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周年的开局之年,为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全面推进创建常态化,将精神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基层落到实处,根据中央、省、市、县文明委的有关精神和《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要求,按照全县“文明创建常态化建设百日攻坚大竞赛”的安排部署。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共创共建的理念,以全域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市民文明素养为目标,以厚德星沙建设为抓手,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为建设现代化示范区凝聚强大精神力量。
二、工作目标
以《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创建标准,紧扣全域创建这一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常态长效,聚焦薄弱环节、重点区域,按照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全覆盖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体系,进一步创新改进城市治理模式,进一步推进城市“精致管理”,实现文明城市基础设施、市容环境、公共服务、公共秩序等方面的常态长效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切实增强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2021年9月25日前)。各牵头部门制定具体方案,层层动员,广泛发动,组织责任单位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时间表。
2.全面实施(2021年9月-11月)。以问题为导向,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排查整改,持续有序推进,强力抓好各项创建工作。
3.巩固提升(2021年12月)。全镇各单位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创建成果。
四、主要内容
1.文明素质提升行动
组 长:范骥
牵头单位:党政办
责任单位:各办(所、中心)、各村(社区)、驻镇单位
工作职责:
①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
②贯彻落实《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引导规范市民文明行为;
③持续推进厚德星沙建设,积极推评、广泛宣传先进典型,营造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
④开展文明出行、文明旅游、爱国卫生运动等文明行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⑤规范、提升窗口服务工作;
⑥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⑦持续推进“视觉星沙”项目建设,实现社会宣传规范提质升级。
2.交通秩序提质行动
组 长:陈佳
牵头单位: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办(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生态环保办、执法队、交警队、各村(社区)
工作职责:
①增加城镇停车位配套,切实解决“停车难”问题;
②开展文明交通专项整治,加大对乱闯红灯、占道违停、车窗抛物、不礼让行人等问题的监管、处罚力度;
③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
④负责根据交通情况及时调整优化交通设施,为不断提升交通文明程度提供保障。
3.市容环境整治行动
组 长:艾兵
牵头单位:生态环保办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办(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办、执法队、党政办、党建办、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各村(社区)
工作职责:
①确保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公共设施、公共绿化常态化和深度化清洁,保障全镇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②加强公共基础设施、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强公共卫生间和公共垃圾站管理;
③开展背街小巷专项整治;
④整治户外广告,确保安全规范到位,抓好公益广告发布工作;
⑤落实门前三包责任。
⑥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整洁、车辆停放有序、基础设施完善、公益宣传达标;
⑦集镇及集镇周边500米内所有测评项目的达标工作,随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4.建筑工地整治行动
组 长:陈琳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办(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生态环保办、执法队、党政办、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各村(社区)
工作职责:
①抓好建筑工地环境卫生达标、车辆停放有序,全面提升建筑工地管理水平;
②加强基础设施管理维护,确保建筑工地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③规范管理所有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宣传。
5.市场经营秩序提质行动
组 长:周倜
牵头单位:影珠山管理和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生态环保办、执法队、社会事务办、自然资源办(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党政办、市监所、村(社区)
工作职责:
①开展各类门店证照清查,督促经营者亮证经营,完善相关行业制度规范;
②着力抓好门店内外环境卫生达标、车辆停放有序;
③全面推广“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加强对店外经营、流动摊贩的监管、处罚;
④开展文明餐桌、诚信经营活动和公益广告发布工作。
6.电动车整治行动
组 长:陈佳
牵头单位: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
责任单位:执法队、交警队
工作职责:
负责电动车管理。
7.校园及周边社会文化环境提质行动
组 长:戴理昱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
责任单位:中心联校、党政办、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生态环保办、执法队、交警队、市监所、各村(社区)
工作职责:
①督促各中小学校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做好公益广告宣传工作;
②规范校园周边经营秩序、交通秩序、环境卫生等,着力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③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引导,确保校外教育活动规范有序;
④全面开展“大手牵小手”家校共建,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养。
8.商超、银行及周边环境提升行动
组 长:周倜
牵头单位:影珠山管理和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生态环保办、自然资源办(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党政办、财政所、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执法队、交警队、农业农村办、村(社区)
工作职责:
①督促商超、商铺、银行网点落实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确保相关区域及周边卫生良好、设施完善、整洁规范、文明有序;
②确保责任范围内公益广告宣传达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把“文明创建常态化建设百日攻坚大竞赛”作为全面提升福临镇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契机,牵头单位要根据行动责任细化方案,定期召集责任部门进行攻坚调度,强化落实。党政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党员机关干部要带头参加,引导广大居民参与到行动中来。
(二)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由党政办牵头负责文明创建百日攻坚大竞赛,负责日常工作调度、信息收集。要加强部门单位、村(社区)之间协调联动,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县创建办已实行排名、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党政办会将结果第一时间进行传达,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部门单位、村(社区)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和社区群众参与到“文明创建常态化建设百日攻坚大竞赛”中来,形成人人参与、人人行动的良好氛围。党政办要运用各类媒介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专题报道行动情况,对工作中的先进典型、突出问题进行深度报道,扩大宣传效果。
(四)强化督查问责。党政办要强化巡查、交办、指导、验收等工作落实。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镇纪委坚持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失职渎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问责。
福临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