘市监所:负责街区内餐饮服务单位亮证、诚信守法经营,每月检查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量化分级管理,查处各类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和违法违规行为。

泉塘行政执法队:负责依法查处街区内乱摆摊担问题,处理街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垃圾处置情况,依法处理各类经营类噪音、油烟扰民等举报投诉和违法违规行为。

新安交警中队:负责街区内停车秩序管理和停车乱象整治,依法处理各类道路交通举报投诉和违法违规行为。

泉星社区:负责在街区内设立举报投诉箱,公示举报投诉电话。与街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签订诚信守法经营和食品安全承诺书并公示,组织开展“诚信守法示范店”评选活动,利用电子显示屏公示食品安全信息,指导督促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两次以上食品安全培训并公示考核结果。

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指导、督促协会成员单位落实餐饮服务单位良好行为规范,组织开展夜间消费体验活动。

四、建设对象及标准

夜市经济示范街建设对象为泉星美食街。

1、街区内没有无证经营的现象。

2、街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应达到20家(其中中型餐馆不少于5家),鼓励和支持知名餐饮品牌店入驻街区。

3、街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均应诚信守法经营,餐饮服务单位100%开展向社会公开承诺诚信活动。

4、街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均达到B级以上,配套统一的监管信息公示牌、分类标签标识、文明餐桌宣传海报。完成不少于两次覆盖全部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按法定要求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抽查考核,公示考核情况。

5、街区内建立醒目的食品安全宣传公示栏,推进社会共治。鼓励社区等通过开展街区自治,建立示范街商户星级评选机制,开展“诚信守法示范店”评选活动等,通过宣传板或电子显示屏发布相关评选情况、消费预警和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等信息。

6、对提升夜市经济活跃度的“夜消费名片”进行多方位、多角度、全覆盖式的线上线下联动宣传。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对夜市街区建设工作开展专题报道,引导消费者开展夜间消费。组织开展夜间消费体验活动,提振消费信心,带动消费人气。

7、街区内连续2年以上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8、公众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80%。

9、街区内设立举报投诉箱,公示举报投诉电话,落实相关制度,及时处理举报信息。

10、街区制定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五、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7月15日前)。街道食安办组织各成员单位对街区内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摸底调查。

(二)示范建设(9月1日前)。各成员单位严格对照标准督促相关餐饮门店开展示范建设,规范餐饮经营单位秩序,建立良好的工作推进氛围。切实做好引导疏解工作,对不积极、不配合提质建设的餐饮经营单位,加大监督指导频次,确保提质建设顺利推进。鼓励和支持知名餐饮品牌店入驻街区。

(三)评估验收(10月1日前)。由长沙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长沙县夜市经济示范街建设标准(附件1)开展评估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四)专项资金审批与拨付。夜市经济示范街建设验收合格后,由长沙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按照《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审批与拨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夜市经济示范街建设是今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抓好铺排落实。

(二)强化沟通协作。及时协调解决推进中的问题,各部门之间加强配合联动,确保夜市街区提质建设取得实效。

(三)加强工作保障。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夜市街区示范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加强食品安全物资配套,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利用新闻媒体等多渠道全方位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督查考评。街道食安办将加大对夜市经济示范街建设督查力度,对工作不作为、缓作为或工作力度不大、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作为年度工作考核评价依据。


长沙县泉塘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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