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镇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日期:2023-01-28   来源:  长沙县路口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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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长沙县应急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根据《长沙县应急管理局关于编制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县相关工作部署,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深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编制原则

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的规定,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对全镇纳入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非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

(二)主要任务

确保计划执法检查率100%,查明的事故隐患责令整改率100%,到期复查率100%,已查实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100%;安全生产执法行政处罚复议案件做到处罚决定不被撤销或变更、行政诉讼案件做到“零诉讼”。

三、职责分工

(一)监督检查职责分工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主要依法对三大高危行业、工贸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牵头组织路口派出所、路口市场监管所、路口自然资源所、行政执法局路口执法队等部门,对三大高危行业工贸企业领域内的重点行业(具体名单见附件)烟花爆竹零售门店进行执法检查其中三大高危行业、烟花爆竹零售门店执法检查全年不少于2工贸行业领域内的重点行业不少于1次。对未纳入2023年监督检查计划的工贸企业其他直接监管生产经营单位,按“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工贸企业不少于6家通过加强监管执法,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整改事故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二)执法检查重点事项

纳入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单位的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重点监督检查事项进行检查。

重点检查范围。一是原则上纳入安全许可的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以及金属冶炼单位均为重点单位。对于无贮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和烟花爆竹零售店可以按一般单位对待。二是涉氨制冷、涉爆粉尘、含危险化学品(含中间产品)使用或储存的工贸行业单位、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近三年发生人员死亡事故的单位。

重点检查内容。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落实“一会三卡”情况)二是安全生产源头防范落实情况。三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四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五是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落实情况。六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建设落实情况。七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后的保持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八是需要办理行政许可的企业取证情况。

(三)其他监督检查工作

1.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要协助县应急局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依照程序、坚持标准,切实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

2.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依法将相关情况向上一级监管部门移交。涉及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的,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法律规定,正确使用行政执法监管系统制作下达文书。

3.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

4.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国发〔2010〕23号文件、国发〔2011〕40号文件,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执行《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指示精神,精心筹划、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题业务培训,全面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安全培训工作。

5.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农机管理等行业领域为重点,以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协调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四、执法检查方法

采取查看文件证书证件、查阅资料档案台账、查看现场、调查询问等方式组织实施执法检查,同时根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状况的好坏,将执法检查对象进行分类,实行动态管理。

五、监管执法其他事项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大举措,要高度重视执法计划编制工作,将其列入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内容,保证执法计划落到实处。

2.严格落实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安全生产现场执法检查职权,切实履行执法职责,承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4号令规定的相应责任,建立“谁检查、谁复查、谁处罚、谁负责”的责任机制。

3.严肃追究责任。对不依法、依计划履行执法检查责任或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执法检查的,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监管执法五项规定》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根据上级部署、行业标准、时段特点等制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专项整治方案,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

5.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协助应急局对纳入县应急局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好隐患整改。

六、计划执法检查安排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路口镇受县行政执法局委托,负责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危化企业的执法检查。现有持证执法人员2人,监管执法人员数量确定为2×80%=1.6人。经过测算,全年计划执法检查三大高危行业、烟花爆竹零售门店、被安全生产一般程序行政处罚企业、工贸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80家次。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400日)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全年天数全年法定假日)×执法人员数量=(365-115)×1.6400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的确定(129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2日)+举报查处工作日(20日)+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20日)+参与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省市局组织的执法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日(20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工作日(5日)+开展“双随机”抽查及专项执法工作日(30日)+办案、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日(2日)+ 行政许可现场核查(20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5)+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全生产的工作任务日(5日)=129

3)非执法工作日的确定(211日)

非执法工作日=机关值班(20日)+学习、培训、考核、会议(80+病假、事假(15日)+协助镇街执法工作(20日)+定年休假(30日)+参加党群活动(6日)171

4)执法检查工作日的确定(50日)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400日)-其他执法工作日(129日)-非执法工作日(171日)100日,按照两人以上一组开展执法,全年执法检查工作日为50

3、监管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我镇工贸规模以上企业共3家。

4、监管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

全年计划执法检查38家。

5、监管执法检查企业和时间安排

现有执法人员2人,经过测算,全年计划执法检查烟花爆竹零售门店、工商贸等生产经营单位38家,80次。


长沙县路口镇人民政府

20231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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