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北山镇2023年春节“送温暖、访民情”慰问活动方案》已经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长沙县北山镇委员会
长沙县北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
北山镇2024年春节“访民情、暖民心”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民生高水平保障,切实安排好各类困难群众的节日期间生产生活,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镇党委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立足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切实帮助群众缓解困难,进一步增强困难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确保全县困难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安宁的春节,促进全镇社会和谐发展。
二、慰问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4年2月3日。
三、慰问范围及标准
(一)困难家庭慰问(含符合条件的优抚和政策性慰问对象)
1.重度困难家庭(每户慰问5000元)
(1)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2万元(含)以上的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脱贫户。
(2)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8万元(含)以上的困难家庭。
(3)有两个(含)以上残疾人的非常困难家庭。
(4)年度内家庭成员患病个人自付医疗费2万元(含)以上,且有在读大、中专(高中)生的残疾人困难家庭。
(5)有重特大疾病患者并办理了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或享受特药政策[肾功能衰竭(尿毒症)、终末期肾病、先天性心脏病、耐药性结核、地中海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I型糖尿病、恶性肿瘤、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重性精神病、脏器移植、脑瘫、艾滋病、尘肺病、慢阻肺、脑卒中、风湿性心脏病等病种]的非常困难家庭。
(6)因灾因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生活非常困难的家庭。
2.中度困难家庭(每户慰问3000元)
(1)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1万元(含)至2万元(不含)的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脱贫户。
(2)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5万元(含)至8万元(不含)的困难家庭。
(3)年度内家庭成员患病个人自付医疗费1万元(含)2万元(不含),且有在读大、中专(高中)生的残疾人困难家庭。
(4)有重特大疾病患者并办理了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或享受特药政策[肾功能衰竭(尿毒症)、终末期肾病、先天性心脏病、耐药性结核、地中海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I型糖尿病、恶性肿瘤、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重性精神病、脏器移植、脑瘫、艾滋病、尘肺病、慢阻肺、脑卒中、风湿性心脏病等病种]的比较困难家庭。
(5)因灾因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生活比较困难的家庭。
3.一般困难家庭(每户慰问800元)
因各种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
(二)特殊困难群体慰问
1.孤儿慰问(每人慰问5000元)。
2.一次性生活补助。
(1)全县低保户一次性生活补助每人300元。
(2)全县城乡“特困供养对象”一次性生活补助(集中供养每人600元,散居每人1000元)。
(三)政策性慰问
1.发放困难退役军人生活困难援助资金4万元。
2.发放退役军人走访慰问金19.2万元
3.发放退役军人普遍慰问金15.3万元
4.发放计生困难家庭慰问金8.4万元
四、慰问活动安排
慰问时间为1月31日至2月3日,上户慰问时由党政班子成员带队,各联系村(社区)网格化干部参加,组织对所辖各村(社区)困难户上门慰问,持慰问名册和慰问金对各村(社区)困难户逐户上门慰问,领款人和送达人亲自签名,并拍照留存。
五、慰问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
全面开展春节“访民情、暖民心”活动是党和政府高度关注民生、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体现,各村(社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春节“访民情、暖民心”活动纳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精心安排、细致工作,及时送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确保我镇困难群众度过一个祥和、喜庆的春节。我镇将在春节“访民情、暖民心”活动开展期间进行集中宣传,村(社区)也应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宣传。
(二)明确相关要求,严格标准程序
慰问活动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本人申报。2024年春节困难家庭慰问对象实行申报制。由困难对象本人向户籍地村(社区)写出书面申请(注明困难原因、困难程度、申请慰问标准),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无行为能力困难对象由村(社区)代为申报。
2.集中评议。由村(社区)两委、村(居)民议事会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党小组长、妇女小组长和老党员、离职基层干部代表、村(居)民代表组成民主评议小组,对全村(社区)慰问对象进行集中评议。
3.张榜公示。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出的对象由村(社区)两委和村(居)民议事会进行复核,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属镇(街道)。
4.镇(街道)审核。各镇(街道)对村(社区)上报的慰问对象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进行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并对辖区慰问对象类别确认负全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所有慰问对象和标准进行公示(政策性慰问对象公示按部门方案要求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困难家庭慰问对象名册报县民政局。
5.县级公示。县民政局将全县重、中度困难家庭慰问对象和金额汇总后,在《星沙时报》以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各级的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6.组织慰问。上户慰问时由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带队,各联系村(社区)机关干部参加,组织对所辖各村(社区)困难户上门慰问。
(三)搞好科学统筹,加强资金管理
1.严格程序和要求。各类慰问金、物资原则上必须由镇网格化联村干部、县直机关干部和村(社区)干部一起送到户,慰问金发放表须由慰问对象、上户干部共同签名,不得由其他人代领。
2.规范台账管理。慰问金发放台账必须规范严谨。慰问金发放表做到要素齐全、地址清楚、分类明确、联系电话准确。由慰问对象签名的原始发放表由镇财政所记账,镇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将原始发放表复印一份留存备查。
4.严肃工作纪律。慰问活动必须做到“四个严禁”,即: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挪用慰问金、严禁将慰问金下发各村(社区)自由慰问、严禁不按照标准慰问、拆分慰问金。
(四)切实转变作风,扎实组织慰问
镇、村(社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更多的时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正访民情、送温暖,及时了解掌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烦心事”“愁盼事”,能解决的积极协调,不能解决的耐心说明,切实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县委、县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各村(社区)对《方案》的要求必须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五)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工作成效
镇党委书记和镇长是镇慰问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村(社区)总支部书记是村(社区)慰问活动的第一责任人;镇分管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负责人和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联村(社区)网格化干部是直接责任人。村(社区)及责任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党政办、监察室、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设立咨询投诉举报电话(镇举报电话:86745011,86744555,86744418),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核实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举报投诉人。由镇党政办牵头,监察、财政、社会事业等部门人员组成的督查组,对机关干部走访慰问到位情况和镇2024年春节慰问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慰问活动前、中、后将由县委督查室和县政府督查室牵头,采取电话抽查、暗访等方式进行相关督查工作,对未按慰问要求落实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