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山镇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23-04-13   来源:  长沙县北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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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长沙县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长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的通知》(长县农办发〔202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北山镇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请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长沙县北山镇人民政府

2023413

北山镇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工作主线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抓住产业帮扶和就业帮扶两个重点突出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奋力实现有效衔接工作创先争优

二、守住底线任务,全面巩固拓展全县脱贫攻坚成果

坚持底线思维,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抓好风险预见预判,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

(一)强化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严格监测标准。认真贯彻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升防返贫监测与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落实省级提出的2023年返贫监测收入基准线7500元、市级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最低不少于7800元的要求。抓好动态监测。按程序完成每月动态监测相关工作,坚持常态化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用好个人申报、干部走访、部门筛查预警、常态化核查四个渠道和国家、省防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防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和针对性排查,做到应纳尽纳。强化精准帮扶。对标“两有”人员名册,因户施策、精准帮扶,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落实到户产业就业帮扶。对弱劳动力、半劳动力的监测户,加强帮扶车间吸纳,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户,全面落实兜底保障政策,稳步提高保障水平。

(二)强化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配合县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轮换培训工作,做到新老工作队无缝对接、有序过渡。加强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严格落实结对帮扶人“五个一”和结对联系人“四个一”工作职责。要督促驻村工作队指导结对帮扶(联系)人联系走访,同时完成每季度全覆盖走访监测户1次、每半年全覆盖走访八类重点人群1次的任务。

(三)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三落实”。要在“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基础上,持续健全有效衔接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到责任上肩、任务上手,要狠抓排查监测、走访帮扶、产业就业、衔接资金、项目资产、“3+1”保障等重点工作,确保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落细。各行业部门要加强数据共享互用,优化帮扶政策,确保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帮扶成果持续巩固。

三、突出产业就业,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着力激发脱贫群众依靠自身发展的动力,把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中之重来抓。

(四)突出产业提质。聚焦提高脱贫户和监测户经营性净收入大力培育和提升乡村产业。抓好项目库管理。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储备、入库管理等工作,重点谋划一批庭院经济、以工代赈、特色产业项目,各单位及有关行业部门要加强配合,做好项目入库审核申报、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入库合规、项目实施有序、资金报账及时。加强衔接资金管理。加大衔接资金支持产业发展力度,按照上级要求,2023年上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重达60%以上。要会同有关行业部门加快衔接资金的拨付与监管,配合做好有关绩效评价工作,确保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健全完善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机制。进一步核清“两有人员”底数,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及《长沙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发展实施方案》(长县农办发〔2023〕4号)等文件精神,对财政资金和帮扶资金支持的经营性帮扶项目,将联农带农作为前置审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工作台账,指导和督促经营主体通过订单生产、托养托管、产品代销、保护价收购、吸纳就业、资产收益等方式使脱贫群众在嵌入产业链条中分享更多收益,提升脱贫户和监测户组织化程度。打造高质量庭院经济重点村、户。因地制宜做好“一特两辅”土特产文章,发展特色产业,重点推荐林果苗、良种肉牛等特色庭院经济产业,充分发挥小额信贷政策在庭院经济中的作用,重点支持农户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推出一批先进典型,打造一批重点村(户),以点带面推动庭院经济发展全镇10%以上。强化资产确权与后续监管。根据中共长沙县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开展2022年已验收衔接资产确权的通知》(长县农组发〔2023〕3号)精神,结合上级安排部署,各相关部门、村(社区)及时谋划,抓好落实,对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形成的已验收衔接资金帮扶项目资产进行清查摸底,做好过渡期形成的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移交,并建好台账。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特别是公益性资产、经营性资产的后续管理,到2023年底实现扶贫项目资产底数、权属全面澄清,管护全面到位,资产监管和收益分配机制全面落实。

(五)突出就业提标。抓准目标。瞄准今年脱贫人口就业“一个确保、两个稳中有增”的任务,按照上级提出“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保重点”的要求,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实现就业,帮助已就业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推动全县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务工规模不低于去年。明确分工。人社部门加强统筹协调,牵头负责就业帮扶政策落实、就业帮扶车间(基地)认定、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就业服务;镇农业农村办牵头负责脱贫人口务工数据统计(含“雨露计划”未就业毕业生数据)、统筹调度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公益性岗位;充分发挥村支两委、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结对帮扶(联系)人、乡村劳务经纪人等各类就业帮扶力量作用,多方合力,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摸清底数。分类摸清已外出务工、尚未外出务工、返乡回流脱贫人口等底数,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监测,及时分类管理,细化就业帮扶措施,实施防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确保未就业有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动态清零。拓宽渠道。因地制宜加强灵活性公益性岗位管理。探索建立“企业+就业帮扶车间”运营机制,加强对运营困难就业帮扶车间帮扶。加大在乡村建设领域采用“以工代赈”模式,优先吸纳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按照上级要求持续深化“311”就业服务,落实一次性交通补贴等政策,优先支持脱贫人口外出务工,强化困难群体就业稳岗帮扶。

(六)突出技能提升。把准需求。要全面摸清培训需求,结合县农业农村局“致富带头人”培训,确保有条件、有意愿的脱贫户和监测户都有机会接受技能培训。加强宣传。依托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等方式,大力宣传技能培训先进典型,引导脱贫户(监测户)树立技能提升促就业产业增收的观念。分类培训。对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深入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对返乡回流脱贫人口,建立跟踪服务机制,提高再就业能力;对脱贫家庭务农人员,结合实际需求开展生产经营技能培训。

四、强化统筹协调,助推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见实效

(七)加强学习总结。各单位、有关行业部门要根据省市县有关安排,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有机结合,做到融会贯通、入脑入心。

(八)加强宣传推广。加大《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指南》宣传学习力度,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按照上级要求张贴“明白纸”,推行“一码通”,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拓展监测渠道;持续总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典型经验,并宣传推荐讲好“辖区”故事。

(九)加强部门协作。农业农村办要会同有关行业部门进一步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工作,及时将可能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3+1”保障方面隐患信息分类分级反馈核处,持续落实好监测预警工作,并研判有效衔接各方面工作问题隐患并督促抓好落实。

(十)加强督导考核。配合做好各级检查督导。对标对表做好有效衔接考核各项工作,力求创优争先。强化常态化督促检查。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各村(社区)有效衔接各项工作的督促指导,结合《2023年镇对村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考核细则》等文件,强化平时考核结果运用。强化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各级反馈问题整改,提升有效衔接工作质量和水平。

(十一)加强风险防范。一是在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基础上,科学研判、防范化解防返贫监测帮扶、产业发展、“3+1”保障、稳岗就业、资金资产、自然灾害、社会稳定、涉贫舆情风险。二是加强舆情应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信息共享、会商、应对机制,督促各单位全方位梳理排查风险点,确保各项帮扶措施落实,掌握工作主动,做到有备无患。三是加大有效衔接领域信访件核处力度,加强日常监测,妥善解决各类矛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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