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兴镇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

日期:2021-04-21   来源:  长沙县黄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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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根据《长沙县蓝天保卫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为确保完成我镇2021 年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经镇党委、政府同意,成立2021年黄兴镇蓝天保卫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韧 

副组长:杨骏、曹光、章汉湘、黎栋、杨洪、杨浩(常务)、李振兴、丁罗、周川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蓝天办),由黄伟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基层党建办、生态环境办、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办、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征地拆迁服务中心(光达片区、打卦岭片区)、中心学校、黄兴派出所、黄兴行政执法队、黄兴交警中队、黄兴市监所、各村(居)委会。

二、工作目标 

力争2021年我镇空气优良天数占比不低于全县平均水平,空气质量优良率稳步上升。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精准治理。按照“细化量化具体化、抓小抓实抓到位”要求,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重点问题的精准分析、治理与管控。实施差别化监管和分级分类治理。 

(二)坚持科学治理。加强科技支撑,提升治污能力;鼓励推广使用绿色环保产品和高效的治污技术;根据市县科技支撑,加强预警预报,充分利用监测数据,精准分析研判,找准污染源头,重点防治。

(三)坚持全民治理。始终坚持党委政府总揽全局,蓝天办统筹调度,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单位密切配合,村(居)委会属地负责,人民群众监督参与的大治理格局,共治共享同一片蓝天。 

(四)坚持源头治理。污染物减排是关键,持续突出抓好 “六控十个严禁”工作措施,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全面梳理各级蓝天保卫战文件及各类配套专项方案工作任务,逐个专项抓落实,形成工作常态。 

(五)坚持依法治理。完善制度政策、机制体制;进一步压实各部门、站办所的监管职责、企业主体责任;按制度和规定落实各项措施,严格巡查、监管和执法。 

四、重点任务 

严格落实“六控十个严禁”工作要求,突出垃圾、秸秆焚烧及工地、道路扬尘的管控治理。

(一)控尘。

1.严格工地扬尘污染管控。实施工地扬尘污染管控的属地和部门负责制。按照《长沙市施工工地扬尘管理规范》“8 个 100%”要求,持续提升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交通工程等各类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混凝土搅拌厂、砂石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非降雨天作业施工时,易起尘作业面或工序必须配套实施湿法作业。市政工程、重点项目必须进行扬尘污染防治规范化管理。工地扬尘在线监控、视频监控设备和系统必须正常运行、管理和维护,建立工作制度,实现数据存储、预警、排名等功能,杜绝因随意断电、随意挪动监控设备位置等逃避监控的现象。持续开展工地扬尘的监管执法,加强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加强混凝土搅拌车管理,参照渣土车管理技术要求加强管控。(牵头单位: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征地拆迁服务中心、黄兴行政执法队、各村(居)委会) 

2.严格渣土扬尘污染管控。实施渣土运输管理新措施,合理规划卸土区域、路线及位置,推广实施渣土白天运输。合理配置渣土消纳场。严格落实《长沙市渣土处置工地洗车作业平台及配套设施标准化建设技术和管理要求》《长沙市渣土处置工地洗车作业平台及配套设施建设管理规范》《长沙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技术导则》。加快绿色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的推广使用,2021年实现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专属使用范围城区全覆盖。持续开展工地扬尘的监管执法,进一步推进落实“三查”机制,加强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配合单位:黄兴行政执法队、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黄兴派出所、各村(居)委会) 

3.严格道路扬尘污染管控。增加洒扫频次,加强扬尘抑制,切实降低积尘负荷,镇域内建成的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镇域道路逐步加大机械化清扫率。加强城郊结合部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城区绿化带、花坛加大清扫清洗力度。(牵头单位: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村(居)委会) 

4.严格拆迁区域扬尘管控。各拆迁项目的房屋拆除时必须采用洒水车或其他喷淋方式降尘,征地拆迁服务中心要督促施工方落实到位。房屋拆除后两天内不作业区域或不能清除运走的建筑垃圾必须覆盖绿网。成片拆迁区域建议由业主单位在房屋拆除后尽快围好围挡并覆盖好建筑垃圾及拆迁区域内的裸露黄土。(牵头单位:征地拆迁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村(居)委会) 

5.严格裸露地块扬尘污染管控。裸露地块扬尘污染管控实行部门和企业负责制,各建设单位在施工时要合理规划作业平整时间,减少大面积裸露地块,两天内不作业的裸露地块必须覆盖。对无责任单位的裸露黄土或建筑垃圾地块,由聘请的第三方公司覆盖绿网。继续实施动态管理台账,实施逐一挂牌销号,确保全面复绿、覆盖到位。(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办,配合单位: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各村(居)委会) 

(二)控烧。

1.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和垃圾。健全农作物秸秆和垃圾等的露天焚烧责任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分级分区负责、巡查监管、应急管理、实时监测、综合执法等制度,实现对辖区内秸秆、垃圾禁烧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监管,做到人员、责任、措施、奖惩到位。探索利用科技手段开展全天候监管监控,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不断完善垃圾分类机制,不断提高秸秆的综合利用率,2021年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90%以上。(牵头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配合单位:黄兴行政执法队、各村(居)委会) 

2.严格面源污染管控。一是严格落实《长沙市新设餐饮服务项目油烟污染防控暂行办法》,列出餐饮油烟禁设区域名单,对餐饮门店油烟治理工作开展监管和执法,确保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到位、使用和维护到位(牵头单位: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黄兴行政执法队,配合单位:黄兴市监所、各村(居)委会)。二是严格落实我镇烟花爆竹禁限放要求,处罚违规燃放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办、黄兴派出所,配合单位:黄兴市监所)。

(三)控车。强力实施柴油货车污染和非道路移动设备排气治理。严格落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 13 个部门联合印发的《长沙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工作方案》,2021年底前,我镇柴油和车用尿素质量显著改善,初步形成清洁高效的货物运输体系,机动车排放监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柴油货车排放达标率明显提高,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得到有效管控,柴油货车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牵头单位:黄兴交警中队,配合单位:经济发展办、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办、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办、黄兴派出所、黄兴市监所、黄兴行政执法队、各村(居)委会) 

(四)控排。

1.强力实施涂料中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按照《长沙市涂料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工作方案》要求,鼓励低挥发性有机物涂料研发和生产,加大工业企业低挥发性有机物涂料的使用,推进装修行业、市政工程及维护项目低挥发性有机物涂料的使用。鼓励建设集中涂装中心。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收集,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涂料中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原辅材料的存储、调配、使用、回收等应尽量采用密闭操作。无特殊作业要求的,禁止敞开式喷涂、禁止晾(风)干作业,禁止盛装涂料的容器露天摆放。(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生态环境办,配合单位:黄兴行政执法队、黄兴市监所、各村(居)委会)

2.持续推进锅炉污染治理。全面完成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工作,配合对专项补助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和检查。新建燃气锅炉(设施)使用低氮燃气锅炉(设备),降低氮氧化物排放。禁燃区完成 35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禁燃区外完成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对禁燃区外实施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改造、改烧、淘汰工作开展抽查检查。(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办,配合单位:经济发展办、应急管理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黄兴市场监督管理所、县行政执法局黄兴行政执法队、各村(居)委会) 

3.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行动,生态环境办要建立散乱污企业台账和整治台账;各村(居)委会要及时报告辖区内散乱污企业情况,确保台账的动态更新;黄兴行政执法队要加快对散乱污企业的执法力度,对污染严重的企业一律采取“两断三清”的方式予以取缔,年内组织一次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行动。持续开展“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牵头单位:县行政执法局黄兴行政执法队,配合单位:经济发展办、应急管理办、生态环境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黄兴市场监督管理所、黄兴派出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各村(居)委会) 

4.持续开展涉气污染无组织排放治理。根据国家发布的《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开展无组织排放治理和管控。(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办,配合单位:经济发展办、县行政执法局黄兴行政执法队、各村(居)委会)

(五)控油。严格油气污染管控。严厉打击劣质汽柴油、黑加油站(点)等,加强对建筑工地、集贸市场油品油质的管控。重点区域内完成汽油销售万吨以上加油站油气三级回收治理。加强汽油储油库(罐)、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的运行、维护和监管,油气回收在线监测平台正常运行。(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县行政执法局黄兴行政执法队,配合单位:应急管理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黄兴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居)委会)

(六)控煤。严禁在禁燃区燃烧散煤,做好禁燃区散煤及煤炉销售退出工作,对散煤制售点、运输、使用等开展巡查和执法检查。(牵头单位: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黄兴市场监督管理所、县行政执法局黄兴行政执法队、各村(居)委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全镇蓝天保卫战在长沙县“强力推进环境大治理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责任单位分管领导责任制。各部门、办线主任负责工作落实并安排专人负责工作计划制定、巡查检查和信息处理报送工作。各村(居)委会是本辖区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根据属地负责制,要积极配合镇蓝天办、各责任单位切实做好相关工作,设立1名环境督导员专职负责禁烧秸秆、垃圾的宣传和督促工作。企业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应主动自觉实施减排、接受政府和群众监督。 

(二)加强巡查,落实工作成效。镇蓝天办负责健全月巡查机制,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整改情况。各责任单位和村(居)委会每周对负责的领域巡查不少于1次;由生态环境办、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黄兴行政执法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办、经济发展办等办线组织的联合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黄兴行政执法队一是要开展综合执法、专项执法等,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二是重点对工程建设项目扬尘污染、垃圾焚烧、秸秆焚烧加大处罚力度;三是加强蓝天保卫战工作的执法监管力度。 

(三)加强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加大蓝天保卫战人、财、物的投入。聘请专业人才、专业机构助力精准治理;加大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提升人员素质和工作质量;财政增加对大气污染防治投入,特别是加大科技支撑投入。

(四)加强宣传,健全通报机制。镇蓝天办负责制定蓝天保卫战宣传工作计划,借助微宣讲、村村响、宣传车、各类型文化活动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高密度的宣传教育,推动企业、社会组织、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镇蓝天办负责工作简报的编辑、发布,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蓝天保卫战联络员负责各自单位信息报送等工作,各单位每月工作动态、取得成效、蓝天办巡查等情况都将在工作简报上通报。 

(五)加强督查,完善考核机制。将蓝天保卫战重点工作纳入镇党委、政府对各村(居)委会2021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镇纪检监察室要制定对蓝天保卫战工作专项监察机制,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不落实、重点整治项目滞后、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单位采取预警、约谈、问责等方式,督促工作落实。

黄兴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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