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慧镇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

日期:2022-03-04   来源:  长沙县开慧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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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银保监会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农牧发〔2021〕24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农牧发〔2021〕27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湘农发〔2021〕90号)、《长沙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长沙县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长县农发函〔2022〕2号)等文件要求,更好发挥政策调控的保障作用,稳固基础生产能力,有效防止生猪产能大幅波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为核心调控指标,坚持预警为主、调控兜底、及时介入、精准施策的原则,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逐级压实责任,细化“一抓两保”(抓养殖大场,保能繁母猪存栏量底线、保规模猪场数量底线)任务,建立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构建上下联动、响应及时的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

二、调控能繁母猪存栏量

(一)确定能繁母猪保有量

“十四五”期间,设定能繁母猪存栏量调控目标,即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稳定在3000头左右,最低保有量不低于2800头。

能繁母猪保有量的确定方式:根据各村(社区)2021年生猪年末存栏量的10%为基础,结合各地生产实际,确定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以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的90%为标准,确定最低保有量(见附件1)。根据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动,每季度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

(二)保持能繁母猪合理存栏水平

按照县农业农村局生猪产能调控要求,将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动划分为绿色、黄色和红色3个区域,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

1.绿色区域:产能正常波动。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处于正常保有量的95%—105%区间(含95%和105%两个临界值)。保持监测预警工作常态化,定期发布监测动态信息。

2.黄色区域:产能大幅波动。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处于正常保有量的90%—95%和105%—110%区间(含90%和110%两个临界值)。启动相应调控措施,与市场调节共同作用,促使能繁母猪存栏量回归到正常区间。

情形一:能繁母猪存栏量大幅减少。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处于正常保有量的90%—95%区间(含90%的临界值)时:一是加强监测预警。强化能繁母猪存栏量监测调度,及时发布监测动态信息,增加能繁母猪饲养。二是启动增加产能调节机制。由各村(社区)引导和督促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减缓淘汰能繁母猪,增加补栏,稳定和增加产能,使能繁母猪存栏量增加至合理水平,并建立相应的预警机制。

情形二:能繁母猪存栏量大幅增加。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处于正常保有量的105%—110%区间(含110%的临界值)时:一是加强监测预警,强化能繁母猪存栏量监测调度,适度减少能繁母猪存栏量;二是启动减少产能调节机制,由各村(社区)引导和督促生猪产能调控基地采取延迟能繁母猪补栏、加快淘汰低产母猪等措施,压减生猪产能,使其下降至合理水平。

3.红色区域:产能过度波动。能繁母猪存栏量低于正常存栏量的90%或高于正常存栏量的110%。强化相关调控措施,促使能繁母猪存栏量回归到正常存栏水平。

情形一:能繁母猪存栏量过度减少。能繁母猪存栏量低于正常存栏量的90%(最低保有量)时:加强增加产能引导,督促采取相关措施,遏制产能下滑势头,恢复和增加能繁母猪饲养。

情形二:能繁母猪存栏量过度增加。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高于正常保有量的110%时:加强压减产能引导,加快淘汰低产能繁母猪。

三、调控生猪规模养殖产能

(一)确定规模猪场保有量

根据县农业农村局要求,对年设计出栏 500 头以上的规模猪场须进行全数备案。按照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2021年12月我镇备案规模猪场数量,依据县下达我镇生猪规模场数量和生猪规模养殖发展趋势,确定各村(社区)规模猪场保有量(见附件1)。

(二)分级建立产能调控基地

依托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对村(社区)规模猪场数量进行动态监测,重点监测其生产经营变化情况。按照猪场自愿加入并配合开展产能调控的原则,开慧镇年设计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7个,建立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由县农业农村局于2022年2月底前组织完成挂牌工作。产能调控基地优先享受相关生猪生产支持政策。鼓励行业协会组织大型生猪养殖企业组建生猪产能调控联盟,缓解生产周期波动。各村(社区)要保持规模猪场数量总体稳定,不得违法拆除挂牌产能调控基地,确需拆除的,要安排养殖用地支持其异地重建,并给予合理经济补偿;规模猪场自愿退出的,根据减少的能繁母猪产能情况,新建或改扩建相应产能的规模猪场,确保生猪产能总体稳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监测预警

及时汇报生猪生产监测信息,结合我镇情况,开展生产监测,完善生猪生产和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强化监测数据采集、分析、形势会商和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掌握生产和情况,视情况启动相应政策措施。针对行业热点和突发性事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并加强宣传报道。

(二)加大政策支持

市场波动、自然灾害或突发疫病等因素导致各地能繁母猪存栏量大幅减少(低于正常保有量95%)或生猪养殖连续严重亏损(猪粮比价低于5:1)3个月(含)以上时,我镇按县规定统筹相关资金对规模猪场和种猪场(含地方保种场)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同时,结合实际配套出台调控产能的政策措施,支持生猪产能调控。


长沙县开慧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5日   


相关附件下载:
各村(社区)能繁母猪和规模猪场保有量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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