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十四届县委第六轮巡察派出县委第三巡察组、交叉巡察组、微巡察组,将于2023年10月10日起,对高桥镇党委及所辖范林村、锦绣社区、维汉村、百录村、金桥村、白石源村开展巡察。根据巡察工作要求,巡察组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村(社区)“两委”成员和其他党员干部(含已离退休、已调离)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巡察组将按规定转给有关单位认真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问题和情况。特此通告:
一、主要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体体现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一心一意为民办事服务上。围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着力发现惠农补贴资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涉农项目资金审批分配等方面问题。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紧盯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主要矛盾,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政治监督。重点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情况,聚焦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统计审计指出问题和主题教育对照检视等问题整改情况,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入查找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为落实“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奋力推进高质量发展,早日实现“率先打造‘三个高地’、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先行区”战略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方式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和有关专题汇报,列席有关会议,受理来信来电来访,召开座谈会,开展走访谈话,调阅、复印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民主测评,开展调研调查、明察暗访,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对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等方式开展巡察工作。
三、巡察组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长沙县高桥镇人民政府司法楼二楼
意见箱地点:长沙县高桥镇人民政府大门左侧
联系电话:0731-86200753
邮寄地址:星沙街道望仙路71号第二综合办公楼412室(转县委第三巡察组)
电子信箱:zgcsxwxcz03@163.com
巡察组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村(社区)“两委”成员和其他党员干部(含已离退休、已调离)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受理信访的时限为2023年10月10日到2024年1月19日(9:00-17:00),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巡察组将按规定转给有关单位认真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问题和情况。
四、对巡察组监督方式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执行《湖南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十不准”》《省委巡视机构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具体措施》《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干部行为规范八条》等相关规定,在此也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组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731-86911319(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中共长沙县委第三巡察组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