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背镇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实施方案

日期:2021-05-25   来源:  长沙县江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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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锚定“三坚决两确保”目标,着眼加强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全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忠实践行“三高四新”战略,营造深厚的安全氛围,向庆祝建党100周年献礼。

二、活动主题

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6月30日,有关活动持续至年底。

四、组织机构

江背镇成立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江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周勤超担任,江背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董建伟任副主任,组委会成员由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

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督促指导、统筹协调。办公室主任由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唐建斌兼任。

五、活动内容

(一)推动“安全责任再落实”。一是开展一次履行安全责任承诺活动。由镇安委办牵头,组织镇域内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开展一次“百企学安法”活动,并组织进行统一考试,从而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同时开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签名承诺活动,进而推动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二是完善一份重大隐患治理责任人清单。由镇安委办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村(社区)对辖区内各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进一步明晰责任人清单,落实到部门、行业、企业、车间、个人,确保无死角、无漏洞、无盲区,联合力量,切实解决一批重大安全隐患。

(二)开展“我为群众讲安全”活动。一是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利用电子屏等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标语,营造浓厚活动氛围。二是开展一次学习,组织协调本单位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三是督促各企业自主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四是利用“村村响”等平台,深入宣讲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的风险防范、伤害自救互救知识。

(三)扎实开展“三个专题行”。结合省“安全生产三湘行”和市“安全生产长沙行”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 “三个专题行”:一是隐患曝光专题行。镇安委会有执法权的相关成员单位每月向镇安委办报送企业立案处罚情况,曝光其非法违法行为,形成齐抓共管。二是举报奖励专题行。各企业、项目工地在员工出入通道的醒目位置设置 “打非治违”固定宣传标牌,鼓励企业员工充当“吹哨人”举报身边隐患,提高企业员工风险防范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三是警示教育专题行。按照“四个全覆盖”要求,组织各级干部、企业员工观看省安委办制作的《不可逾越的红线》警示片,引导各级各类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

(四)组织“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村(社区)要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向社会公众普及安全知识。

(五)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大力推进安全宣传“五进”。一是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诚信进企业宣传教育,普及相关知识,强化警示教育和典型引领,引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加强行业自律,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进农村、进社区,依托“村村响”等平台,对农村群众开展防溺水、防家庭火灾、防森林火灾、防地质灾害等安全知识普及教育。三是进学校、进家庭,联合中心学校,在镇域各中小学校组织开展“年度安全生产漫画有奖征集活动”,由学生和家长确定漫画内容,老师进行指导创作,推动大范围安全意识联动。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领导机构、周密制定计划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专门力量、保障经费投入、加强监督检查。

(二)突出活动实效。要紧紧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活动主题,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结合起来,创新形式内容,营造浓厚氛围,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做好资料归档。各单位要及时汇总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专项整理归档。镇安委办将各成员单位、村(社区)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半年度考核,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平时检查,对活动开展不力的部门单位和企业要予以通报批评。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各企业要指定人员做好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播放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的记录,并报送至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彭洲辉,电话:18569071922,邮箱:34056209@qq.com。

江背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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