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方案》的背景
根据长县政发〔2018〕16号文件《长沙县生态移民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镇生态移民工作实际,为扎实做好北山镇生态移民放弃宅基地安置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发挥政府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资源整合、组织协调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尊重群众主体意见,在搬迁意愿、搬迁时间的确定上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不搞行政命令。
(二)镇为主体,村级实施。镇人民政府是生态移民工作的主导主体,制定年度计划,确保生态移民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积极与县级各相关部门加强联动,做好移民相关工作;村(社区)作为具体实施主体,要对移民名单、移民管理、矛盾协调及其他相关事项的实施主要负责。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任务
(一)入户调查。村(社区)对移民区范围内的所有未进行集中安置和放弃宅基地安置的农业居民进行实地走访,调查摸底(是否愿意移民、房屋情况、是否常居、人口信息等)。
(二)由移民户所有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村的村委会提出自愿移民书面申请,同时提供户口及身份信息,填写申请表、意向书、承诺书、现有居住地房屋证明、原有宅基地证明、北山镇生态移民联审表,由村委盖章后交镇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第一轮公示。经移民户自愿申请,由移民户户籍所在村村委会对所有申请放弃宅基地安置的移民对象进行初审,并在村民代表大会上进行评定,移民户户籍所在村村委会将已进行村民代表大会评定后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电子举报邮箱三种方式进行举报。公示完成后,移民户户籍所在村村委会向移民办提供会议记录、影像资料、公示资料及举报材料。
(四)第二轮公示。镇镇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村第一轮公示的名单复审后交镇政府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
(五)公示期满,报县移民办备案,镇移民办与移民对象签订放弃宅基地安置移民协议。
(六)验收。依据移民协议进行验收。
(七)资金拨付。依据移民协议进行移民资金的拨付。
四、《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
(一)规范操作程序。切实做好生态移民的宣传发动工作,严格把好移民对象的申报关、审核关,严格按照实施步骤进行。
(二)严格资金管理。生态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镇财政所设立生态移民经费专户,根据资金补助程序,加强专项经费的管理。
(三)落实部门职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移民名单的确认、移民户的管理。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要做好移民安置过程中的倒房验收、宅基地收回及置换等建设工作。派出所对移民户的户籍、农业人口信息进行确认。国土所对移民户所有成员的农村集体建房信息进行信息比对,核查农村集体建房信息。综治办负责移民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及协调工作。移民任务村(社区)及移民安置村(社区)协助镇各部门单位进行国土信息比对、移民名单的确认、移民户的管理、矛盾纠纷及协调工作。
长沙县北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2日