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乡村振兴之需要,不断促进经济发展,经村委会研究,南薮组至南薮大屋公路进行硬化,该项目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长沙县财政局、长沙县交通运输局以长县发改发【2023】29号文件立项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该项目为村级工程项目,长沙县江背镇福田村村民委员会为主体,现对该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程地点及工程内容:南薮组至南薮大屋公路进行硬化,全长0.94公里,硬化宽度3.5米,硬化厚度0.2米,硬化采用C30水泥路面硬化,具体工程建设内容、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建设工期为15天。
二、建设规模:本工程招标总造价34.78万元。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方式,由承包方全额垫资进场,竣工验收前不预付工程款。因道路拓宽对路灯、电线杆、网络线、自来水管道,农户青苗的损坏由承包方负责协调及补偿。
四、相关工程质量要求:严格按相关规章制度规范施工,保证质量达到县公路质监站验收标准。服从村委会现场指挥安排,若验收不合格,一切后果承包方自负,村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招标方式: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欢迎符合投标资质的人员参与。
六、投标人资质及提供的证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一家资质单位限一人报名,多报无效);2具备公路施工叁级或以上资质及施工经验,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的复印件(加盖有效印章);3、非企业法人本人应标的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身份证。
七、中标方式:采取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确定中标单位。
八、结算方式:工程内容范围承包总价款34.78万元。经县、镇、村三级验收合格后,施工方按上级工程结算需求,办理工程结算手续。最终结算金额需经镇政府指定第三方投资评审机构进行评审,评审金额低于合同价格,以评审价格为准;评审金额高于合同价格,就以合同价格为准;超出总价部分由施工方自筹解决,福田村委会不再支付其它费用。相关工程验收资料由施工方负责。
九、付款方式:该工程经村、镇、县三级验收合格后,待县级关于该项目财政资金拨付到村后,可付工程款70%;施工单位凭第三方审计报告和发票到村委会办理结算手续,可付结算金额的90%,剩余10%待工程项目质保期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该期限内不计息)。
十、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12月20日在福田村部报名。
2、报名时持第六条中相关材料并交投标履约保证金:3.5万元报名(不计息)以转账的形式存入到村级账户中;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保证金在招投标结束后当场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其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者若未履约开工,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中标者应无非议。
3、开标时间、地点: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江背镇政府内。
4、联系人:唐国军,电话:13786153684。
长沙县江背镇福田村村民委员会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