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黄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黄花镇道路交通安全常态化整治
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办(中心)、驻镇相关部门单位、各村(社区):
现将《黄花镇道路交通安全常态化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贯彻落实。
长沙县黄花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0日
黄花镇道路交通安全常态化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做好2025年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黄花镇道路交通安全常态化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登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楚璐、宣泽宏、韩 玮、王永兴、蔡 颖、
韦 维
成员单位:平安法治办、应急事务中心、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生态事务中心、民生事务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纪委、黄花派出所、交警黄花中队、交警长龙中队、黄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黄花市监所、临空教育集团、各村(社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平安法治办(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由胡壮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栩彬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分阶段推进整治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2025年4月30日):制定行动方案,明确任务,广泛宣传动员。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5月1日-2025年10月31日):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执法整治等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总结经验,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强化安全理念,筑牢思想防线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聚焦“人、车、路、企”等关键要素,全面排查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强化源头管控和执法整治,筑牢安全防线。(责任单位:平安法治办,各成员单位依职责分工组织落实)
(二)压实监管职责,强化行业管理
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管合法就要管非法”“谁执法谁普法”的监管责任,加强对客货运输企业、网约车平台、4.5吨以下货运企业、机动车经营维修门店、校车公司、渣土运输企业、建筑工地等行业的安全监督与普法教育,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应急事务中心,各成员单位依职责分工组织落实)
(三)督促企业履责,规范行业行为
1.加强对辖区渣土运输、混凝土、物流快递、校车服务等企业的日常监管,规范园林绿化、环卫保洁队伍作业行为,增强行业自律意识,保障出行及作业安全。
2.组织全镇重点企业负责人召开安全警示约谈会,每年不少于2次;常态化开展企业主体安全生产理念培训、法制教育活动,全面推进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依职责分工组织落实
(四)构建共治格局,凝聚治理合力
1.加强警群协作联动:由平安法治办统筹,整合交警、驻村辅警、行政执法等专业警务力量和“两站两员”、护路队等专职力量,以及村(社区)治安巡防队、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协同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基层交通治理效能。
2.加强重点车辆监管:
一是实施交通违法抄告制度。每月向低速电动车、校车、渣土车等重点车辆所属企业通报交通违法信息,督促企业完成内部整改;对多次违法或整改不力的企业,采取警示约谈、曝光等措施。
二是开展货车专项整治。在集镇主干道、商业街、学校周边等人流车流密集区域,通过定点值守、交通疏解、流动巡查、严格执法、完善设施等多举措,减少大型货车通行数量,严查货车乱行乱闯乱停等违法行为。
三是开展工程运输车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未密闭运输、不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容环境和道路通行秩序。
四是开展低速电动车专项整治。全面摸排非标低速电动车底数,建立管理台账;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销售、租赁、配送网点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上路行驶等行为,推进“两电”全链条治理。
五是开展农村拖拉机专项整治。清查逾期未检验、已报废或注销的农用机械,依法淘汰变型拖拉机,严查无牌无证上路、违法载人、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
六是每月对辖区校车及运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校车服务公司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平安法治办、生态事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事务办、黄花派出所、交警黄花中队、交警长龙中队、黄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黄花市监所、临空教育集团依职责分工落实
(五)优化基础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1.每季度对管辖范围内的道路、桥梁、隧道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口盲区等危险路段,及时进行整改和升级改造。
2.对近年来发生过伤亡事故的路段,全面开展防护栏、行道树被动反光设施安装工作;对存在设计、施工不合理或安全设施不完善的隐患点段,及时组织综合治理。
3.开展校园周边秩序治理,全面排查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缺陷,完善标识标线,落实安全防撞、人车分离等保护措施。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平安法治办、民生事务办、临空教育集团等相关单位依职责分工组织落实
(六)强化执法整治,形成高压态势
1.持续开展交通整治行动。依托“减量控大”工作,每天利用早晚高峰时段在重点路段、路口开展执法检查,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农村“两违”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每月组织开展1次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整治四轴栏板货车、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运输车等车辆,加大对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对非法改(拼)装、超限运输车辆依法从严查处。
3.每季度对辖区货运企业开展1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车辆安全状况、驾驶人管理、合法装载及动态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从源头上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平安法治办、生态事务中心、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黄花派出所、交警黄花中队、交警长龙中队、黄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职责分工组织落实
(七)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
1.制作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手册,发放至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常态化宣传。
2.针对交通事故易受伤害、易肇事群体,通过开展“敲门行动”进行上门入户精准宣传。
3.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122 全国交通安全日”“美丽乡村行”“开学第一课”等主题,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营造浓厚氛围。
4.通过面对面培训、VR宣教及违法整改学习等形式,加大对重点车辆驾驶员群体的宣教力度。
5.以农村“屋场会”、交通安全讲座的形式,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6.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曝光典型执法案例和交通事故责任追究情况,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责任单位:平安法治办,各成员单位依职责分工组织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事故可防可控”理念,将道路交通安全常态化整治作为推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的重要抓手,运用前期整治工作经验,坚持制度化推进、项目化管理、责任化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强化系统治理
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分析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充分发挥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共治作用,强化法治保障、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基础建设,从根本上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三)强化隐患整改
严格落实《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辖区内发生道路交通亡人事故时,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须迅速带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开展事故调查、隐患整改及善后处置等工作。
(四)强化督导问责
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由镇纪委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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