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街道各部门、各社区安全生产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责任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各社区、各办所:
当前疫情防控已由春节休假转入节后企业(门店)、单位陆续返岗复工的新阶段,按照上级要求,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坚持“两手抓、两不误”,结合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将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责任明确如下:
一、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安委办)
(一)负责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社区的安全生产复工复产工作。
(二)负责工贸(机械、轻工、建材)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三)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行政执法工作;牵头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二、经济发展办
负责街道商品流通和商贸服务业生产经营单位(商场、超市、商务会展、再生资源回收、二手车、旧货流通市场)的安全生产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三、行政审批办
(一)负责街道物流园区、货运站场、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生产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督促、协调各相关部门、社区和房屋所有权人做好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二)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查处车辆超载超限运输、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工具、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从业行为的监督管理。
四、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一)负责提供公共环境卫生服务、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单位的安全生产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负责城镇燃气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依法组织打非治违行动。
五、城市人居环境建设服务中心
(一)负责街道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对项目承包单位的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指导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隐患。
(二)负责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修等安全监管,参与有关部门对承建的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及政府指定的其他项目施工建设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六、社会事务办
(一)承担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职能,牵头抓总全街道疫情防控工作;负责防病健康知识宣传;负责对接医保局对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采取特殊报销政策;加强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协调做好因病死亡人员的遗体火化工作。
(二)负责日间照料中心等托老机构和彩票投注站的安全生产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三)负责指导督促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职业健康体检,配齐劳动保障用品。
七、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一)负责教育培训机构、文化(网吧、KTV、图书馆等)体育(健身房、游泳馆等)市场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负责街道旅游行业(大型酒店、旅游服务机构等)的安全生产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八、基层党建办
负责电影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印刷、出版物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九、新安交警中队
(一)负责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先期处置发生在道路上的交通违法犯罪活动。
(二)开展道路交通治安管理。依法检查嫌疑车辆,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法纠正和处罚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四)负责组织开展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
(五)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十、泉塘行政执法队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辖区内传染病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
十一、泉塘市监所
(一)负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负责查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
(三)负责取缔陆生野生动物交易市场;负责农贸市场的监管,督促市场落实“日清洗、日消毒、日巡查”卫生制度,适时采取市场休市或关闭等措施。
(四)负责疫情应急处置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
十二、长龙中心学校
负责春节假期后学生返校的健康监测工作,对寒假期间到过武汉或有密切接触史的学生进行摸底、排查和追踪;对有发热症状的学生,及时转诊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并做好登记管理,及时报告有聚集倾向的情况。
十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严格执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要求,严格消毒隔离,加强医护人员培训,做好医患防护,防止院内感染发生;开放预检分诊(无发热门诊),做好防病咨询疏导工作,对不明原因的肺炎患者,转至长沙县第一人民医院(联系电话86105013)、长沙市第八医院诊治。
十四、新安派出所、泉塘派出所
(一)负责非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二)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强制隔离救治等措施,加大对蓄意造谣的打击力度,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十五、各社区
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治宣传工作。一旦辖区内居民报告确诊病例,要迅速配合调查处置,协助相关部门搜索密切接触人员,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每日摸排辖区内武汉户籍、从武汉回长人员名册,并搜集相关信息上报。发动居民群众做好病毒宣传防控工作。
泉塘街道办事处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