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园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实施方案

日期:2019-05-21   来源:  长沙县果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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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稳妥推进果园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根据《中共长沙县委长沙县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长县发〔2018〕13号)、《长沙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指导意见》(长县农产改办发3号)及《长沙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实施方案》等文件,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遵守法律和政策的原则。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守法律和政策底线,严格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

  (二)坚持尊重群众意愿、民主决策的原则。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把选择权交给农民,进行民主决策,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三)坚持遵循历史、承认现实的原则。既要遵循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居住等历史情况;也要实事求是,注重现实,尊重农民群众意愿,不搞一刀切。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维护稳定的原则。充分调动农民积极参与,工作程序严守“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农民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及时处理和解决农民的合理诉求,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2019年6月20日前,依据《长沙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指导意见》及我镇有关方案,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明晰集体所有产权关系,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流程

  (一)成立机构,制订方案(2019年5月7日-5月9日)。

  成立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工作指导组,指导辖区内各村(社区)开展工作;各村(社区)成立成员界定组,由村支部(社区)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村“两委”委员及村民小组组长为成员;村民小组成立界定工作调查组,调查组由村民小组组长任组长,成员由村民推荐2名代表组成。各村(社区)要结合《长沙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指导意见》制订符合实际的成员界定办法,报镇政府审核备案。

  (二)宣传动员,组织培训(2019年5月10日-5月15日)。

  培训实行分级负责,县级培训到镇级,镇级培训到村(社区),村(社区)培训到村民小组。通过培训,宣传贯彻中央、省、市、县的改革精神,让干部职工和参与改革的同志吃透文件,把准政策,把握工作流程和要求。各村(社区)要逐组召开培训会议,广泛宣传成员资格界定的目的意义,让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

  (三)初始登记,张榜公示(2019年5月16日-5月26日)。

  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以户为单位,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初始登记工作。具体内容为:一是宣传政策。调查组深入农户,宣传改革政策和相关文件精神。二是填写初始登记表。以户为单位填写成员资格初始登记表,登记表的有关内容依据公安户籍信息或户口本、土地确权信息、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结婚证、收养证明等佐证资料填写,并当场交由农户签字确认。

  第一次张榜公示:由调查组将成员初始登记表在本小组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四)复核调查,二榜公示(2019年5月27日-6月6日)。

  一榜公示7天后,村界定工作组分别组织各村民小组召开户代表审核会议,依据成员界定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各村民小组对不符合成员资格的人员予以核减,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对群众反映存在异议的成员,以及其他特殊情况,调查组要及时复核、取证、核实,并填写成员登记汇总表。

  二榜公示:由调查组将成员登记汇总表在本小组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五)民主决议,三榜公示(2019年6月7日-6月16日)。

  二榜公示7天后,村界定工作组要及时召开审核会议,收集情况、处理争议、修正错误,填写成员资格界定汇总表。成员资格认定汇总表审核无误后,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报界定工作开展情况,举手表决成员资格。经村民会议(超过三分之二成员到会、到会成员超过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或村民代表大会(超过五分之四成员到会,到会成员超过五分之四同意)通过后,形成会议纪要,并签字确认。

  三榜公示:由村界定工作组将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确认的成员资格界定汇总表,在本村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六)整理资料,归档备案(2019年6月20日前)。

  将最终的成员资格界定结果整理形成成员登记簿,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制度,并全面收集成员资格界定的有关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公示图片、相关证明等重要资料,统一整理成册,归档留存,并报镇政府和县经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基础,是解决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纠纷、化解村民与集体、村民与村民之间集体收益分配矛盾的重要依据。各村(社区)、各站办所、部门单位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梳理和及时解决界定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总结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规范、准确、完整。

  (二)充分尊重民意。要坚持群众路线,广泛组织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切实把改革精神与群众意愿充分结合起来,使工作方法与经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形成改革合力,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

  (三)维护社会稳定。要切实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农村居民取得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后,即拥有所在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每个农村居民原则上只能享有一个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四)确保工作质量。各村(社区)、村民小组要按照工作流程,做好图片资料、影像资料、纸质资料等归档立卷工作。同时实行镇联村党政包村、联村干部包组的方式,切实加强镇对村(社区)成员资格界定工作的指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按期推进,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果园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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