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镇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2-12-29   来源:  长沙县高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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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高桥镇党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全面深入推进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高桥镇党委定期听取和研究解决重大涉法涉诉问题,以每月党委例会和重大问题调度会的形式,及时研究解决涉法涉诉重点、难点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高桥镇“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加强镇域社会经济各方面建设的法治部署、督促与考核,尤其是加强以法治优化营商环境,营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氛围,让法治成为维护社会经济恢复和发展的坚强保障。

(二)健全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高桥镇党委以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为目标,着力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着力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聘请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党委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合同、文件及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开展合法性审查,在涉及镇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上,始终坚持由部门提出议案,主管领导先期审查,最后提交党政会讨论决定的程序,防止行政决策的随意性,提高行政决策的水平。

(三)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稳步提高

一是建立健全了一整套较完整的与政务信息公开相关的办法、细则及相关制度,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二是在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传统公开形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实现政务公开的信息化、网络化,有效推进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近两年来,我镇着力抓好政务公开栏、高桥镇政务信息网站的建设,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栏目信息,及时发布政务信息,着力抓好部门办事流程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方便群众来访办事。对镇党委政府出台的政务文件以及部门职责和联系电话、招投标公告、政府工作动态等非涉密内容及时在镇政府政务网上进行公布,对重大事件做到“墙上(公示栏)、网上、会上”的公开。同时,对民政补助人员名单、精准扶贫、危房改造补贴以及政府应对外公布的事项及时在政府宣传橱窗内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布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重大政务事件;三是以政务公开促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深化,致力优化营商环境,不折不扣落实“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清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定完善权力责任清单并对外公示,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面推进各项政务公开,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四)推进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抓好执法依据梳理和执法职权的层层分解,做到了岗位到人、责任到人,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目标和执法责任,规范了执法行为。二是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有效防止了权力的滥用,减少了行政执法的随意性,提升了公信力。三是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执法监督制度。

(五)积极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法治管理取得实效

2022年,高桥镇深入开展“五零”村社区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优化营商环境、根治山林土地侵权问题等系列活动,维护了社会稳定,有效地推动了全镇平安建设。从责任意识上,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在工作措施上,动员全镇各级各部门和社会方方面面力量共同参与打击、查处力度,不断推进镇域治理法治化。

同时,根据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要求,高桥镇组织多个执法部门,开展涵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和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全域用火用电、人员密集场所等多个领域的监管执法行动,取得了良好效果,为全镇经济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2022年,高桥行政执法队全年共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260余次,其中道路交通专项行动160余次、城市管理和文明创建专项行动30余次、疫情防控专项检查20余次、打击侵害自然资源专项行动20余次、校车安全专项检查6次,烟花鞭炮安全生产专项检查8次,燃气液化气专项检查10次。安全生产计划执法检查45家次(其中立案查处7家,整改问题7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27起,消除安全隐患220余处。立案183起,结案180起,到位罚没款38万余元;办理“一超四罚”案件35起,拓宽领域案件1起,移送涉刑案件线索1起。借助“安全生产月”等关键节点开展大型普法活动4次,进企入校开展普法讲座3堂,宣传师生群众5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处理工单投诉51起,办理诉转案18件,群众满意率100%。高桥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审查”等方式,大力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全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80余人次,共检查特种设备相关单位32家(次),抽查各类特种设备56余台(部)。下达监察指令书3份,立案1起,罚没款1万元。高桥交警中队共整治交通违法行为1922起。其中电动车违法908起(包含电动车骑乘人员未带头盔535起,电动车违规载人128起,电动车加装伞具245起);未使用安全带588起;车辆超员43起;货车违法117起;拖拉机违规载人28起;小车无证驾驶5起;摩托车无证驾驶11起,酒醉驾22起,酒驾18起,行政处罚18人,醉驾4起,刑事处罚4人。督促报废重型挂货车15台,老旧柴油车4台,督促6名重点驾驶员及时换证,21名重点驾驶员及时参加驾驶证年审,督促面包车年检42台。对111名重点交通违法人员全部宣传教育到位,办理道路交通亡人事故案件2起。高桥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开展执法检查76次,发现隐患74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61份,督促整改隐患 74处,对23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立案处罚。结合开展消防百日攻坚等检查,共开展检查30余次,检查单位200余家次,发现火灾隐患290余处,整改隐患260余处。高桥派出所对辖区旅馆业、KTV等娱乐场所开展集中执法清查整治行动160余家次,对辖区危爆品及易制毒行业开展执法检查24家次。对70家九小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进行全面细致的地毯式大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九小场所等经营性场所自建房检查300余家,其中对旅馆业下达整改2家,关停1家。对辖区饭店、燃气店开展燃气检查70余次,下达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责任书60余份。2022年全年行政立案24起,结案19起,行政治安处罚37人次。

(六)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

1.党政领导学法常态化。我们重点在党政领导干部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落实高桥镇党委中心组学法用法工作制度、高桥镇党委中心组法治讲座制度等各项制度。将领导干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不断创新学法形式,增强学法用法的效果。

2.机关干部学法主题明确,重点突出。一是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实现了常规性学习,使全体执法干部在具体操作中能够熟练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组织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考核,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三是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工作。根据执法任务的轻重,充实重要岗位的执法人员力量,为法治政府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条件。

3.单位和工作人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为规范管理,高桥镇聘请湖南为君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为高桥镇提供法律咨询、参加重大经济活动的谈判、协助高桥镇建立合同管理体制、举办法律专题讲座等各方面的服务,大大提高了高桥镇依法行政能力。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理论水平明显提高,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得到加强,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能力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坚持带头学法用法,积极参加各类法治讲座、普法考试,2022年高桥镇共有60人次参加学法考试,参学率、合格率均达到100%。

(七)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不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识

在开展常规普法工作的基础上,我镇紧紧围绕三大攻坚战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1.宣传体系健全高效。宣传对于法治工作的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高桥镇十分重视宣传的作用,充分依托“律师进社区”活动,并充分利用“村村响”广播、高桥镇短信平台、法治讲座、法治文艺晚会、简报、标语、电子屏等多种形式,打造了一个涵盖村(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商场等各类场所的立体、生动的宣传网络,使法治观念、法律知识深入人心。

2.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全镇广大居民通过认真学习宪法等基本法律以及与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依靠法律解决各类矛盾,形成了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行使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良好习惯,也推动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同时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了依法纳税、依法尽责的公民自觉性,也增强了民主意识和监督意识。

(八)加强维稳建设,构建和谐高桥

积极发挥综治信访维稳机构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主渠道作用,建立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运行机制。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执政为民,全面推进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发展。制定了镇级领导干部接访实施办法,搭建了机关干部与群众直接对话的平台,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实行矛盾纠纷、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制、“一岗双责”制、领导包案制,重点排查调处了农村地区中因热难点问题而引起的各种矛盾纠纷,全年共调处矛盾纠纷70余起,无一起“民转刑”案件。发挥舆情信息采集作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开展各项工作,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持续稳定。

二、存在问题

我镇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自身的检查情况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知识欠缺,观念不够强,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不够平衡,二是法治机构建设还不够完善,在机制建设、人员配备等方面还要进一步加强。三是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还不够健全,一盘棋思想意识还不够,导致有些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三、下步计划

针对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加以完善和改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制建设

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抓块、职能部门包项、领导小组协调”的原则,成立由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要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创新民主决策形式,扩大群众的参与度;建立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进一步加大对法治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交流力度,充分调动法制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法治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努力当好政府及部门领导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

(二)继续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意识

进一步抓好对国务院《纲要》《决定》《意见》和湖南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办法》及《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学习宣传,使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执政、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自觉性。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法制专题讲座,提高学习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长沙县高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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