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办理好省委第九巡视组立行立改交办问题,针对物流行业违规招牌等城市管理乱象进行整治;高峰社区、土岭社区、大园社区和保家村在日常巡查和考核过程中发现,门店和摊贩占道经营、前后街堆物占用消防通道、违规设置地锁和标识标牌、金托村黄兴大道旁违规集市等秩序问题较多,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和出行。为整治日益突出的城市乱象,营造舒适宜居的生活氛围,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总指挥:王贺春
副指挥长: 戴曙光、何 东、黄 浩
成员及单位:㮾梨街道城市管理服务中心(8人)、㮾梨街道综治办(4人)、㮾梨行政执法队(22人)、㮾梨派出所(10人)、县交警大队㮾梨中队(4人)、市场监管所(2人)、高峰社区(6人)、大园社区(6人)、土岭社区(6人)、保家村(6人)。本次整治行动分为集中整治和日常联动两个方面。
二、行动时间和人员分工
(一)集中整治方面
1、行动时间:
2020年11月2日-11月18日,每个社区(村)2-3天。
2、集合地点:㮾梨国土所办公楼前坪
3、行动地点:高峰社区、土岭社区、大园社区、保家村全域
4、分工及职能职责(下设3个行动工作组)
(1)、维稳处突组(15人)
职责:派出所人员在现场备勤,确保行动安全顺利进行,将阻碍执法的人员带离现场并依法处理;综治办及社区(村)人员负责做好维稳工作。
组长:黄浩
成员:㮾梨派出所(4人)、综治办(3人)、所属村社区(2人)
(2)、现场执法组(54人)
职责:负责对外围警戒,㮾梨行政执法队对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处罚,所属社区(村)负责整治后现场的维护。
现场执法分两组进行:
一组组长:陈 雷 刘 灿 瞿 勇
成员:㮾梨行政执法队(10人)、市场监管所(2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3人)、派出所(3人)、所属村社区(2人)
职责:具体负责对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处罚,对违法用具、地锁和标识标牌进行暂扣、拆除。
二组组长:高明
成员:㮾梨行政执法队(10人)、县交警大队㮾梨中队(4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4人)、派出所(2人)、村社区(2人)
职责:城管中心负责对现场的把控、对接联动;行政执法人员负责对外围警戒;交警中队负责疏导交通、对占道及违章车辆进行查处;社区(村)人员负责疏导外围群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执法现场。
(3)后勤保障组(5人)
职责:行政执法局㮾梨分局负责准备执法记录仪四台,城管中心办公室负责准备行动所需民工、货车,综治办准备对讲机6台。负责行动参加人员的饮用水提供以及就餐保障和整个行动开展情况摄像及信息素材收集,党政办负责宣传、舆情及媒体应对。
组长:何东
成员:城市管理服务中心(2人)、综治办(1人)、㮾梨行政执法队(2人)、梨派出所(1人)
(二)日常联动阶段:
以社区(村)巡查劝导为主,其他执法部门协助配合。社区(村)加强巡查,对存在的各类违规行为进行劝导。对不听从社区(村)劝导的,由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协调组织相执法部门处理,确保城市市容整洁有序。
三、工作要求
1、参与整治行动的机关干部必须佩戴好工作牌。
2、全体人员必须提高认识,服从安排,切实履行职责,各组加强联系,协调配合。
3、全体人员必须注意自身安全,避免与群众产生过激行为,耐心做好劝导解释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效应。
4、参与执法人员必须着制服上岗,文明执法,展现良好的精神风貌。
长沙县㮾梨街道办事处
2020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