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黄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花镇森林防火灭火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1-04   来源:  长沙县黄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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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相关办所中心、驻镇各相关部门单位、各村(社区):

《黄花镇森林防火灭火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县黄花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0日


黄花镇森林防火灭火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森林防火灭火工作,切实降低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根据县森林防火灭火指挥部的安排部署,我镇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森林防火灭火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2023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四级森林防火灭火会议工作部署,按照“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化解风险、消除隐患、提升能力,达到高效打击、震慑一方的目的,解决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宣传工作

1.在高火险时期、春节、清明节组织护林员不间断宣传《禁火令》、森林防火相关知识、林业法律法规等。

2.印发《禁火令》至各村(社区),由各村(社区)发放至各村(居)民,确保发放率100%。

3.在春节、清明节等重要时节制作宣传横幅悬挂在主要路口、公共墓地、山火易发地带。

4.在村(居)务公开栏、进山主要路口等适当竖立永久性森林防火宣传牌。

(二)五项重点隐患排查整治

1.重点部位风险隐患排查。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要深入重点部位进行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空白。深入排查林地及其周边村组、居民点的森林火灾隐患,严防“家火上山、山火进城”;深入排查机场、磁浮铁路、高速公路等重要地段周边的森林火灾隐患,严防重要设施受到火灾威胁;深入排查林内输配电、通信等设施森林火灾隐患,严防线路老化、脱落等原因引发火灾事故;深入排查公墓、林农结合部的森林火灾隐患,严防祭祀用火、农事用火;深入排查公园森林火灾隐患,严防森林火灾发生;深入排查林内易燃易爆企业森林火灾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深入排查镇际边界地区的森林火灾隐患,严防小火酿大灾。

2.重点环节风险隐患排查。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要深入检查森林火灾防控工作重点环节,确保各项举措落地生根,确保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管、责有人担。一是深入检查责任落实是否到位,重点检查行政首长负责制、经营主体责任制、部门分工合作制,压实责任体系;二是深入检查宣传教育是否到位,重点检查进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户及安全教育情况,落实群防群治;三是深入检查野外火源管理是否到位,重点检查高火险时段禁火令、重点卡口以及护林人员值守情况,严格野火管控;四是深入检查扑火队伍是否到位,重点检查装备配备、扑火安全等情况,确保应急到位;五是深入检查预案是否修订到位,重点检查定期组织演练、区域联防联控和人员救援救助等内容,做到分级响应;六是深入检查应急值守是否到位,重点检查预警监测、热点核查反馈、火情信息报送等情况,杜绝脱岗漏岗、迟报瞒报。

3.重点工程风险隐患排查。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要深入排查林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用火隐患,坚守安全底线、严守安全红线,严防生产用火导致森林火灾发生。要严格落实工程所在地党政和村(社区)领导责任、项目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始终把安全挺在前面,狠抓火灾防控细节,消除火灾风险隐患。要推行重点工程建设与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四同步”,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验收、同步实施,提升火灾防控能力。

4.重点时段风险隐患排查。在春节、元宵、清明等传统民俗拜祭节日及春耕备耕、秋收冬种等农事用火导致森林火灾高发时段,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要制定专门方案,加强风险分析研判,强化监督检查指导,严密排除各类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期间要进一步强化预警监测,前置应急力量,确保万无一失。

5.重点人员风险隐患排查。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员的管理,督促其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落实管教措施,严防其玩火引发森林火灾。同时,要加强对进山入林旅游人员的监管力度,对重点部位要安排人员加大巡查密度,发现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坚决杜绝森林防火区吸烟、烧烤等用火行为,消除火灾隐患。

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科学施策,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系统清理一次林缘、林下可燃物。对于需要集中烧除的,必须经报批许可,有计划、有组织、有预案、有管理地统一实施。

(三)巡山设卡(由各行政村组织实施)

在高火险时期、春节、清明节等重点时期、敏感日子要安排巡山守卡,特别是重点地段(高速公路、磁浮铁路、飞机起降线下、公共墓地)必须安排专人把守。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十不准”,严禁带火源火种进山。提倡文明安全野外用火,提倡用鲜花代替烟花鞭炮祭扫。

(四)专项打击活动

根据湖南省、长沙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项检查暨打击森林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此次行动,针对野外违法违规用火特点开展专项打击活动,对构成犯罪的,申报县森林公安局将依法立为刑事案件侦办,对不构成犯罪但涉嫌违法造成恶劣影响的,黄花行政执法队将依法进行查处,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五)扑火准备

1.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要组织20人常备扑火专业队伍,按“五个一”的要求配齐必备装备,与黄花自然资源所一起每年对常备扑火队伍进行两次以上的防火演练。熟悉扑火装备的使用、扑火技术和安全防范。做到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快速扑火。

2.各行政村要组织10人以上常备扑火队,按“五个一”的要求配齐必备装备,每年有应急办组织1-2次的森林防火演练。

3.黄花自然资源所负责防火设备的管理、维修和补充,确保防灭火工作有序进行。

4.在高火险时期、春节、清明节,由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准备水车一台,保持满水状态,遇火灾时随时出动。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全力予以推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抓好整改落实。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要抓好跟踪落实,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登记造册,明确火灾隐患的种类、性质、地点、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坚决把各种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通过即查即改、执纪问责、消除隐患,将隐患排查和整治活动贯穿于整个防火日常工作中。

(三)严格督导问责。按照上级要求强化监督和问责,坚决杜绝隐患排查工作走形式、走过场。对隐患排查不认真的,一经发现,要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予以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部门责任。镇森林防火灭火专项整治工作组不定期对各地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抽查,抽查情况纳入年终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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