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福临镇2021年春节“送温暖、访民情” 活动实施方案》

日期:2021-02-01   来源:  长沙县福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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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目的

 根据中央、省、市、县相关要求和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长沙县第十三届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坚持人民至上,致力打造最具幸福感的首善地”重要精神,切实安排好各类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确保困难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春节,让为社会作出过贡献的个人和家庭充分感受党委、政府的温暖。

     二、《实施方案》规定的慰问对象及慰问标准

(一)困难家庭慰问(含符合条件的优抚和政策性慰问对象)

 1.重度困难家庭(每户慰问5000元)

 2.中度困难家庭(每户慰问3000元)

 3.一般困难家庭(每户慰问800元)

(二)优抚对象慰问

 1.困难退役军人生活解困资金3万元(每人1000元)。

 2.全镇退役军人普遍慰问,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采购慰问品,村(社区)送达到位。

 3.按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发在乡老复员军人名册(2人)进行慰问,慰问标准2000元/人。

 三、《实施方案》相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各村(社区)将春节慰问活动作为当前重要工作,精心安排,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困难群众手中,让他们度过一个祥和、喜庆的春节。

(二)搞好科学统筹,加强资金管理。镇社会事务办统筹安排全镇春节慰问活动,严格程序和要求。慰问金、物资原则上由联村(社区)干部和村(社区)干部一起送到户,慰问金发放表须由慰问对象、上户干部共同签名,不得由其他人代领。

(三)切实转变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慰问活动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挪用慰问金、严禁不按照标准慰问、严禁拆分慰问金。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村(社区)慰问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村(社区)慰问总体工作。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福临镇投诉举报电话:86400102),县级相关部门将采取电话抽查、暗访等方式进行相关督查工作,对未按慰问要求落实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福临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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