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行春华镇耕地保护田长制,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耕地保护重要论述精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切实保障粮食安全。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等部署,以及《中共长沙县委办公室 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县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县办〔2022〕10号)文件,扎实完成春华镇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坚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要求,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扎实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切实保障粮食安全,为全面践行“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率先打造“三个高地”、建设现代化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的重要指示精神,已确定的耕地保护红线绝不能突破,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绝不能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坚持把耕地保护摆在优先位置,非农建设不占或少占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田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确保稳定利用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坚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政同责要真正见效”指示精神,严格依法行政,实行最严格的耕地用途管制、占补平衡、“进出平衡”、督察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织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耕地保护网,实现全过程严管严控。
坚持牢固树立山水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推动耕地全程一体化保护,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共赢。
坚持党委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镇、村、组三级田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协同推进田长制工作。
三、组织体系
(一)组织形式
设立镇田长制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镇田长制委员会)。委员会由总田长、副田长和委员组成,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为镇总田长,其余党政副职为副田长。党政综合办、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一)、自然资源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司法所、财政所、纪检监察办、行政执法队、派出所及各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为镇田长制委员会成员单位,其负责人为镇田长制委员会委员。镇田长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镇田长办)设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一),承担田长制日常工作。由分管自然资源的党政副职任田长办主任,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一)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任镇田长办副主任。
各办(所)、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在镇级总田长指挥协调下,共同推行田长制工作。
设立村级田长,由行政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担任,副田长由村(社区)两委委员担任。
设立组级田长(网格长),按组划分网格,由各村民小组长或种粮大户、土地承包大户等担任网格田长。
村(社区)相应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机制。
(二)工作职责
1.田长职责
镇级田长:对全镇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负总责,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工作,组织指导村级田长制工作,建立健全管护队伍,明确管理主体,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积极落实耕地抛荒治理,规范土地流转,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审核的有关职责,宣传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作管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对农田设施进行日常巡查、维修和养护。副田长负责协助田长工作,包括执行田长制具体政策、制度和措施,部署工作具体落实。负责调度、指导、协调、督促村级田长做好田长制工作。镇级田长年末向总田长报告田长制工作情况;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辖区内田长制检查,并做好记录,每年执行辖区内耕地巡查全域覆盖一次。
村级田长:对村(社区)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负总责,负责监督耕地承包经营主体做好耕地保护利用工作,及时发现、制止、报告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和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行为,对耕地抛荒行为进行劝耕促耕,对农田设施进行日常管护。副田长负责协助田长工作,包括执行田长制具体政策、制度和措施。负责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碑和田长制标志牌的保护;负责做好对网格田长的指导、管理、督查。村级田长每月向上一级田长报告田长制工作情况;每月开展一次辖区内田长制巡查,做好记录,每季度执行辖区内耕地巡查全域覆盖一次。
网格田长:对村民小组(网格)内耕地保护负总责,负责田长制工作具体落实,对上一级田长负责。负责组(网格)内耕地巡查,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耕地违法违规行为;对占用耕地建房、挖沙、取土、建厂、建窑、堆放固体物以及排放、倾倒污染物、挖塘养鱼养虾、种植苗木等破坏耕地的苗头性问题和动向,及时劝阻并报告上级田长;监督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管理,对承包经营权人落实耕地保护责任进行检查。每周开展一次辖区内田长制巡查,做好记录,每月执行辖区内耕地巡查全域覆盖一次。
2.镇田长办职责
负责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制度和办法,贯彻落实镇级田长会议研究决定的决策部署,向镇级田长报告本辖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承担镇级田长会议、落实镇级田长交办的有关工事项;组织开展全镇田长巡查、督查、考核等工作;承担田长制日常工作。
四、工作目标
春华镇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分两大阶段展开。
第一个阶段:全面建立田长体系。
1.建章立制(2022年3月至2022年4月)。镇、村(社区)参照制定镇级方案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做好宣传动员,全面深入宣传实施田长制的重大意义,安排部署工作。建立各级田长、护田员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形成“镇(街道)、村(社区)、组为架构的三级田长体系”。
2.实施推进(2022年5月至2022年8月)。田长制人员任职到位,田长制标志牌的完成制作并设立,全镇各级各部门按照田长制体系开展耕地保护工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到村到组、到岗到人,打通耕地保护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重点与耕地保护目标任务、耕地卫片图斑整改、粮食安全生产等工作融合,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动态巡查与自然资源监管,田长制工作全面展开并试运行。
3.巩固提升(2022年9月至2022年12月)。根据实施情况,对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研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细化考核办法,推动构建田长机制长效运行。
第二个阶段:田长机制长效运行。
2023年到2025年,全面巩固田长制工作长效化运行体系,配套政策更加完善、工作机制更加高效、监测监管更加智慧、生态格局更加优化,全镇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粮食播种面积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数量不低于“十四五”规划目标。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合力建设。镇田长办负责整合耕地保护力量,合力解决力量薄弱和目标分散的问题,把耕地保护责任压实到田长制工作中,集中全力抓好全县耕地保护目标任务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职责,为全县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的实施推进凝心聚力、献智献策。
(二)强化闭环管理。要以构建耕地保护闭环管理机制为出发点,以实现耕地保护目标为落脚点。根据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全面压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下一级田长服从上一级田长的闭环管理,把破坏耕地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财政保障。实施耕地保护田长制所需资金由镇财政统筹保障,列入镇财政预算。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相关经费由镇田长办提出资金方案。
(四)强化考核问责。实行各级田长责任制,一级向一级负责,逐级签订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结合耕地保护目标、“1+N”卫星监测、月度卫片执法、信访举报情况等进行绩效评价考核。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列入绩效考核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结合“田长制1+N”创新机制,完善相关考核办法、通报制度、督办机制,结果纳入相关职能部门、绩效考核评价,由镇田长办具体组织实施。
(五)强化氛围营造。村(社区)、组要充分利用喇叭、微信群、通告、宣传单等大力开展耕地保护政策宣传和田长制工作宣传,形成全镇推行实施耕地保护田长制浓厚氛围。村(社区)、组要在辖区主要位置和重要耕地保护范围设立耕地保护田长制责任牌,普及宣传《耕地保护田长制约法三章》,公示牌要公布田长责任范围、姓名职务、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总结推广田长制优秀经验和案例,营造激励创新探索、深化创建实践、争当“新时代田长”的耕地保护新风尚。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方案实施后,如镇有新精神和新任务,则按照镇要求贯彻落实。
中共春华镇委员会
春华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6日
附件:1.春华镇田长制委员会成员单位和任务分工
2.耕地保护田长制约法三章
3.春华镇田长制(镇、村级、组(网格))三级田长体系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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