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铺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方案

日期:2023-04-29   来源:  长沙县青山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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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在全国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安排和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根据《湖南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长沙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市安委办《关于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的通知》和县安委办《长沙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文件精神,以及县安委会《关于印发〈长沙县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真抓实干”十项制度》(长县安〔20233)、县安委办《关于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长县安办〔202319)等文件要求,结合长沙县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工作安排,青山铺镇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青山铺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  荣、杨  骏

常务副组长:陈乐逊

副  组  长:谢  敏、朱  硕、粟  欣、纪  瑶、

           杜  云、肖宇平、李晓东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文旅服务中心、派出所(交警中队)、中心学校、卫生院、行政执法队、自然资源所、福临市监所、开慧供电所、各村(社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由蔡斌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开展各类相关行动。

二、总体思路与目标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紧密结合安全生产翻身仗工作要求,进一步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潜在风险隐患排查行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严格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与治理销号制度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专项监管责任和应急管理部门综合监管责任、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实现重大风险100%有效管控,推动重大隐患动态清零;持续落实安全生产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强化问题隐患的交力跟踪督办;积极推动企业自查自改,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意识;各有关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和第一责任人的精准严格执法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全力确保实现“三坚决两确保”任务目标,坚决打赢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

(三)工作要求。一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立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隐患排查治理方案,依法排查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和职工代表大会等方面进行报告。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一企一策”,从本质上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二要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发挥“1+9”的大安委+专委会综合协调作用,厘清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边界,加强新行业新业态安全监管,消除盲区漏洞。镇安委会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督促指导有关单位认真落实“三个必须”责任,分线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三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要加强统一领导部署,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本辖区各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部门责任分工,及时消除监管盲区漏洞。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分块、分线”原则,实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四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坚持“严细实”作风,发扬斗争精神,严格落实责任和追责问责,排查重大事故隐患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注重小切口、抓关键,提高工作针对性和操作性,不搞“大而全”整治行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问题导向,加强事前问责,综合运用多种举措,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对反复出现的问题隐患,按管理权限逐级警示约谈;对在隐患整改中不履职、整改不力、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提请镇纪委进行事前问责。鼓励企业和村(社区)、部门单位主动组织开展重大隐患自查自改。凡属企业自主检查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治的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不予以行政处罚;凡属单位主动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治到位的重大事故隐患,上级主管部门一般不予挂牌督办;凡属监管部门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一律从重行政处罚;凡属上级督导检查发现或群众举报经查属实的重大事故隐患,一律挂牌督办、媒体曝光;凡属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实施责任倒查,依法从严从重追究责任,直至予以“一票否决”。

三、 工作重点与主要工作任务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要突出高层建筑、居民自建房、城镇燃气、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工贸、交通运输(含高速公路沿线、道路安全及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含桥隧施工维护)、特种设备、文化旅游、医卫机构、学校安全、能源(电力)、商贸流通(仓储物流)、工业生产、农业水利、再生资源回收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非法违规行为、设施设备故障等重大事故隐患,加大排查整治力度,聚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尤其是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的法定职责。坚持条块结合,重点从企业、部门、党委政府、安委会四个层面提出有关工作任务如下: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特别是第一责任人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 抓紧抓实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自查自改。要完善企业内部奖励机制,发动全员包括一线员工积极排查整治隐患。要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并按照分级属地原则每月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排查整治情况。及时汲取历史上同期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治理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2. 抓紧抓实企业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要在推动实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推进排查整治。要按规定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组织本企业或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技术指导,并研判新的重大风险,制定管控措施。

3.从严从紧组织开展动火、有限空间、特种设备检维修等危险作业排查整治。深刻汲取近期违规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特种设备检维修等引发的典型事故教训,加强电焊工、特种设备操作员等危险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督促其在进行电焊等作业时要严格遵守消防及其他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要组织对关键岗位人员操作证件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杜绝无证操作,持假证上岗,人证不符等行为。

4.从严从紧组织开展外包外租、转包分包等生产经营活动排查整治。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外包外租、转包分包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层层转包分包、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要推动将外包外租、转包分包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涉嫌非法违法的坚决依法从严查处。

5. 精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年内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和应急处置措施,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强化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突出抓好指导服务和精准严格执法。

突出抓好指导服务和精准严格执法,发挥“1+9”的大安委+专委会工作机制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分兵把守,以顽强的斗争精神抓好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等问题,坚决按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与治理销号制度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突出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1. 严格遵守排查整治标准要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坚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的原则,抓紧制定实施本部门专项行动方案。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提炼本次整治的重大隐患类型;尚未出台判定标准的,要结合实际在方案中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可按照“一法一条例”的要求先行确定本行业重大事故隐患认定条件。同时可按照有关规定先行确定本行业突出隐患认定条件。各有关部门可结合实际补充完善相关整治内容,并通知到行业内企业单位。

2. 扎实开展专家查隐患指导服务。镇安委会以购买第三方技术服务的方式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优势,通过“开小灶”“重点帮扶”等方式开展针对性指导服务,精准查找、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鼓励科研、高校、行业协会、安全评价、安全培训等机构积极为企业服务,鼓励标杆企业专家团队积极参与,着力提升企业排查整治技术支撑能力。

3. 着力提升监管人员执法业务能力。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基层一线监管执法人员至少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或者结合入职培训和年度轮训有针对性地安排安全生产相关课程,重点加强专项行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标准以及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事项等业务知识的教育,强化责任心、提高专业素养,切实提升发现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4. 聚焦重点加强监管执法。各有关部门要敢于斗争、敢于碰硬,围绕“一法一条例”规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职责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镇安委会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报告工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事故形势分析、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监管执法、基层基础等工作推进情况),强化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曝光,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门户网站、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典型案例。

5. 积极推进联合检查。 进一步明确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对职能职责交叉、存在多重监管的行业领域,由属地政府按照“三个必须”和“业务相近”的原则,及时明确主管部门,厘清职责边界,消除盲区漏洞。要依托“长沙县安全发展智慧工作平台”“一会三卡”等信息系统,促进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数据碰撞分析,实现风险隐患远程动态监测,对企业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理、被纳入失信名单等生产经营不良的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要结合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要求,优化组织方式,强化部门、区域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检查。

6. 加强调度检查通报。要分行业领域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调度、研判、指导与督促,分级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定期调度分析通报,加强业务帮扶,精准督导整治。各重点行业领域主管或监管部门要积极提供素材,镇安委办将定期进行警示通报,及时曝光典型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不整改或久拖不决的,分行业领域依法挂牌督办,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三)压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常态化督导检查工作制度。突出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1. 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年度任务清单。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要党政领导按照“分块、分线”原则,对各自辖区和行业领域实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对联片、联线、联点单位定期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

2. 全面组织动员部署。各村(社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迅速开展行动,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要及时提请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动员部署,定期提请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及时推动出台重大制度措施。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到企业宣讲安全生产,督促企业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通过基层“网格”,把专项行动有关要求传达到辖区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

3. 强力开展打非治违。要严格落实政府“打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矿山违法盗采、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客车非法营运、危化品等非法生产运输经营、违规电气焊、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城镇燃气非法灌装经营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不定期公开曝光“非法违法”典型案例。

4. 扎实开展安全宣教和培训。镇安委会要组织开展 1 次 由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村(社区)负责同志参加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重点加强新上任领导干部的安全教育,集中宣讲阐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相关政策法规,加强专项行动重点工作要求的解读,进一步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红线意识和专业能力。做实安全宣传“五进”,制作推出一批短视频、公益广告、动漫、图解、海报等群众易于接受的新媒体产品开展宣传;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企业问题隐患的曝光力度。深度剖析典型事故案例和监管执法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推动问题解决。畅通各类举报投诉渠道,广泛发动员工内部举报,鼓励匿名举报查实奖励。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作为重要内容,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5. 严格实施问责问效。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真抓实干激励,对在专项行动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要及时约谈通报,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建立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并确保到人到位。

6. 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镇安委办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定期调度分析通报,形成工作闭环。要加大治理资金保障力度,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工程治理措施。要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推动健全安全监管体制,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进一步加强执法力量建设,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四)进一步发挥好安委会的统筹推动作用。

1. 加强组织协调。镇安委会按照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要求,结合《长沙县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真抓实干”十项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工作推进不力、发生典型事故的,要及时约谈通报。

2. 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巡查。镇安委办要结合安全生产日巡查、专项巡查,在“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综合督导检查,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落实落地。将各村(社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重大隐患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作为2023年度考核和巡查的重点内容,对照调度数据抽查台账,“四不两直”现场查问题,对存在安全检查走形式、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单位,以及未按规定推动贯彻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有关单位,一律不得评为“优秀”。

四、推进机制

( 一)扎实做好动员部署。4月底前,镇安委会要制定印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强化企业排查整治和专业帮扶。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积极购买第三方技术服务,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力度,动员各方专业力量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完成党政干部和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

(三)严格部门精准监管执法。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全过程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扎实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各级安委会及专委会要加强督导检查,各主管部门加强安全管理,特别是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的监管执法力度。

(四)总结提高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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