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临镇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日期:2021-07-01   来源:  长沙县福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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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公路管理,全面提升公路路域环境,遵循《长沙县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福临镇推行“路长制”管理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明确责任、综合治理、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制度化、精细化、常态化的公路“路长制”管理机制,为把福临镇建设成为全域文化旅游小镇,提供更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的公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福临镇“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顾问,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公路交通工作的党政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纪检监察室、财政所生态环保办公室(水管站)、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影珠山管理和经济发展办公室、福临行政执法队、派出所、交警中队、自然资源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顾问:                   

组长:罗卫滋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邹子龙、陈  书、倜、戴理昱、范

成员:党政办、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纪检监察室、财政所生态环保办公室(水管站)、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影珠山管理和经济发展办公室、自然资源所、福临行政执法队、派出所、交警中队、福临铺社区、金牛村、孙家桥村、古华山村、影珠山村、同心村、双起村。

“路长制”分管负责人为党委委员、人大主席陈琳。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福临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与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由冯秀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路长制”工作的实施、组织协调和安排部署。 

各村(社区)成立相应“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机构

三、工作内容

(一)“路长制”的设置。“路长制”是路段管理人员在路长的统一领导下,对责任路段的公路(含桥梁)、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实施全面综合管理的制度。根据我镇实际、设立二级路长,即乡道路长和村道路长。福临镇路长由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乡道由联点党政领导担任路长,行政村(社区)保证一条主要道路设置路长,路长由村(社区)党组书记担任

二)职责分工。

1.路长职责:负责管辖路段“路长制”工作的总调度、总协调,监督检查分路长和相关单位履职情况,对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统筹协调。路长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路长办公会议,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路长和相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工作,指导、监督落实到位。

2.分路长职责:负责成立辖区路段专门管理班子,制定具体的路段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路长和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路长和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管辖路段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

1)干净。负责公路管护、保洁工作,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抛洒物和污染物;清扫路肩积尘积泥,适时清洗护栏;清除路肩、边坡的非法种植物和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堆积物;主要干线公路安排洒水车每天对管辖路段进行洒水降尘、清洗路面(根据天气情况和路面状况调整洒水、清洗频率);做好高速公路(红线以外)出入口环境卫生工作,将周边及视线范围垃圾、堆物等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2)整洁加强管辖路段沿线住户、门店、企业和建设工地的管理,禁止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堆物放料,禁止向路面排水、排污等污染公路路域环境的行为;管控路肩、边坡的非法种植物制止占路打谷晒粮;制止在护栏、绿化等设施上晾晒;规范标识标牌,制止擅自设置广告牌、指路牌等非公路标牌,清除遮挡公路标牌视线的障碍物清洗标识标牌

3)安全。管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含桥下)建筑物及地面构造物,制止不符合间距要求的建房(距离公路用地外缘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村道不少于3米);开展源头治超,发现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及时举报发现恶劣天气造成的泥石流、山体滑坡、公路水毁、路面破损、设施损坏等公路安全隐患,以及发现危桥危隧的紧急状况,采取应急措施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并及时上报管养单位发现非法损坏、污染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发现破损的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含突起路标)、护栏、视线诱导设施、隔离栅、防落网、防眩设施、避险车道和其他交通安全设施(含防风栅、防雪栅、积雪标杆、限高架、减速丘和凸面镜)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设施及时通知责任部门进行处理;制止在路面、桥面随意停车;制止擅自新增平交路口,防止增加安全隐患点;对国省县道逐条排查交通安全隐患,并要求交通、行政执法、交警、镇(街)进行联合整治,农村公路参照实施

4)有序。管辖路段两旁的建设工地一律围挡作业,严禁施工车辆出现粘带泥土和抛洒滴漏、污染公路现象;制止公路两边摆摊设点,规劝经营户离开公路边沟进行经营;对季节性水果、农副产品的销售,引导经营户在不影响公路安全、畅通和美观的地点集中销售,统一管理;对马路市场,特别是利用公路两侧作为赶集场所要依法取缔

5)美观。做好所有乡道、村道与干线公路接线处硬化工作100米以上;加强公路两旁绿化、美化,适时对行道树、彩叶灌木球等植被浇水、除虫,每年修剪不少于2次,确保生长良好,并保证公路安全视距

(6)其它。其它违反法规的涉道路现象。

3.公路主体责任单位负责公路管护。依据“镇道镇管养,村道村管养”原则,福临镇人民政府结合路长制文件精神和要求,通过发包专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国省干线、镇(乡)道管护和保洁。村道由各村(社区)负责日常管护,待上级部门下发补助管护保洁工作经费后,各村(社区)依照考核结果,统一发放补助经费,集镇路段管护保洁工作由福临铺社区负责。

4.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拟订管理标准、制度和考核办法;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下达交办任务,组织日常巡查,督促各分路长和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编发《工作简报》,定期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问题;进行考核并定期公布考核结果。

5.相关部门职责

1)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开展源头治超,发现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及时举报;发现损坏、污染公路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制止在路面、桥面随意停车;制止擅自新增平交路口,防止增加安全隐患点,加强农村公路的硬化美化,做好农村公路的新建、改建、提质改造的工程管理、日常养护管理监管、维修、水毁修复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2)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打击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公路行车秩序管理,重点整治超载、超速、逆行等违法行为,查处车窗抛物和货运车辆抛、洒、滴、漏等行为。

3)福临行政执法:加强日常巡查,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查处货运车辆抛、晒、滴、漏污染公路的行为,开展“治超”行动,对乱砍伐行道树的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对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擅自挖沙取石取土采矿行为进行查处,开展24小时治超。

  (4)自然资源所:配合政府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设的监督,加大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公路两厢建设和村民建房的用地审批,组织对已关闭矿山形成的高陡边坡、裸露山地进行恢复治理。

5)财政所: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路长制”工作开展和公路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6)生态环保办公室(水管站):加强公路沿线灌排体系建设,提高公路两侧区域的防洪灌溉能力;鼓励对公路沿线山塘水库进行生态修复;协助做好公路沿线绿化带灌溉水源的保障负责公路环境卫生监管,公路路面及两厢环境保护(维护)管理,开展公路环境卫生考核工作

  (7)农业农村办公室:加强日常巡查;严格公路两厢林地管理,对乱砍滥伐林木、未批先占林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督促、指导各绿化主体责任单位对公路沿线绿化进行查漏补缺,宜种尽种,提高绿化体量和绿化效果,达到美化和景观化的要求。

  (8)影珠山管理和经济发展办公室制定景区内道路管护保洁制度,恶劣天气下应急预案;负责景区内道路管护保洁巡查等工作;统一设计、规范设置公路旅游标识标牌;结合实际在公路沿线设置旅游服务设施

9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配合开展专项整治及考核工作

10)杆管单位:杆管单位(电信、移动、联通、电力、地方电力、广电、国防光缆、自来水、燃气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事先报公路管理部门审批,按规定缴费后实施(公益事业经申请可减免或部分减免)。新增管线一律由一家单位统一承建、统一管理,实现资源共享,避免出现多家单位反复开挖现象。

11“校车路线”相关监管部门,加强督查,及时收集、反馈路线信息。

12)党政办:负责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发布等工作,保障监督举报电话通畅,及时向全社会宣传和发布相关信息

13)纪检监察室:对路长制的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三)管理流程

  “路长制”实施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管理流程。

  1.巡查:路长、分路长、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巡查,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进行交办。

  2.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路长、分路长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事项,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各负其责,根据职能职责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并做好记录。需要协调解决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收集,统一转办至相关责任单位。

  3.督查: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护路爱路氛围,及时报道管理成效,介绍推广经验,提高“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同时加大新闻媒体的曝光力度,及时曝光有损路容路貌的行为,督促责任部门整改,为“路长制”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各级各部门要全力支持“路长制”的运行,自觉服从路长的协调和管理,努力为路段管理人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要在路段与路段之间、路段与产权单位之间建立路长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盲区,形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路长监管体系。

  (三)严格督查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督查考核结果适时予以通报(领导小组结合公路管理年度考核,实行分类管理,并给予相应的工作经费)。

                                                       

                  福临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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